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禁止未成年人直播打賞 讓家長放心社會叫好

5月7日,中央文明辦、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四部門發布《關於規範網絡直播打賞
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
《意見》要求網站平台應當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嚴格落實實名制要求,禁止為未成年人提供現金充值、“禮物”購買、在線支付等各類打賞服務。

[評論]禁止未成年人直播打賞 讓家長放心社會叫好

四部門聯手,重申並嚴格“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這一監管紅線,給未成年人撐起了一片互聯網的晴空,不讓孩子在直播間的喧鬧中迷失自我。

事實上,早在2020年,最高法就在相關司法解釋中明確,未成年人打賞支出法院應支持返還。2021年2月,多部門也曾發布《關於加強網絡直播規範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充值打賞服務。但是,“熊孩子打賞主播12萬”“16歲女孩打賞主播,55萬家當揮霍一空”之類新聞還是屢屢出現,這背後是一個個被帶偏甚至誤入歧路的未成年人,是一個個被傷害的家庭。這也說明,相關規定仍未得到有效落實,有一些平台對未成年人保護不上心、不認真,乃至心存僥倖,“偏門”“後窗”還是通行無阻。

這次《意見》有的放矢,提出了精準的技術限制。《意見》指出,榜單、“禮物”是吸引青少年“圍觀”互動的重要功能應用。網站平台應在意見發布1個月內全部取消打賞榜單,禁止以打賞額度為唯一依據對網絡主播排名、引流、推薦,禁止以打賞額度為標準對用戶進行排名。未成年人心智還未成熟,看到“榜單”“排名”,就可能被誘導,揮霍父母的血汗錢只為博一個頭部排名,換一句主播小哥哥、小姐姐的互動。取消“打賞榜單”,消除的不僅僅是直播間里的攀比風氣,也讓未成年人不迷陷於“金錢至上”“走捷徑致富”的畸形價值觀,不會虧了“荷包”還又迷了心智。

部分平台為了吸引粉絲掏錢打賞,刻意設置“PK懲罰”,勝利方主播可以按照所謂“規則”懲罰失敗方主播,懲罰方式包括針扎眼角、吃食鹽等,花樣頻出毫無底線。《意見》對此針對性地規定,平台不得設置“PK懲罰”環節,不得為“PK懲罰”提供技術實現方式,避免誘導誤導未成年人。

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需要在技術手段上解決,更需要各家平台在企業價值觀上釐清是非對錯。各平台要從“塑造什麼樣的未來人”的高度,深刻認識規範網絡直播的極端重要性和迫切性;要將“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貫徹在互聯網產品開發、模式應用中。

讓禁止未成年人打賞走到實處,不僅要利用強制手段堵上“偏門”,還要加強價值引領和思想教育,提升未成年人對網絡直播不良風氣的“免疫力”,為未成年人的網絡健康戴上法規和意識的雙層“保護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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