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娘”的秘密:卧底世紀佳緣 當“托”撈客 見人報價

個人信息保護法施行還未滿月,澎湃新聞記者以應聘的形式卧底進入世紀佳緣網線下一家門店。經半個月卧底調查發現,培訓上崗后,該門店即為記者開通了後台權限,通過後台可以查看世紀佳緣網註冊會員的個人信息,包括用戶的瀏覽記錄和聊天記錄。而“銷售紅娘”則會利用這些用戶的隱私信息,來掌握用戶的擇偶偏好,藉此實現“精準營銷”。

會員個人隱私信息在後台“裸奔”,銷售紅娘專業身份全靠作假“包裝”,“牽紅線”話里話外全靠話術吸引會員到店付費辦卡……隨着卧底調查的不斷深入,“紅娘”的更多“營銷”秘密也逐一被揭開。

今年9月底,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下簡稱“江蘇省消保委”)曝光了包括世紀佳緣、百合網、珍愛網等主要網絡婚戀交友平台存在信息審核不嚴、消費者退款遇阻等問題,再度引發人們對在線婚戀平台服務模式及制度的質疑。

11月上旬至11月中旬,澎湃新聞記者經過短期培訓,入職世紀佳緣一家線下VIP服務中心(直營店),成為一名以電銷為主的婚戀銷售(以下稱為銷售紅娘)。調查中,記者發現該婚戀平台的銷售紅娘不僅存在利用後台“撈取”會員隱私信息等涉嫌違法行為,還存在一些銷售紅娘為套取資源,註冊成為其他婚戀平台會員或參加線下相親活動,撈取客戶資源等惡性競爭行為;而動則數萬元的相親服務套餐,同樣或類似的服務周期和內容,簽單價格也是因人而異。

記者所在的某線下門店。
記者所在的某線下門店。

律師郭小明向澎湃新聞認為,服務合同關係需要雙方達成共識,從經營者行為角度來看,只要消費者認可,雙方協商一致,就不存在違法行為。但如果在收費中,婚戀平台提供的服務與收費時承諾不符,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消費者,可能會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涉嫌欺詐。此外,如果行業的服務價格範疇本身較為模糊,消費者在不清楚價格區間範圍的前提下,被誘導簽署合同,也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涉嫌誤導、欺詐。

對於婚戀平台的種種亂象,互聯網行業資深分析師馬繼華向澎湃新聞指出,為客戶提供安全高效的服務,從而贏得社會口碑,才是婚戀平台未來的唯一出路。

紅娘當“托”曖昧撈客

近年來,“殺豬盤”一詞幾乎與婚戀平台如影隨形,酒飯托、借貸理財詐騙、中獎圈套等詐騙犯罪案件頻發,信息虛假問題備受詬病。除了外部人員“魚龍混雜”的現象,記者調查發現,婚戀平台一些內部人員也“攪”入其中。為了沖業績,銷售經理甚至要求紅娘銷售潛伏於各大婚戀平台,參加其他婚戀品牌的線下相親活動,“卧底”撈取客戶資源。

11月3日中午,記者來到門店入職報到。半透明玻璃門隔開的工作區,是一個熱火朝天的“世界”。十餘個平方米的封閉式辦公室,十幾名紅娘銷售縮在格子間,頭戴耳麥,重複着類似的開場白——“小姐,您好。來電是幫一位88年IT行業的男士做甄選匹配,看到您的資料覺得很合適,請問您現在還是單身嗎?”

他們面前,擺着同樣一份打印好的電邀話術,上面細緻且詳細地標明了通話流程和注意事項。

為了沖業績,世紀佳緣某地直營店一銷售向記者透露,隨意“放走”客戶要被扣錢,“就算堵,也要把客戶堵在房間里。”對於銷售紅娘來說,但很少有人能熬過半年,“一個月沒開單,就沒什麼信心了。” 一位銷售向記者直言。

另一位銷售向記者透露,每個門店都有到店率考核。有的銷售經理在世紀佳緣平台上註冊會員,讓下屬銷售將其撈取到自己的資源庫里,便於到店率低迷的時候“充數”。記者看到,該銷售經理在平台上註冊的信息較為完整,“這不是迷惑其他女性用戶嗎?”對於記者的質疑,該銷售不願多說,“不回復私信就行了。”

一位女銷售包裝身份后,在某婚戀平台套取男性用戶資源。
一位女銷售包裝身份后,在某婚戀平台套取男性用戶資源。

“找機會套資源,不是讓你入戲撩人。”11月中旬,在記者所屬小組的一次復盤會上,自稱因業績壓力多日失眠的謝經理提出“妙招”,他建議銷售們在Marry U、我主良緣等其他競品平台上註冊會員,包裝自己的身份,引導用戶到店,“這是一種命中率,很好獲客的一種方式。”

“這個用戶就是標準的‘買單臉’,用行業話來說,就很‘v’。”謝經理隨機點開一位發來私信的男用戶頭像,邊滑動屏幕,邊細細評價,“你看,他說自己是互聯網民工,做IT的男士一般都有點錢。自拍頭像看起來像民工,身高168,說明外形上有明顯短板,對女性不夠自信……”組內另一位入行多年的女銷售忍不住打斷他,“哎喲,這就是‘買單臉’,快撈他!”

“套資源一定要一個星期之後開始,否則顯得目的性很強,還可能會被平台封號。”謝經理以上述該男性用戶為例,他建議女銷售可以用嗲嗲的口吻,直接發送語音信息,“小哥哥,我看不到你的微信,能不能把你的手機號碼發過來。”聯繫方式到手后,經過一周的“養魚”過程,就可以和其他同事打配合,推薦其到線下門店。“聊得曖昧可以,但不能太出格,對方不投訴你就行。”

他還表示,銷售也可以主動約線上用戶見面,當面發其“好人卡”后,隱晦推薦其去線下門店,交由其他銷售面談,一般不會被發現。“有人用7、8個賬戶在網上撈資源。你們好好聊,一天可以撩100個人,就看誰能玩得轉,看誰能轉化。”謝經理自嘲,“我其實挺適合帶團去做‘殺豬盤’。”

記者離職前夕,謝經理還發來一個30人線下優質大齡單身青年單身派對鏈接,要求記者及另一名銷售“帶薪”撈人,每人至少獲取5個有效聯繫方式。“無論什麼方式,只要釣到魚,就是好貓。”他這樣說道。

“電話里千萬不能報價”

動輒萬元起步的婚戀服務費,即便是在一線城市,對普通上班族來說,也是一筆不菲的開支。而在世紀佳緣,向會員公開報價被認為是一種禁忌。即便有明確的服務價格手冊,但對於不同收入的會員,銷售紅娘也被要求“見人開價”。

“電話里千萬不能報價,一報就‘死’。”謝經理一再提醒,只有會員到店后,才能面談價格。記者調查發現,世紀佳緣的線下門店內均有服務價格手冊,“一對一服務套餐”價格主要分為5檔:18800元、28800元、48800元、68800元和108800元,但各收費標準對應的服務內容含糊不清。在實際報價環節,該服務手冊只起到參考作用,銷售紅娘會根據會員的綜合情況,自定設定約見人數,簽單價格也因人而異。

記者所在門店使用的“一對一服務”套餐價格手冊及部分套餐介紹。
記者所在門店使用的“一對一服務”套餐價格手冊及部分套餐介紹。

記者在參加針對新進銷售的短期培訓課上,一位耿姓講師介紹,和會員當面進行1個小時左右的深度交流,獲得足夠的信任感后,就可以初步報價“試水溫”。報價主要分為“直接報價”和“選擇性報價”兩種方式。前者針對容易判斷的會員,可直接報出類似“48800元,6個月服務”這樣的單一價格。後者則是在不太好判斷會員消費實力的情況下,同時報兩個有差異的價格,如“28800元,4個月服務”或“48800元,4個月服務”,試探其可接受的心理價位,隨後展開猛攻。

“28800元,4個月服務”或“48800元,4個月服務”有何不同?往往會以“約見的會員更優質”之類話術來進行解釋。但服務周期相同,服務價格相差明顯,並不意味着篩選匹配的人選更為優質。

耿姓講師讓學員們聽寫的話術中提到,“世紀佳緣是唯一一家擁有的市場部的婚戀平台,除了20%的線上資源,80%的優質會員由市場部與大型企業、高端俱樂部等聯合舉行活動時積累而來。”但多位銷售經理向記者透露,除了一些價值數十萬,乃至上百萬元的私人訂製服務,有專門的婚戀“獵頭”根據會員要求,針對性地尋找約會資源之外,常規“一對一服務”套餐的資源庫會員主要來源於本地資源庫,“基本一致。”

有銷售直言,“一線城市相對資源豐富一點,選擇性更多。有些二三線城市本身資源就少,即便是簽的是68800這樣的單,照樣安排不出人。”

南京消費者張女士現年31歲,做工程類工作,長期情感空窗。去年年初疫情期間,父母催婚催得急,她註冊了世紀佳緣,並在銷售紅娘的誘導下,與母親共同前往某線下門店,簽訂了價值68800元的“婚保返還版”婚介服務合同。

張女士稱,紅娘當時口頭承諾,一年內可以見無數個約會對象直到脫單為止。但她交完錢后拿到合同后才發現,上面寫着一年只見12個人。她還發現,在電子合同上,自己填寫好的詳細擇偶要求被嚴重精簡,只剩下年紀、學歷、房車情況等要求。她回憶稱,紅娘前前後後共推薦了21位男士,與她的要求相差甚遠。剩餘的10人雖然大致符合她的要求,但仍然和紅娘許諾的“優質資源”相差甚遠。

相親未成,之後張女士申請退還部分服務費用,但經過近半年的拉鋸戰,她才收到了部分退費。

如何治理婚戀平台亂象?

據民政部此前公布的數據顯示,預計2021年,成人獨居的數字,將繼續上升並超過9000萬。婚戀需求大,一些婚戀服務中介平台也是已積弊已久。

短期培訓課上,一培訓師重點介紹“一對一服務”常規套餐定價及注意點。
短期培訓課上,一培訓師重點介紹“一對一服務”常規套餐定價及注意點。

今年9月26日,江蘇省消保委曾發布“婚戀交友平台服務狀況消費調查報告”,點名世紀佳緣、珍愛網、我主良緣等5個婚戀交友平台普遍存在平台信息審核存漏洞、虛假宣傳、退費規則不明確,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等問題。

調查結果還顯示,94.9%的消費者使用過網絡婚戀交友平台。其中,31-45歲人數佔比最多,以專科、本科學歷為主。使用過世紀佳緣、百合網、珍愛網的消費者比例較高,均達40%以上,其中百合網達50.7%。

明面上設定一套價格,背地裡根據用戶資產情況定價的做法,是否侵害了消費者權益?

知名法律博主、上海中聯(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小明向澎湃新聞表示,服務合同關係需要雙方達成共識,從經營者行為角度來看,只要消費者認可,雙方協商一致,就不存在違法行為。但如果在收費中,婚戀平台提供的服務與收費時承諾不符,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消費者,可能會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涉嫌欺詐。此外,如果行業的服務價格範疇本身較為模糊,消費者在不清楚價格區間範圍的前提下,被誘導簽署合同,也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涉嫌誤導、欺詐。

郭小明表示,相親服務提供的是為消費者匹配符合目標意向的人,而能否相親成功,建立交往意向和關係,屬於主觀層面的東西,畢竟任何人都享有婚戀自由的權利,所以很難去判定相親服務合同的履行情況。由於沒有明確的評判合同履行的標準,當事雙方容易產生爭議,消費者舉證難度大。再加上訴訟維權成本高、周期長,導致消費者維權無門。

與其他服務行業一樣,婚戀服務收費標準由機構自行制定,存在一些定製化服務,價格因人而異的情況。郭曉明指出,婚戀行業缺乏統一的行業標準和全國性法律法規,不少平台經營不規範。他認為,為了更好維護消費者權益,婚戀行業內部應明示、完善價格體系及收費標準。即使是“個性化訂製”服務,也要呈現一個大致的標準框架,不能一味用“定製”二字糊弄消費者。他還建議,市場監管部門可以進一步發揮職能,對該行業的定價、服務合同內容等加強把關。

多位曾經“掉坑”的消費者向記者表示,“快餐式”相親方式及後續維權之難,讓她們的心態發生了變化。湖南消費者趙女士告訴記者,她依舊相信愛情,“但再也不會通過平台尋找幸福了。”南京消費者張女士直言,“經過這件事情之後,我家人就釋懷了,不再催我結婚了。我也不期待,不想主動去尋求愛情了。現在遇到要花錢的地方,我都處處小心,生怕別人坑我,合同也會反覆看。”

婚戀平台該如何健康有序發展?互聯網行業資深分析師馬繼華向澎湃新聞指出,互聯網婚戀平台因其先天不足及後天發展模式受限,註定是規模有限的垂直領域,不被資本市場看好。第一,婚戀平台存在商業模式悖論,即做得越好、用戶的匹配率越高,用戶的流失也就越快。平台為此必須不斷拓展新用戶群,維持平台增長,但運營成本較大,難度極高。無論是開發新客戶,還是留住老用戶,都很難實現。第二,婚戀平台用戶的社交目的更為直接,平台目前主要的變現方式過度依賴用戶付費,盈利模式單一,缺乏更多可拓展商業空間,很難植入其他的商業場景。第三,即便一些婚戀平台開拓婚慶等服務延長產業鏈,抬升品牌價值鏈,但與同類型、專業化的企業相比,並不佔優勢,且沒有足夠的資本進行整合。第四,近年來,年輕人的社交方式不斷改變,陌陌、Soul等“非嚴肅向”交友平台興起,蠶食原有的婚戀市場版圖。即便我國大齡單身男女比例增長,婚戀前景龐大,這部分增量也難以彌補市場變化帶來的衝擊。

馬繼華直言,對平台方來說,經常性活躍的“托”,也許是最好的用戶。而對疑似“騙子”用戶的打擊,就是對盈利的直接打擊。“平台本可以有所作為,但目前看來,自身的積極性顯然不夠。”他認為,為客戶提供安全高效的服務,從而贏得社會口碑,才是婚戀平台未來的唯一出路。

江蘇省消保委在前述“調研報告”中建議,各婚戀平台應立刻填補審核漏洞:對線上普通用戶,加強安全提示,告知消費者用戶註冊信息虛假風險;對線上充值用戶,考慮引入實名認證制度,要求上傳相關身份、財產證明后再行提供服務;對實體門店會員,必須按承諾進行婚姻、財產認證后再行收費並提供服務,不得“先收費后審核”,更不得通過“保證書”等形式取代平台審核義務,將風險轉移給消費者。

江蘇省消保委還建議,將該類型企業經營活動納入監管範疇,“清單式”地明確用戶信息範圍、樣式、辦理模板、企業自檢,線上登記、線下查驗的方式,以擴大“實名制”的內涵。同時,進一步明確信息使用、儲存、保護職責和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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