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表態,香港的虛擬資產監管體系呼之欲出

多方表態,香港的虛擬資產監管體系呼之欲出

近日,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致函香港虛擬資產行業參與者,表示對於虛擬資產這一新領域,設立一套整全監管體系,建立市場信心以開拓一條可持續發展路徑十分重要。

文:董宇佳

來源:財聯社

對跨國界和地區的虛擬資產進行監管,已成為多數國家或地區重點關注的議題。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香港也不例外。

近日,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下稱“香港財庫局”)局長許正宇致函香港虛擬資產行業參與者,表示對於虛擬資產這一新領域,設立一套整全監管體系,建立市場信心以開拓一條可持續發展路徑十分重要。此前他也表示,監管制度需要“摸着石頭過河”。

負責監管虛擬資產的機構主要是香港財庫局、香港證監會(SFC)、以及香港金管局(HKMA)。從三方目前表態來,一套注重保護投資者和維護金融穩定性,但又不妨礙創新的監管制度呼之欲出。

三方表態

2020年11月3日,香港財庫局發布了一份立法諮詢文件,計劃修訂香港的反洗錢條例,以引入“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

2021年5月21日,香港財庫局發布了諮詢總結,並稱將在2021-22立法年度把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但這之後,香港對於虛擬資產的監管,並沒有特殊的進展。

直到2022年1月,香港金管局稱計劃將在今年7月前制定虛擬資產監管計劃。

2022年2月7日,香港證監會發布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法案的擬議修正案,任何虛擬貨幣交易所都是“受監管的虛擬資產活動”,任何尋求從事這項工作的人都必須獲得SFC的許可。該修正案或將於2022年第二季度提交給香港立法會。

3月17日,香港財庫局局長許正宇致函香港虛擬資產行業參與者,表示對於虛擬資產這一新領域,設立一套整全監管體系,建立市場信心以開拓一條可持續發展路徑十分重要。

穩定幣或將是監管重點

目前看來,香港金管局把對穩定幣的監管作為重心之一。

上海交通大學上海高級金融學院教授胡捷對區塊鏈日報記者指出,穩定幣是相對於某種法幣來說的,目前大部分穩定幣所參照或錨定的對象都是法幣。

但胡捷還提到,“穩定幣畢竟是一種新的支付形態,因此用於支付的穩定幣必須要受到一定的約束,包括反洗錢、反恐、反欺詐、配合稅收等。”

2022年1月12日,香港金管局發布一份有關於虛擬資產和穩定幣的討論文件,以收集公眾的反饋意見。討論文件指出,與支付有關的穩定幣有更大的潛力被納入主流金融體系,甚至是日常的商業和經濟活動,因此,對金融體系可能構成“更直接及迫切的風險”。

全球市值最大的穩定幣Tether(USDT)的總部就位於香港。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某種穩定幣通常會有多個實體參與,香港金管局正在考慮擴大《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PSSVFO)的範圍或引入新的立法,以促進實施與支付相關的穩定幣活動監管制度。

據香港金管局1月12日發布的聲明,其將集中從三個方面處理虛擬資產所帶來的影響:可作支付用途的穩定幣、有關虛擬資產的投資者保障,以及認可機構與虛擬資產的業務關連。

監管和創新並舉

香港金管局期望在擁抱金融創新的同時,應對潛在的系統性風險。

在上述討論文件中,香港金管局也列出了五種監管虛擬資產的政策選擇:不採取行動、選擇加入制度、基於風險的制度、全面的制度和全面禁止。

若不對虛擬市場採取監管行動,香港金管局認為會導致關鍵風險依然存在,並可能對金融體系產生負面影響;相反,若全面禁止,則金融創新可能會面臨挑戰。

從以上的權衡可以看出,監管機構既希望保護消費者和維護金融的穩定性,但同時又不妨礙相關領域的創新。

討論文件的最後,香港金管局指將在“不遲於2023/24年引入新制度”。

胡捷認為,香港大部分還是傳統金融,已意識到區塊鏈技術支撐的金融活動,“所以希望在這方面不會落得太遠”。

保護投資者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實則也在虛擬貨幣的迅速發展中扮演了關鍵角色。

行業內部分虛擬貨幣交易所和創業公司將總部設於香港,並在此“迅速發展”。例如,最新估值達320億美元的虛擬貨幣交易所FTX,在2021年9月將總部搬遷至巴哈馬之前,立足的就是香港。

隨着虛擬資產與主流金融體系的相互聯繫日益緊密,香港證監會(SFC)自2017年以來一直在評估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方式,儘管此前監管主要體現在反洗錢、反欺詐和反恐融資上。

根據今年2月7日發布的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法案的擬議修正案,任何虛擬貨幣交易所都是“受監管的虛擬資產活動”,任何尋求從事這項工作的人都必須獲得SFC的許可。

該修正案或將於2022年第二季度提交給香港立法會。一旦制度開始實施,所有虛擬貨幣交易所必須在180天內向香港證監會申請許可證。

此外,修正案還提出,持牌虛擬資產提供者只能向專業投資者提供服務。

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規定,專業投資者包括機構專業投資者、法團專業投資者和個人專業投資者。其中,個人專業投資者指持有港幣800萬(或等值外幣)以上投資組合的個人。

根據香港金管局和香港證監會1月28日發布的聯合通函,監管機構對包括海外虛擬資產ETF等非衍生產品實施了交易限制,指出“只應售予專業投資者”。

不過,散戶投資者仍可購買證監會指定交易所提供的虛擬資產衍生產品,例如比特幣期貨ETF。

胡捷表示,針對可公開交易的證券類型資產,各個國家和地區的監管邏輯都是出於保護投資者。

他進一步解釋,“限制只准專業投資者並不是一定永遠排斥散戶參與,而是在比如高風險的現貨領域,准入要求會更為嚴格。”

他同時指出,若散戶通過不在本地證監會監管範圍內的交易所開設戶口,購買、交易虛擬資產,當出現法律爭議時,問題的解決會更麻煩,更複雜。

香港財庫局局長許正宇在2月7日出席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時表示,香港將視乎市場發展擴大虛擬資產投資者的範圍,監管也將為創新留有餘地。

“虛擬資產顯然已經給全球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定帶來了全新的機遇和挑戰。”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元宇宙產業委員會執行主任於佳寧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在此背景之下,很多國家和地區的政府希望在金融創新和監管中尋求平衡,充分利用好新技術帶來的紅利,而又最大程度地防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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