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官宣App Store七項政策更改 “屈服”還是“封口”?

蘋果(AAPL.US)和 Epic Games 之間的矛盾想必大家都有所了解:Epic Games 旗下一款遊戲《堡壘之夜》因不想被抽取 30%
的“蘋果稅”,繞過蘋果內購 IAP(In-App-Purchase)機制,在遊戲中為玩家提供了一種更為便宜的新支付方式。

發現該行為的蘋果怒不可遏,立即將這款遊戲從 App Store 中下架且關閉了 Epic 開發者賬號。自此,雙方大戰開啟,今天你罵我白嫖,明天我告你壟斷,從唇槍舌戰轉變為對簿公堂。

原以為在這場由 Epic 引發的爭議中,蘋果推出的“App Store 小型企業計劃”已是最大讓步(App Store 小型企業計劃,即年收入低於 100 萬美金的開發商抽成比例由原本的 30% 降至 15%),但沒料到今天蘋果又退了一步:為解決美國開發者提起的集體訴訟,蘋果今日宣布將對 App Store 進行多項調整,其中包括允許應用開發人員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直接向用戶提供 iOS 應用之外的其他支付方式。

蘋果官宣 7 項更改

這次蘋果決定對 App Store 進行調整是由於一起 2 年前的集體訴訟。

2019 年,近 67000 名美國應用開發者聯合向蘋果提起訴訟,稱其違反了《謝爾曼法》和《公平競爭法》:“蘋果壟斷了 iOS 應用和應用內產品分發服務的相關市場,並向 iOS 應用開發商收取高額傭金。”

據了解,在這兩年期間,雙方共與美國司法部長 Layn Phillips 進行了四次遠程調解:前兩次在去年 6 月和 7 月,后兩次在今年 7 月 28 日和 8 月 13 日,終於在近日達成了和解協議。

雖然目前該協議還在等待美國法院的批准,但蘋果已在其官網發布了一則公告“為支持業務並為用戶提供良好的體驗,蘋果和美國開發商都同意更新 App Store”,以此官宣了和解協議中蘋果會採取的行動。蘋果將之稱為“蘋果和小型開發商共享的七個關鍵要務”:

為驗證 App Store 小型企業計劃的成功,蘋果將在未來三年內保持 App Store 小型企業計劃的現有結構,即年收入低於 100 萬美元的企業將繼續支付 15% 的傭金,而較大的開發商仍支付標準的 30% 傭金。

App Store 的搜索結果將始終基於下載量、星級評價、文本相關性和用戶行為信號等客觀特徵做推薦,至少未來三年蘋果都將維持當前的 App Store 搜索系統。

蘋果將允許應用開發者通過電子郵件等通信方式,向用戶提供 iOS 應用之外的支付方式,這部分收入也自然無需向蘋果支付傭金。但這種溝通方式必須取得用戶同意,用戶也有權拒絕。

蘋果將擴大開發者可用於訂閱、應用內購和付費應用的價格等級數量,從不到 100 個增加到 500 個以上,開發者也將繼續自行設定價格。

蘋果將保留開發者為認為受到不公平待遇而被拒絕的應用提出上訴的選擇,也將在應用審查網站 App Review 上增添內容以幫助開發者更好地了解申訴流程。

蘋果將根據 App Store 的數據創建年度透明度報告,分享有關應用審查過程中有意義的統計數據,包括因不同原因被拒絕的應用數量、停用的客戶和開發者帳戶數量、有關搜索查詢和結果的客觀數據,以及從 App Store 中刪除的應用數量。

蘋果將支出 1 億美元設立一個“小型開發者援助基金”以幫助疫情影響下的美國小型開發商。開發者可根據他們在 App Store 的歷史收益和經驗,申請 250 美元至 3 萬美元的補償。符合條件的開發者須為 2015 年 6 月 4 日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期間,每年都收入少於 100 萬美元的人——這將囊括包括 99% 的美國開發者。

蘋果官方表示,該基金的詳細信息將於日後公開,但根據已公開的和解協議,我們可以有個初步了解(註:所有給出的補償金額僅是最低標準,將視情況增加):

蘋果官宣App Store七項政策更改 “屈服”還是“封口”?

“屈服”還是“封口”?

以上這 7 項調整乍一看似乎是蘋果對開發者們集體訴訟的“屈服”,尤其是“允許應用開發者通過電子郵件等通信方式,向用戶提供 iOS 應用之外的支付方式”這一點,在國外各大網站都登上了首頁,引發眾多討論。

蘋果官宣App Store七項政策更改 “屈服”還是“封口”?
蘋果官宣App Store七項政策更改 “屈服”還是“封口”?

這一調整的爆炸點在於,根據目前的 App Store 規則,開發者是不能通過在應用中獲得的聯繫信息(電子郵件、電話號碼等)聯繫應用之外的用戶的,也就阻止了開發者提醒用戶有其他付費選擇的途徑。

而一旦 App Store 允許第三方支付,那麼開發者必然會選擇通知用戶其他付費方式的存在,以避免向蘋果支付傭金。同時這也給蘋果施加了競爭壓力,因為第三方不必支付傭金的價格一定會比應用內購的價格低,也就迫使蘋果降低其抽成比例。

但有三點我們需要注意:

1. 蘋果官方給出這 7 項調整的前提是“和小型開發商共享的”,即能享受所有調整的是年收入低於 100 萬美元的小型開發商,並沒有指出大型應用開發商也適用;

2. “小型開發者援助基金”僅面向美國開發者;

3. 以上調整須法官批准和解協議才生效。

從這幾點看來,蘋果同意對 App Store 進行調整的舉動顯然是經過了深思熟慮(據統計,App Store 中約 99% 的開發者年收入均不到 100 萬美金,而他們原本在蘋果的抽成收入上就只佔 7%),這或許正如當初蘋果剛推出“App Store 小型企業計劃”時 Epic 所抱怨的那樣:“蘋果分化了我們(大型應用企業和小型開發商的)開發者隊伍。”

那麼,你對蘋果做出的這番調整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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