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經濟論壇:數字貨幣正在跨越國界,監管機構如何迎頭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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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經濟論壇:數字貨幣正在跨越國界,監管機構如何迎頭趕上

針對穩定幣、零售CBDC以及與其他支付方式共存的生態系統,數字貨幣政策制定者應仔細考慮哪些領域需要制定相應的新法規。

編譯 | Aileen

在全球範圍內,數字支付以及數字貨幣的所有權和使用情況正在加速轉變,在私營企業和監管機構之間,乃至國際和管轄範圍內的監管機構之間均引起了熱烈討論。這些討論的結果將對社會如何利用數字貨幣潛力以及避免不必要風險產生深遠影響。

自2008年中本聰發表比特幣論文以來,關於數字貨幣的政策辯論便持續不斷。最近的辯論主要集中在兩種形式的數字貨幣上:央行數字貨幣(CBDC)和穩定幣。這兩種數字貨幣也因此成為了世界經濟論壇數字貨幣治理聯盟(DCGC)當前的工作重點。該聯盟已經制定了八個政策框架,以指導行業和政策制定者應對與CBDC和穩定幣相關的最關鍵挑戰、機遇和決策。

許多數字貨幣宣稱是為了改善現有支付系統和促進金融包容性而創建。跨境支付通常涉及多個中介機構,不僅減慢了流程,還增加了成本。而數字貨幣號稱可以通過完全繞過中介機構來減少交易摩擦。這一目標、技術背後的複雜設計及現有的法律框架導致數字貨幣處於零散無序的監管環境中,在國內和國際層面上存在差距、不一致性和冗餘性。

DCGC在其報告文件中詳細分析了穩定幣和CBDC存在的監管和政策差距以及不一致性,尤其是面臨的四大挑戰:

  • 首先,現有法律法規可能無法為數字貨幣的存在提供法律依據,或解決某些形式的數字貨幣所特有的風險。
  • 其次,由於穩定幣的設計較為複雜,國內也缺乏協調,導致不同監管機構的管轄權重疊。
  • 第三,儘管穩定幣具有潛在的全球影響力,但全球協調的缺乏導致了國際穩定幣監管上的差距和不一致性。
  • 最後,不同類型的數字貨幣存在着一些同樣的風險,當這些風險遭到區別對待時,就會出現差距和不一致性。

雖然不同國家對CBDC和穩定幣採取不同的方法,但全球消費者可能會以相同的方式使用它們。不僅如此,CBDC和穩定幣甚至還可能在類似的區塊鏈上運行。然而,一個潛在的問題是,在各種情況下,相似類型的風險可能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DCGC近期發布的文件正是為了幫助CBDC和穩定幣營造一個平衡的監管和政策環境,以及一種檢測和降低其風險的方法。

雖然數字貨幣監管辦法尚在制定中,但立法中的一些原則可能對試圖彌合創新與監管之間差距的監管機構有所幫助:

  • 機構間和跨境合作:由於數字貨幣的複雜設計和固有跨境用途,監管機構必須在不同的國內機構和司法管轄區之間展開合作。現有框架允許機構間和跨境協調,以減少潛在的監管和政策差距,特別是在涉及數字貨幣定義和分類的領域。
  • 基於風險的方法:沙盒和創新實驗室是常見的基於風險的方法類型,已獲得許多國家的採用。與此同時,歐盟對加密資產市場(MiCA)的監管提案給出了一種新的基於風險的方法,即根據數字貨幣可能給消費者和社會帶來的潛在風險構建不同級別的監管措施。

數字貨幣的五步框架

數字貨幣的政策制定需要一個一致統一的框架,避免造成支付生態系統的紊亂。政策制定者需要確定哪些領域的現有法規已經足夠完善,哪些領域需要就穩定幣和零售CBDC以及與其他支付方式共存的生態系統制定新的法規。

DCGC文件提出了識別、預防和解決差距、不兼容性的五步框架,分別是風險映射、機構映射、成立專責小組、設置優先級以及找出差距和不一致之處。雖然這一框架是對立法過程的一種過度簡化的觀點,可能無法解決本文中提到的所有問題,但我們希望它能夠提供一個解決與新興數字貨幣相關的監管差距和不一致性問題的方法和方向。

數字貨幣政策制定者需為未來做好準備,仔細考慮應當如何制定法律法規,如何設置國內和跨轄區的協調結構。DCGC文件支持在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施過程中採取審慎、協調、多轄區和包容性的方法,以從一開始就限制差距和不一致性的產生。這種方法可以為可持續創新奠定基礎,協調監管框架並促進更廣泛的全球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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