專利分析:數字人民幣的可編程性問題

來源:移動支付網

作者:佘雲峰

移動支付網消息:7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官網發布了《中國數字人民幣的研發進展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以闡明人民銀行在數字人民幣研發上的基本立場,闡釋數字人民幣體系的研發背景、目標願景、設計框架及相關政策考慮。

“白皮書”介紹,數字人民幣通過加載不影響貨幣功能的智能合約實現可編程性,使數字人民幣在確保安全與合規的前提下,可根據交易雙方商定的條件、規則進行自動支付交易,促進業務模式創新。

什麼是“智能合約”?

百度百科上對於智能合約的解釋是,智能合約是一種旨在以信息化方式傳播、驗證或執行合同的計算機協議。智能合約允許在沒有第三方的情況下進行可信交易,這些交易可追蹤且不可逆轉。

智能合約概念於1995年由Nick Szabo首次提出。他在發表於自己的網站的幾篇文章中提到了智能合約的理念,定義如下:“一個智能合約是一套以數字形式定義的承諾(commitment),包括合約參與方可以在上面執行這些承諾的協議。”

其中有三個關鍵詞,分別是承諾、數字形式、協議。一套承諾指的是合約參與方同意的權利和義務,這些承諾定義了合約的本質和目的。數字形式意味着合約需要被寫入計算機可讀的代碼中。協議則是技術實現,通過某種技術手段來執行合約。

因此,“智能合約”本質上是一種計算機協議,通過事先確定的代碼自動執行合約條款,無須人工干預和第三方中介,一方面可以減少惡意和意外的情況,另一方面可以減少使用信任中介。

《區塊鏈:從數字貨幣到信用社會》一書中寫到,“智能合約的工作理論遲遲沒有實現,一個重要原因是因為缺乏能夠支持可編程合約的數字系統和技術。區塊鏈技術的出現解決了該問題,不僅可以支持可編程合約,而且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過程透明可追蹤等優點,天然適合於智能合約。因此,也可以說,智能合約是區塊鏈技術的特性之一。”

因此在很多情況下智能合約指的都是區塊鏈領域的“智能合約”。因為區塊鏈領域的智能合約又具備了一些特點,比如規則公開透明,合約內的規則以及數據對外部可見;所有交易公開可見,不會存在任何虛假或者隱藏的交易。

區塊鏈中的“智能合約”

據移動支付網此前統計,2020年-2021年上半年(截至8月初)期間,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以下簡稱“數研所”)共計申請了30項專利,其中明確關於數字貨幣的僅有5項,涉及到區塊鏈技術的有高達23項,包括數字證書、交易憑證、智能合約、數據處理、共享文件等多個方面。

而其中明確與“智能合約”相關的有6項,都和區塊鏈相關。也就說,數研所提交的關於“智能合約”的專利都是基於區塊鏈中的。

專利分析:數字人民幣的可編程性問題

比如其中《區塊鏈中定時智能合約的註冊、執行方法和裝置》等專利,描述了區塊鏈可以認為是去中心化、可信的分佈式賬本,將智能合約以數字化方式寫入區塊鏈,並通過執行區塊鏈中的智能合約來完成對應交易,已越來越受到各機構的青睞。

但是目前,存在於區塊鏈中的智能合約一般需要外部交易才能觸發執行,對於一些需要特定事件來觸發完成的交易,如定時交易(實現金融機構之間固定時間對賬的智能合約)、根據產生的業務記錄執行交易(某一條業務記錄出現時,執行對應的智能合約)等,仍是現有的智能合約管理和執行方式亟待解決的問題。

因此,這幾項專利提供了一種區塊鏈中智能合約的註冊、執行方法和裝置,能夠通過註冊對定時智能合約以及包括的事件觸發函數對應的事件進行監控,以根據監控結果執行第一智能合約,實現通過特定事件以及定時智能合約的執行。 

目前數研所這一系列的專利並沒有明確與數字人民幣有關,但是據移動支付網了解數字人民幣系統採用了分佈式、平台化的設計,綜合了集中式與分佈式架構特點,形成穩態與敏態雙模共存、集中式與分佈式融合發展的混合技術架構。也就是說,儘管在交易層,為支持高併發、低延遲,數字人民幣並沒有採用區塊鏈技術,但是在發行層分佈式架構肯定是有所運用的。而這些專利未來用於參與方聯盟鏈之間肯定會有一定的作用。

非區塊鏈下的“智能合約”

除了數研所之外,部分銀行也申請了數字貨幣“智能合約”方面的專利。

據移動支付網統計,目前查詢到的商業銀行關於“數字貨幣”的專利僅有14項,涉及工行、建行、中信、交行等四家銀行。其中,中信銀行的幾項專利重點即涉及數字貨幣“智能合約”的內容。

專利分析:數字人民幣的可編程性問題

中信銀行的《基於智能合約的數字貨幣交易方法、裝置及電子設備》的專利中,明確提出了一種基於智能合約的數字貨幣交易方法、裝置及電子設備。

該申請通過經CA機構認證的智能合約接收央行智能合約發送的數字貨幣交易請求,基於查詢得到的目標智能合約的合約條件信息確定其合約條件是否達成,並確定是否執行目標智能合約。具體方法為,當經CA機構認證的智能合約接收到央行智能合約發送的數字貨幣交易請求時,自動查詢目標合約的合約條件,併當合約條件滿足時執行目標智能合約,實現數字貨幣交易的自動執行。

這些專利的重點即在於通過CA認證機構的智能合約來查詢和判斷接收合約的條件,而不用被動等待合約各方或第三方將相關合約條件數據上傳至區塊鏈節點。區塊鏈智能合約的驗證和執行都依賴區塊鏈中其它方節點的監督和自動執行,智能合約和區塊鏈大多是綁定使用的,區塊鏈智能合約的應用要求較高,這項專利申請是基於非區塊鏈智能合約實現數字貨幣的交易,與通過區塊鏈合約實現數字貨幣交易相比,CA機構認證智能合約的實現較為簡便。這實際上,也為非區塊鏈下的“智能合約”提供了一個方向。

結語

“智能合約”將會是未來數字人民幣的應用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技術手段,加載智能合約的數字人民幣其靈活性可以適用於多種環境和關係,比如定向用途、定向人群、定向場景等。

智能合約或許不能完美解決現有支付場景中,數字人民幣無法解決的很多複雜問題,比如電商平台的三方信任問題,但是智能合約為數字人民幣未來的應用拓展提供了更多的想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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