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電梯“擠”6個廣告“強制性收視”成賣點,家長吐槽孩子被洗腦

“太時髦啦!”小區電梯間的視頻廣告里,傳來男子中氣十足的吶喊,直接吵醒了趙女士懷中入睡的嬰兒,也把趙女士嚇了一跳。趙女士家住成都市成華區和美東路177號錦繡城小區,電梯間每天循環播放的視頻廣告讓她不勝其煩,更讓小區里一些家有小孩的住戶惱火的是,電梯廣告中部分“洗腦”內容並不適宜小孩觀看,卻又因無法關機而只能被迫觀看。

“誰來管好電梯廣告?”近期,四川多地小區的居民通過四川日報“問政四川”平台和民情熱線(028-86968696)反映他們的困擾,記者就此展開走訪調查。

△成都市成華區和美東路一小區電梯間外牆上的視頻廣告
△成都市成華區和美東路一小區電梯間外牆上的視頻廣告

住戶擔心

“洗腦”的電梯廣告內容簡單粗暴 孩子看了跟着模仿

“哪裡不會掃哪裡,學英語so easy……”近日,記者來到錦繡城五期,剛走進單元大門就聽到廣告聲從電梯內傳來,狹小的電梯空間內,掛着5個平面廣告牌和1個電子廣告屏,貸款金融、美妝服飾,樓盤廣告、電子產品、兒童用品,各類產品“應有盡有”。

“每天上下樓看到這些,孩子不知不覺就會跟着模仿。”住戶陳先生告訴記者,前段時間某聊天app的廣告循環播放時,“你怎麼還單身啊”“單身交友,就上**”等廣告語就被孩子們記住了,連幾歲的小孩都在問單身是什麼,單身是不是特別不好等等。“最近又開始循環播放奶酪棒廣告,孩子一走進超市就吵着要買奶酪棒。”

△天府新區華陽街道一小區內,孩子正在觀看電梯廣告
△天府新區華陽街道一小區內,孩子正在觀看電梯廣告

同樣的情況,還出現在天府新區復地·御香山小區。小區住戶王先生反映,小區電梯裡面常有各種醫美、瘦身、貸款廣告,有的廣告畫面暴露惡俗,有的廣告語誘導性強,例如宣稱“女人美了才完整”,“我家裡有一個4歲的女兒,擔心會對小孩的認知造成不良影響。”王先生說。

記者在四川日報全媒體問政四川平台查詢發現,投訴電梯廣告的群眾不在少數。除了擔心孩子受影響,部分居民也覺得電梯廣告影響了自己的生活,成都市郫都區成都合院二期小區的王女士對記者說:“一些整容廣告販賣容貌焦慮,交友廣告製造單身焦慮,每天看到這些心情也會變差。”

難以拒絕

電梯廣告公司將強制性收視作為營銷優勢,加重住戶煩惱

在不少小區住戶們看來,電梯廣告的強制輸出性,事實上是剝奪了他們的觀看選擇權——

德陽市東湖首座小區的程先生苦惱

“電梯廣告和其他廣告不一樣,電視廣告我不想看,就換台,手機廣告我不想看,就關屏,可在電梯里,這些廣告完全避不開,也沒個關機鍵。”

成都市溫江區未來城三期小區的李先生質疑

“簡直是強制輸出,我上班一天就想安靜地回家休息,為何坐個電梯還要忍受廣告騷擾?”

成都市雙流區東升國瑞小區的鄭先生抱怨

“電梯門口有2個廣告,電梯內有3個平面廣告和2個視頻廣告,也就是說每次回家我至少被強制觀看7個廣告。”

成都市成華區合能·耀之城小區的邱先生投訴

“旅拍廣告、堅果廣告、招聘廣告,這些廣告內容簡單粗暴、讓人厭倦,我每天都被‘狂轟濫炸’。”

△成都市高新區一小區電梯內的平面廣告
△成都市高新區一小區電梯內的平面廣告

記者調查發現,不少電梯廣告公司都將電梯廣告的精準人群覆蓋、強迫性觀看以及反覆性閱讀,作為了營銷的優勢。

比如在分眾傳媒的官網上就特彆強調:“電梯海報主要位於社區電梯內,在必經的封閉狹小的電梯空間內形成強制性收視”“電梯內環境干擾度極低,每周上下超20次,對電梯海報廣告信息有充分的收視時間”……

△分眾傳媒官網,將強制性收視寫入產品介紹
△分眾傳媒官網,將強制性收視寫入產品介紹

新潮傳媒的電梯廣告宣傳語中,也特別突出“在封閉環境里”“圖像+聲音,強制關注”等特點。

△新潮傳媒官網,將強制關注作為宣傳亮點
△新潮傳媒官網,將強制關注作為宣傳亮點

“電梯廣告的這種輸出的強制性,無法關閉、跳過,無法調節音量、亮度,讓乘坐人沒有選擇、無處可逃,可能已涉嫌侵犯個人的‘私人生活安寧’權益。”北京煒衡(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魏冬冬介紹說,2021年正式施行的《民法典》將“私人生活安寧”納入隱私權規定在人格權編中。“生活安寧權是一種特殊的隱私權,隨着經濟發展、尤其是網絡技術發展,逐漸得到重視。未來生活安寧權的適用空間會不斷擴大,下一步還需慢慢補充和細化其中的規定。”

由誰引入

電梯廣告內容大多由廣告公司審核 物業稱無需徵得業主同意

“這些電梯廣告內容,到底誰在審啊,有很多真的不適合在小區里放。”採訪中,不少居民提出質疑。

復地·御香山小區的物業公司工作人員鄭先生告訴記者,“廣告是廣告公司設定好的,內容也由他們審核,只是明確了不能有虛假、低俗的內容。”

這種說法得到了多家電梯廣告公司的證實。

分眾傳媒工作人員王小姐介紹說:“根據相關規定,目前廣告均實行備案制而非事先審查制,所以公司電梯廣告在發布過程中不經由市場監管部門提前審核。但公司內部設有廣告審查機制,尤其針對醫療等特殊行業廣告,會需要提供相應資質材料,進行專門審核。”

同時,四川城市縱橫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王先生告訴記者,該公司的電梯廣告除了自行審核外,不定期也會接受市場監管部門的抽查。

△成都市成華區和美東路一小區電梯間外牆上的視頻廣告
△成都市成華區和美東路一小區電梯間外牆上的視頻廣告

走訪過程中,不少小區住戶還質疑一個問題:“投放電梯廣告是否應該事先徵得業主的同意,為什麼往往是招呼都不打一聲,就來了一堆廣告?”

新潮傳媒工作人員葉先生解釋說:“公司與很多小區的物業公司簽訂了承包協議,廣告客戶只需要和新潮傳媒聯繫廣告投放事宜,無需與物業或者業主方面溝通。”

廣告公司與小區物業簽訂廣告承包合同,又是否徵求過業主意見呢?

錦繡城小區的四川嘉寶物業公司項目經理助理李女士告訴記者:“選定廣告公司和投放廣告,這屬於在小區公共區域開展盈利活動。物業無需再徵得業主同意,因為我們在與業主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已經明確約定,在小區公共區域開展盈利活動,物業公司有權自主經營。”

對於這一解釋,錦繡城小區住戶陳先生有些不滿:“物業服務合同是格式合同,裡面約定在小區公共區域開展盈利活動,誰能聯想到電梯廣告,物業應該給業主做好解釋,最好能把合同的條款細化清楚。”

民法典第278條

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屬於業主共同決定事項,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並經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起草者之一、四川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社區治理與現代物業研究中心副主任伍三明介紹說,在小區張貼或播放電梯廣告,屬於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的範疇。但“實踐中,多數小區的物業服務合同里,會寫有允許物業利用共有部分開展經營活動的條款,如此一來,多數小區的廣告投放便不會再單獨徵求業主的意見了,小區業主在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應該特別注意這點。”

△成都雙流區一小區電梯門上的平面廣告
△成都雙流區一小區電梯門上的平面廣告

專家建議

針對強制輸出特性,對電梯廣告的監管應更到位

“電梯廣告行業是一個非常有潛力的行業,如何讓這個行業更陽光、更健康?這是一個亟需思考的問題。”伍三明表示,小區電梯廣告主要受眾是小區住戶,發布者應該更貼心地去考慮到他們的感受,尤其是老人、孩子的接受程度。

“小區電梯廣告不僅僅是一個宣傳欄,更是一個體現社區治理的窗口。對於小區電梯廣告的監管和治理,還需要社會各方的力量多措並舉。”北京通商(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陳軍認為,“特別是面對電梯廣告的強制輸出等特性,對其監管的尺度應該更嚴一點,尤其是要嚴控醫療、酒類、美容以及網絡遊戲等廣告。”

△天府新區華陽街道一小區電梯間外牆上的視頻廣告
△天府新區華陽街道一小區電梯間外牆上的視頻廣告

他進一步分析,相比其他而言,電梯廣告大多隱身在小區里,監管難度的確更大。在目前廣告備案制的情況下,如何優化監管形式、加強走訪抽查,也是相關主管部門應該思考的問題——

一方面要加強規範管理。可以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共同完善規範物業服務區域商業廣告管理的規範性文件,對小區內商業廣告經營方案表決公示、廣告內容、權益歸屬、規範設置及部門工作要求等內容予以規定。

另一方面,需要加強執法。相關部門應進一步暢通線上受理模式,切實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

此外,業主委員會也要履行職責,對物業公司進行監督和約束,減少電梯廣告對業主的不良影響。

“目前,重點監管和打擊的是違法廣告,對於惡趣味的廣告重視力度不夠。考慮到電梯廣告的強制輸出性,最好能儘快明確電梯廣告的規範標準,在法規上進一步完善,為監管執法提供法治保障。還可以通過成立廣告道德委員會,對廣告中涉及的道德、倫理等方面的問題作出審核和認定。”伍三明呼籲。

延伸報道

電梯廣告收益,應歸誰所有?

“幾年來我們一直要求物業公司公布小區電梯廣告等公共區域的收益明細,之前一直不公布,今年上半年好不容易公布一次卻寫得不清不楚,感覺很多花費不知去向。”在記者走訪中,天府新區成都片區一個小區住戶彭女士反映。

事實上,這也是許多小區住戶們關心的問題:小區電梯廣告收益歸誰所有?由誰管理?記者就此採訪了法律界人士。

“小區電梯廣告收益屬於業主共有。近年來,這一類社區增值服務以及社區傳媒業務收入呈現出規模大、增速快的特點,應加大關注。”伍三明介紹說。

民法典第282條

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於業主共有。

“現實生活中,由於很多小區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一些物業公司將電梯廣告收益情況隱瞞不報的問題時有發生。如果物業公司將這些收益作為自己的經營收益,就構成侵權行為。希望物業公司能夠增強法律意識,依法將電梯廣告等公共區域收益及時向業主和業主委員會公布。”

北京通商(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陳軍也提及了他曾經辦理的一起案件:一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後,對小區的公共區域收益進行了統一監督管理,不僅定期公開收支情況及會計明細賬,年底還有結餘,給每戶業主發放米、油等福利。

陳軍建議,各小區應儘早成立業主委員會,他們作為代表小區業主共同利益,為小區業主發聲的主體,從訴訟層面上也能一定程度解決維權時主體資格的問題。(川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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