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幣神器現形 竟是龐氏騙局

打着“提供虛擬貨幣‘挖礦’、無需礦機即可炒幣升值獲利”的幌子,以數字貨幣為交易媒介,通過自設的App和虛擬貨幣交易所進行網絡傳銷,不到4個月時間吸引會員8.4萬餘名,涉及江蘇、山東、重慶等20餘省市,涉案金額14億餘元。

檢察官出席法庭支持公訴
檢察官出席法庭支持公訴

近日,經江蘇省鎮江市潤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被告單位深圳某公司罰金,判處李某等16名被告人六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各並處罰金,涉案贓物、贓款及孳息、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發財夢碎

幣圈玩家損失慘重

毛某家住江蘇省常州市,是一名炒幣發燒友。2020年7月,毛某被微信好友傘某拉進了一個神秘的投資群,群里正在熱火朝天地介紹着一個即將上線的名為“雙子新約”的投資項目。

這款號稱結合了5G、AI、Big Data、VR等技術的新項目不但聽起來高大上,“錢景”也很誘人,宣稱“只漲不停,永不關網”——只要以50個泰達幣(一款與美元掛鈎的虛擬貨幣,1個泰達幣可兌換1美元)購買100個“雙子新約”母幣就能成為會員,再購買10個母幣就有資格發展下線。入會會員既享有炒幣升值產生的靜態收益,也享有發展下線產生的動態收益,這些收益均以“雙子新約”子幣形式呈現。這些母幣、子幣不但都能持續升值,還可以在一個名為“大G交易所”的虛擬貨幣交易所里交易、變現。

毛某聽了群里的介紹非常心動。傘某趁勢告訴毛某,有內部消息保證穩賺不賠,項目一上線就通知毛某。

2020年8月,傘某果然給毛某帶來了“雙子新約”上線的好消息。在傘某指導下,毛某迅速下載了“雙子新約”App,並註冊激活了賬戶。當天,毛某抱着試試看的心態,用時價約2.7萬元人民幣的泰達幣購買了6000多個“雙子新約”母幣正式成為會員,並推薦了部分幣圈好友作為下線。接下來的兩個多月里,毛某不但獲得了平台承諾的不菲收益,還發現“大G交易所”里交易頻繁、人氣火爆,這一切都讓他覺得押對了寶。

於是,他不僅又陸續追加了近70萬元人民幣投資,還繼續介紹了8名幣圈好友一起發財。誰知好景不長,毛某投進“雙子新約”平台的母幣、子幣就無法通過“大G交易所”交易、提現了。總賬算下來,毛某不但沒有賺到一分錢,還虧了好幾萬。

和毛某有着類似遭遇的幣圈玩家不在少數。很多“雙子新約”會員都蒙受了不同程度的財產損失,有的甚至血本無歸。2020年11月16日,公安機關接到群眾關於“雙子新約”平台涉嫌傳銷的報案,遂於當日立案偵查。

揭開面紗

賺錢項目背後的傳銷陷阱

隨着偵查活動的持續深入,以李某為首的網絡傳銷犯罪團伙逐漸浮出水面。

現年38歲的“老闆”李某僅有高中文憑,從2013年開始便接觸虛擬貨幣。曾設計國外某數字貨幣傳銷項目的楊某是整個團伙的“軍師”,“雙子新約”設計思路、母子幣價格操控策略等均出自他手。

2020年4月,李某從朋友口中得知了國外某網絡傳銷項目,並從中嗅到了商機。

2020年5月至8月上旬,李某先是聯繫這個項目的設計者楊某等人設計了“雙子新約”項目計劃書,后又拉劉某、殷某等5人“入伙”,還重金聘請張某、汪某組建兩個專業技術團伙。張某以深圳某公司名義開發了“雙子新約”App1.0版本,汪某帶領團隊成員開發了2.0版本。為吸引會員和操控母子幣價格,李某等人還為“雙子新約”平台量身定製了“大G交易所”。

一切準備妥當,李某等人便開始了“圈錢遊戲”:從2020年8月App上線到2020年12月,“雙子新約”平台迅速發展會員8.4萬餘個,層級關係多達316層,累計吸收會員泰達幣2.23億餘個,涉案金額高達14億餘元。

雖然該平台盜用了區塊鏈、數字貨幣等概念並披上了5G、AI、Big Data、VR等高科技外衣,但其並沒有任何實體經營活動,全靠不斷發展下線維繫運轉。一旦沒有足夠多的下線源源不斷地投入資金,該平台就會因承受不了越來越大的兌付壓力而崩盤。這款迷倒無數會員的“炒幣神器”,實質上仍是擊鼓傳花的“龐氏騙局”。

引導偵查

精準打擊傳銷犯罪

因案情重大、複雜,該案被公安部列為掛牌督辦案件。潤州區檢察院迅速根據公安機關邀請成立辦案組,提前介入、引導偵查。立案偵查之初,查獲的涉案人員就有20多人,匿名會員更是多達8.4萬餘個。這些涉案人員是否全部構成犯罪?如何查明匿名會員間的上下級關係?檢察官們主張根據涉案人員在“雙子新約”平台中所起的具體作用從嚴認定組織者、領導者,並建議公安機關先通過交易賬戶鎖定匿名用戶的真實身份信息,再開展針對性調查取證。最終,公安機關將數名受僱用充當操盤手、客服且無法查實是否明知“雙子新約”是網絡傳銷的人員不作犯罪處理,並在多名匿名用戶間梳理出了多條清晰的上、下線關係。

為確保取證工作符合指控犯罪需要,檢察機關先後5次與偵查人員會商案情並提出了18條針對性的建議,均獲採納。

2021年5月,該案移送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在形成的近14萬字審查報告的基礎上,重點圍繞網絡傳銷團伙組織架構、涉案資金流向等方面編製了數十張圖表,更加精準地釐清了每位犯罪嫌疑人的地位作用、涉案金額。此外,承辦檢察官還會同律師、嫌疑人家屬共同做好釋法說理工作,不但促使李某等16人全部認罪認罰,還敦促李某等13人主動退出了4.47億元違法所得。

2021年6月,潤州區檢察院以深圳某公司和李某、楊某等16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向法院提起公訴,並全部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2021年9月27日至28日,法院兩次開庭審理此案,深圳某公司和李某等16人均自願認罪。近日,法院全部採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量刑建議,並作出前述判決。

盧志堅 高光治 翁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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