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理想“水銀門”車主:李想發的微博讓我難以接受

理想汽車“水銀門”事件陷入膠着期。雖已檢測確認車主在座椅上所發現的物質即為水銀,但理想汽車堅稱,其零部件、生產、製造等所有環節對汞(水銀)的使用和採購量為零,並堅持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

理想ONE水銀

原標題:獨家對話理想“水銀門”車主:李想發的微博讓我難以接受

究竟誰應為“突如其來”的水銀負責?

文 | 付玉梅 常濤 實習生黃晨發

編輯 | 趙佳然

審校 | 羅琨

另一方面,車主孫先生否認了被外部投毒的可能,且表示自己和理想汽車方面三次向派出所報警,警方認為沒有證據構成刑事案件,不予立案,處理結果也就無從談起。

拉鋸戰背後,輿論四起。究竟誰應為“突如其來”的水銀負責?8日晚,孫先生在接受中新經緯採訪時回應了外界對他的部分質疑。他稱,自己不是為了博人眼球,也不是為了高價索賠,自己只是希望能把事件弄清楚。

為何沒去醫院檢查、拒報投毒案?

“有人說我為什麼第一時間把消息告訴媒體,而不是找售後解決,質疑我的動機。事實上,我在第一時間就撥打了‘400’熱線,當時也從未想過聯繫媒體。”孫先生告訴中新經緯,並提供了通話記錄截圖。

孫先生提供的截圖,截圖時間為6日,前天即為4日

孫先生提供的截圖,截圖時間為6日,前天即為4日

孫先生是西安的一名理想ONE車主。他告訴中新經緯,自今年4月份提車至事發前,這期間車子沒出現任何問題,自己也一直很喜歡這款車。

4日,孫先生在汽車座椅裡面發現往外滲出疑似水銀的物質,隨後拍攝視頻發到了“理想汽車”APP上。孫先生稱,自己當時馬上聯繫了理想汽車交付中心,也是雙方共同將滲有水銀的座椅拆開,同程錄像。視頻顯示,不僅座椅縫隙中有水銀存在,按壓坐墊還會從小孔中往外滲出水銀珠。

5日,理想汽車也對此事件表態,表示第一時間展開全面調查。然而,理想汽車創始人李想卻表現出截然相反的態度,發微博稱:“造謠我們用水銀的人和媒體,祝願你們血液里流動着汞,腦子裡裝滿了汞。”隨後又將微博刪除。

李想微博截圖(現該微博已刪)

李想微博截圖(現該微博已刪)

孫先生回憶稱,彼時他還在等待檢測結果,也還未與理想汽車總部對接上。“李想的這條微博內容讓我難以接受,也讓我決定在微博上進行公開回應。”

雖然座椅上的物質已被證實是水銀,但外界仍對孫先生的行為有諸多質疑。其中,汞是有毒物質,而孫先生為何一直未去醫院作身體檢查?

對此,孫先生向中新經緯表示,理想汽車方面此前一直在與自己溝通,希望安排和陪同去醫院做檢查。但當時他想等到檢測結果出來,確認是水銀后再去醫院。而在6日晚,自己拿到檢測結果發了微博后,對方卻表示事件再次發酵,後續所有事情走法律途徑。隨後,自己又去有關部門繼續處理該事件,耽誤了時間,才遲遲未去醫院。9日,孫先生稱已安排好時間去醫院檢查。

第二個疑問是為什麼不按投毒走刑事案件報案。孫先生表示,此前的三次報警都是關於產品質量問題,屬於民事糾紛,警方均不予立案。此外,孫先生稱,自己並非不敢報投毒案,而是警方表示此事也不符合涉嫌投毒罪的刑事立案標準,故也沒有按涉嫌投毒罪立案。同時,孫先生也堅持認為自己沒有被投毒的可能性。

孫先生認為,即使理想汽車生產的全過程都沒有使用汞,但各個環節,包括終端銷售過程中的人都有可能接觸到車。目前也無法證明他們沒問題。他希望能推動理想汽車進行自查。同時,自己的訴求也不是要求賠償,而是弄清楚為何座椅上會滲出水銀一事。

律師:舉證難度大

對於該事件是否有進一步解決方式,理想汽車相關人員8日回復中新經緯稱,如之前官方微博所說,理想汽車堅持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將協助公安機關調查事件真相。

理想汽車在微博聲明中提到,“理想汽車的零部件、生產、製造等所有環節,對於汞的使用和採購量為零!製造一輛智能電動車,理想汽車不會使用,也沒有任何必要使用汞。如果在車上發現汞的存在,一定是外部行為造成的。”

對話理想“水銀門”車主:李想發的微博讓我難以接受

多名熟悉汽車生產工藝的業內人士告訴中新經緯,在汽車生產、製造過程各個環節中,的確不會用到汞。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向中新經緯表示,此前也從未聽聞過在車內檢測出汞的案例,這應該是極小概率的偶然事件,人為誤操作的可能性比較大。

但是,目前該事件相關的舉證、界定都存在一定的難度。北京雲嘉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佔領向中新經緯分析稱,車內發現水銀,有幾種可能,一是車輛生產加工、運輸、交付等環節由於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的原因所致,二是有人遺失散落,三是有人故意投毒。

“目前調查清楚真實情況及相關證據是維權的關鍵。而若認為他人故意投毒,進行刑事報案,也不一定能立案,或者即使立案,也不能保證一定能調查清楚。而若認為是生產者的原因所致,則通常需要進行司法鑒定。但如果懷疑是運輸或交付環節發生的,也未必能通過司法鑒定方式鑒定出來。”趙佔領表示。

北京市中策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焦梁向中新經緯表示,車主的舉證義務取決於其具體的維權訴求。如果車主的訴求是退款退車,並要求理想汽車賠償相關損失的話,首先要證明水銀確實是車輛出廠即攜帶,而不是出廠後由其他第三人或其他原因進入車輛,這在舉證上有一定難度。

“當然,車主的舉證義務也不是完全絕對的。由於理想汽車是生產者,掌握着汽車生產製造工藝及原材料構成,也應當在一定程度承擔車輛出廠不攜帶水銀的舉證責任。”焦梁表示。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在接受中新經緯採訪時則認為,根據《產品質量法》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相關損害是在產品銷售後的使用過程中發生,並非產品缺陷所導致,那麼損害結果跟生產行為不具有因果關係,生產者不承擔責任。

在事件真相未水落石出之前,理想汽車及車主的處理方式成為關鍵所在。“在李想的微博發出后,理想汽車的品牌形象實際上已經受到影響。這場事件也考驗着理想汽車後續的處理能力。”崔東樹表示。

焦梁認為,在本事件的發酵過程中,從企業責任和對用戶負責的角度,車企不宜一開始就假定車主是“敵人”,而是盡量應加強溝通,彌合誤解。相應的,車主也不要先入為主地認為是廠家的問題,畢竟這是非常嚴重的指控。

“建議雙方本着最大善意,從解決問題的角度出發,理想汽車和車主能夠向公檢機關或社會提供更多的客觀數據及事實,積極配合公檢機關的調查,儘早得出結論,懲治責任人。畢竟,產品安全關係到我們每一個人。”焦梁表示。

(0)
上一篇 2021-07-09 16:01
下一篇 2021-07-09 16:0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