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主播逃稅被罰釋放哪些信號?專家:年底或迎來一波補稅潮

網絡帶貨主播逃稅事件再度暴發后,對虛擬經濟的監管將愈加收緊。11月22日,據浙江省杭州市稅務局消息,雪梨、林珊珊兩名知名主播偷逃個人所得稅,在多地設立個人獨資企業,虛構業務將其取得的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被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擬處1倍罰款,分別為6555.31萬元以及2767.25萬元。

網紅主播逃稅被罰釋放哪些信號?專家:年底或迎來一波補稅潮

浙江省杭州市稅務部門表示,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還發現其他個別網絡主播在文娛領域稅收綜合治理中自查自糾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稅行為,正由屬地稅務機關依法進行稽查。

近兩年網絡主播帶貨經濟興起,直播行業亂象也開始有所顯露。隨着聚焦文娛行業的稅收管理不斷加強,直播行業的發展會否隨着監管力度的加大出現拐點?多位財稅專家以及直播電商領域研究人員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表示,目前直播行業發展還到達天花板,未來納稅人誠信申報以及自查自糾是凈化行業的前提。

節稅安排是直播行業普遍現象

直播行業偏好以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性質工作室的形式降低稅收。

網絡主播應該承擔什麼繳稅義務?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副教授、財稅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樺宇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從稅法上來說,並不重點關注對納稅人職業身份進行明確界定,而是聚焦納稅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形態以及發生何種應稅行為,應當按照稅法的哪些規定進行申報納稅。至於網絡主播怎麼交稅,則需要根據其業務模式、與網絡平台公司簽訂的協議類型以及實際取得收入的具體情況來看個稅適用的稅目。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副教授、應用經濟系主任葛玉御向澎湃新聞記者介紹,根據網絡主播與直播平台公司之間的關係,主播的納稅義務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主播作為直播平台公司的員工,按照工資薪金3%至45%繳納個人所得稅。二是主播與直播平台公司簽勞務合同,按照勞務報酬繳納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是45%,同時還有增值稅3%,以及為數不多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三是主播成立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性質的工作室,按照直播平台公司的生產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為35%,同時還有增值稅、城建和教育費附加。

葛玉御表示,第三種方式由於名義稅率低以及部分地方對個人獨資企業有核定徵收優惠,通常是大部分主播會選擇的納稅方式。此外,如果主播作為股東持有股權,獲取股息紅利或轉讓股權,就還要涉及利息股息紅利、財產轉讓方面的個人所得稅。

“網絡主播行業作為新興行業,普遍都會進行一些節稅安排。其中直播公司培養的、還在成長階段的主播,往往按照業績去拿提成工資,原則上總薪酬不高的話,則是正常按照工資薪金申報納稅。而頭部或是流量主播,收入相對較高就會進行一些商業模式的調整以達到適度節稅目標,比如設立個人工作室等個人獨資企業,通過與網絡平台公司進行商務合作的形式開展業務。通常理解,只要存在合理的商業邏輯,稅務機關也不會‘一棍子打死’認為是偷逃稅的行為。”王樺宇表示。

“稅收窪地”的核定徵收優惠被“濫用”

“稅收窪地”成為一些高薪主播的“偷稅天堂”。

葛玉御表示,雪梨、林珊珊兩個主播逃稅的方法是文娛圈明星最常用的手段,都是通過在多地設立個人獨資企業,虛構業務把從有關企業取得的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轉換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來偷逃稅款。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最高稅率是35%,相比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的最高稅率45%稅率而言降低了很多。

葛玉御介紹,地方存在核定徵收的優惠政策,諸如廣西北海、江西宜春等部分地區為了吸引稅源,核定徵收率往往非常低,實際稅負在10%以下。以主播雪梨為例,8446萬元的收入,依法納稅應該要交3780多萬元,但實際上應該只交了幾百萬,最後杭州稅務局查實偷逃個人所得稅3037萬元。補繳稅款加收每天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還有一倍罰款,合計6555.31萬元。

王樺宇表示,按照《稅收徵收管理法》第35條的規定,如納稅人存在依法可不設置賬簿、建賬存在困難、賬目混亂、逾期申報或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等情況,稅務局有權進行核定徵收。目前部分地區為扶持新型業態的發展,將本應作為保障稅款徵收的稅收核定政策變成了“稅收窪地”政策,對個人獨資企業等企業形態進行較低稅負率的核定徵收,這也使得稅收核定政策濫用成為直播行業的普遍現象。

“對於年收入千萬、甚至過億的主播來說,能建賬而不建,專門挑那些需要稅源的‘稅收窪地’去註冊個獨企業,為了享受核定徵收優惠而虛構業務,設立多家個獨企業開票,沒有合理商業目的導致稅收流失的,就是逃稅行為。”葛玉御表示。

沒有明確的復出限制,但或將遭行業抵制

中央民族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高級經濟師郭全中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直播行業得益於稅收制度的優惠政策以及行業發展形勢良好,部分網絡主播利潤頗豐。主播與藝人相比,更具備“企業”角色,單純的稅收收緊、合理規範可能只會使直播企業以及主播個人所獲得的偷漏稅收入大幅度下降甚至杜絕。更多的是涉嫌逃稅的主播個人以及企業的品牌形象和聲譽損害導致“脫粉”,嚴重的則被行業聯名抵制,從而對其商業版圖有所影響。但目前對於偷稅漏稅、積極補繳的網絡主播沒有設置明確的復出限制。

而劣跡藝人以及嚴重違法違規的主播一旦進入黑名單,更大概率面臨被行業聯合抵制以及封禁。

據人民日報11月23日晚報道,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網絡表演(直播)分會公布了第九批網絡主播警示名單。據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網絡表演(直播)分會負責人表示,組織全體會員對嚴重違法違規主播在行業內實行聯合抵制和懲戒,此外網絡主播警示名單中的所有主播為分會會員企業主動上報並已在本平台予以封禁。為禁止劣跡藝人通過網絡表演或網絡營銷(直播帶貨)獲取經濟收益,轉移陣地復出,此次網絡主播警示名單首次納入了違法失德的藝人。

王樺宇表示,今年到年底之前,特別是頭部Top10的主播,特別要注意發揮在行業內的合規自查和遵紀守法的示範作用。接下來,可能直播行業內會有一些主播和網絡平台公司的自我整改和自糾補稅的動作。從稅法上講,主動認罰補稅整改后,保持一段時間正常經營納稅後納稅信用是可以修復的。而對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的,或者有社會嚴重負面影響的主播在行業准入上是否有限制,則需要行業主管部門跟進。

“不意味着全面打壓,也不會因此降低或提高行業稅率”

今年9月18日,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發布通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稅收管理,通知指出,對明星藝人、網絡主播成立的個人工作室和企業,要輔導其依法依規建賬建制,並採用查賬徵收方式申報納稅。

葛玉御表示,“近幾年電商、直播行業飛速發展,某種程度上也是野蠻生長,稅收流失非常嚴重。前有鄭爽逃稅案,後有鄭州網絡補稅660多萬,以及最近的兩個主播偷逃稅,都是文娛領域加強征管、規範稅收秩序的具體體現。目前帶貨主播這個群體稅收流失問題嚴重,已經成為社會共識,稅務局完全可以針對這個行業加大征管力度。只有做到公平納稅,才能促進虛擬經濟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國家愛稅務局對文娛產業尤其是直播行業個稅繳納的重點狙擊,對直播行業的發展有何影響?

王樺宇表示,國家對新型業態一直比較鼓勵,到現在為止在對鼓勵數字經濟發展的政策以及征管力度上沒有出現特別收緊的趨勢。從近期的主播逃稅案例來看,包括直播行業在內的影視娛樂行業稅務合規確實又發現了一些新的苗頭,尤其是在業務模式的合理性、業務交易的真實性和稅務申報的合規性上存在一些新的問題。但是,這並不意味着國家會對直播行業進行全面打擊,也不會因此降低或提高行業所涉稅種的稅率,但會進一步加強對直播行業的合規督導,並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保持一定的高壓態勢。

王樺宇還表示,我國的稅制改革不會因為某一個行業或領域出現個別情況就做出比較大的調整。目前個稅制度改革的政策走向,還是按照“十四五”規劃的要求,推進擴大綜合徵收的範圍,優化稅率結構。因此,未來是有可能在稅率方面做一些優化,適當降低邊際稅率,但這個也不是針對直播行業,而是總體稅制改革和建立現代稅收制度的一部分。

“直播行業省去了流通環節,像是不再讓中間商賺差價,與實體經濟相比成本低了不少。目前行業正處於風口,從產業發展的角度,直播行業還遠遠沒有到達天花板,未到達發展拐點。預計未來直播行業的增速與近兩年相比會有所下降,但依舊會朝整個電商行業中核心位置前進。”郭全中表示。

“自查自糾”是凈化直播行業的前提

葛玉御表示,大數據下,帶貨主播變得越來越“透明”。稅務部門利用稅收大數據,通過比對網絡主播們的直播數據、銀行流水、往來票據、持有公司等信息很容易發現問題。目前查的網絡主播偷逃稅,基本都是稅務機關已經掌握了線索,了解異常后再通過與主播個人以及企業進行核實調查。

王樺宇表示,近年來,隨着“金稅三期”、“金稅四期”系統上線,稅務機關的征管能力通過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移動互聯網技術得到了飛躍式的提升。例如,多大規模企業的收入是多少,納稅的情況怎麼樣,平均的總稅負或者某一個稅種的稅負,其稅額可以在同行業的多個企業之間進行橫向比較,其銷售額和實際的稅負申報之間一旦存在較大差異,可以做到主動提示。目前大數據能力的升級涉及到所有稅種,並不是針對某一個行業,但是稅務機關可能會根據國家宏觀政策以及相關監管重點,重點排查一些行業領域。

未來如何更好地堵住主播逃稅避稅的漏洞?王樺宇表示,由於目前納稅人涉及百行百業,稅務機關不可能採取“人盯人”的保姆式監管方式,稅務管理過程還是以納稅人申報為主,在放管服改革后,稅務機關更多是事中、事後去管,最主要的是以納稅人的誠信申報為基本前提。稅務部門作為執法機關可以對重點企業排查,對行業的市場主體產生一些警示作用。另外,除了加強日常普及稅法的工作外,還可以根據政策需要對嚴重稅收違法行為依法加大處罰力度。

對於納稅人自查自糾的重要性,王樺宇表示,“比如像這次雪梨、林珊珊兩位主播,在稅務稽查立案后較為配合,在案情查實前主動補繳部分稅款,具有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等情節,所以在具體處罰是按照偷稅金額50%到5倍的罰款裁量中,作出了相對較輕的1倍處罰。根據今年9月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有關通知,對2021年底前能夠主動報告並及時糾正涉稅問題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

“文娛圈作為典型的逃避稅問題多發行業,短期內需要對該群體進行重點精準監管,”葛玉御表示,從長遠來看,要真正規範直播行業的稅收以促進這一新興業態的健康發展,關鍵要打破部門壁壘,推動稅務部門與其他掌握數據的部門互聯互通,建立健全收入、財產、消費、稅收信息系統,擴大稅收大數據的應用範圍。並借力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的發展,實現常態化自動監管。網絡主播的相關數據可以被稅務系統自動獲取,交由後台系統計算稅款,推送給網絡主播確認,確認無誤自動扣稅,全流程自動化,無需人的介入,真正實現依法納稅、稅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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