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2月1日起實施新規 調整疫情下個人旅行限制

2月1日起,歐盟將適用新的關於行動自由的新冠規則。也就是說,旅行限制將不再基於旅行者的原籍地,而是基於旅行者的康復或疫苗接種狀況。報道指出,歐洲理事會已發布相關建議。各類人群需滿足的具體要求如下:

歐盟2月1日起實施新規 調整疫情下個人旅行限制

已接種疫苗者

接種疫苗者可以在歐盟內部自由流動。在進入另一個國家時,只需出示數字疫苗接種證書,檢測義務不再適用。

如果相關人員已接種歐盟授權的疫苗,疫苗接種狀態將是有效的。當然,部分國家也可能允許已被世衛組織或國家當局認可的其他疫苗接種者進入。

另外,如果旅行者接受了疫苗加強針,或第二次接種是在至少14天和最多270天之間進行的,疫苗接種狀態也會是有效的。

已康復者

新冠感染髮生在180天以內(即大約6個月)的人也可以在歐洲境內自由旅行。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德國最近頒布的適用規則,該國康復狀態的有效期只有三個月。

未接種疫苗者

未接種疫苗者在一定條件下也可獲准前往其他歐洲國家旅行。入境時必須出示PCR檢測結果為陰性的證明,該證明必須不超過72小時。也可以通過快速抗原檢測獲得陰性結果,檢測不得超過24小時。

兒童

12歲以下的兒童可以在沒有有效疫苗接種證書的情況下旅行。對於12至18歲的青少年,適用的規則與成人相同。

報道最後稱,歐盟表示,如果出現新的、更危險的新冠變異毒株,或疫情形勢出現惡化,將會重新審視這些規則。各個國家有權觸發“緊急制動”,暫停執行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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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2-02-01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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