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減”嚴禁學科類培訓資本化運作 這些上市資產或被剝離

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7月24日晚間,新華社發布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下稱“雙減”意見),上述規定印證了前一天的資本市場情緒——K9(義務教育階段)教培機構資本化道路被徹底堵死。

前一天,中概教育股迎來“黑色星期五”。好未來市值蒸發93.62億美元,約合607億元人民幣。高途市值蒸發15.54億美元,約合100億元人民幣。新東方市值蒸發59.49億美元,約合385億元人民幣。三家公司市值在周五共蒸發1092億人民幣。

24日晚上7點半,當第一財經記者與中國民辦教育協會會長劉林取得聯繫時,他語氣急促說自己正在緊急弄一個倡議書。晚10點左右,劉林向第一財經記者展示了剛剛加急完成的《中國民辦教育協會率有關校外培訓機構聯合發出倡議書》。這份由中國民辦教育協會聯合新東方、好未來等120家全國性校外培訓機構發出的七條倡議中,第一條就是——深刻認識“雙減”重大意義,堅決擁護中央決策部署。

“雙減”嚴禁學科類培訓資本化運作 這些上市資產或被剝離

“‘雙減’意見落地后,教培將改變發展方向:其一,機構性質定位:非營利組織;其二,與校內教育關係:有益補充;其三,與資本關係:由教育為資本營利轉向資本為教育而用;其四,發展模式:規範和優質之路。”劉林說。

上市?此路不通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答記者問時稱,校外培訓機構被資本裹挾狀況嚴重。近年來大量資本湧入培訓行業,展開“燒錢”大戰,廣告鋪天蓋地,對全社會進行“狂轟濫炸”式營銷,各種販賣焦慮式的過度宣傳,違背了教育公益屬性,破壞了教育正常生態。

根據“雙減”意見,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外資不得通過兼并收購、受託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方式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已違規的,要進行清理整治。

“‘雙減’措施,比之前的傳來得更猛烈。”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認為,落實這一文件,對已經上市的校外培訓機構產生巨大的影響,這些機構要麼選擇退市,要麼要在上市資產中剝離學科類培訓機構,而正準備上市的學科類培訓機構,上市的通道已經關閉。

互聯網教育專家、素履諮詢創始人郁苗則認為,但由於已經上市的機構,比如新東方、好未來、高途、精銳教育等,主營業務均為k12學科培訓,而其他上市公司也不會通過購買學科培訓資產來做產業布局,學科培訓機構自己也不能獨立上市,“這就徹底封死了學科培訓機構的資本化道路。”

劉林認為,換個角度來說,該文件出台的目的,是想讓合乎規定的機構存活下去,不合乎的機構,那就不要再存在了,所以這叫減量發展,減的就是一些不合規的。

但文件從下發到落實還需要一個過程,需要妥善處理退市,剝離學科培訓業務,退費,培訓從業人員分流等問題。

一位剛剛從新東方離職的英語培訓老師對第一財經表示,目前新東方的老師還比較穩定,都還在忙着備課上課,但他們已經擔心八月份開不了課。一旦停課,他們就會面臨失業問題,寒暑假,節假日不能上課之後,教培機構也就容不下這麼多老師了,老師們都面臨著轉行分流的問題。

這位老師說,大班課會受到比較大的影響,一對一以及私教課程很難完全被禁止,家長在這方面的需求還是很旺盛。但她也表示,由於私教課費用昂貴,未來補習不會是大多數孩子的選擇,只能是一小部分重視孩子的教育,也有能力支付教育成本的家庭才會選擇繼續上補習。

“可以想見,以後學科類教培機構只有存量了。”原51TALK副總裁、葡萄智學聯合創始人兼首席學術官戴雲對第一財經稱,成人、職業培訓、素質等國家沒有禁令的領域,或將成為其新的業務點。

“但轉型進行這些培訓,也需要避免過度逐利,否則也必定會帶來監管政策的調整。因為與機構的營利對應,就是家庭的培訓支出負擔。” 熊丙奇說。

校外學科培訓機構註冊為非營利性機構

“雙減”意見稱,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

熊丙奇表示,要求校外學科培訓機構註冊為非營利性機構,就是要求校外學科培訓機構,要堅持公益屬性,不能再追逐營利。

“但實施的情況還有待觀察。”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對第一財經稱,特別是要關注實施后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決定中提出要改為非營利,這與一些機構原本的設定是不一致的,如何實現這個轉變是個問題。在這個過程當中,不同的機構會做什麼樣的選擇,也還有待觀察。

“我相信在這過去一年中,教培機構都有一些了思想準備,他們會根據各自的情況來做出應對。”儲朝暉說。

劉林也認為,由在市場部門註冊的營利性公司轉為在民政部門註冊的非營利機構,進行重新註冊,有利於確保校外培訓的公益性。

此前發布的《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中就曾明確規定,任何社會組織和個人不得通過兼并收購、協議控制等方式控制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實施學前教育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

新任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司長俞偉躍在2020在線教育論壇上也曾表示,校外培訓要做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開展音體美、琴棋書畫等培訓,特別在學科類教學方面不要替代學校的教育功能,全社會形成育人正能量,為孩子的成長成才創造良好環境。

不過,熊丙奇也指出,對學科培訓機構的嚴監管,能否起到減輕學生負擔之效,還要看其他配套措施的落實情況,如課後服務、暑托服務、教育評價改革的具體推進。

“如果不改革教育評價體系,在叫停校外學科培訓機構在節假日、寒暑假進行培訓后,家長的培訓訴求如何得到疏導?”他說,如果不能提供高質量的課後服務和託管服務,培訓就可能變為家長請私教,以及轉到地下經營。“頭部”企業不再存在,可小作坊式培訓機構會蔓延。這是必須直面的問題。

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執行院長高華俊對第一財經表示,這次政策的重點是解決教育市場化的問題,回歸學校和家庭,減少學生負擔和家長焦慮。但從教培內容而言,要減的是與學校教育同質化的那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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