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環境CBDC進展積極,全球央行數字貨幣研發駛入快車道

來源:數字法幣研究社

10月1日,美國、歐洲、英國、瑞士、日本、加拿大和瑞典的各國央行聯合國際清算銀行BIS連發了3篇CBDC現狀報告

這3分報告主要涵蓋了用戶需求、CBDC設計和金融穩定性問題。報告還指出,七大央行和國際清算銀行將繼續與七國集團(G7)和二十國集團(G20)國家以及新興經濟體合作,包括那些正在進行CBDC研究的國家。

系統兼容性、官民合作和金融監管的重要性

報告首先強調的就是“系統設計和互操作性”,報告表示政府和私營部門之間的平衡參與,對於實現政策目標和促進創新以提高用戶便利性都很重要。

根據這份報告,一個有效的CBDC系統將“需要政府和民間角色共同參與,以確保在更廣泛的支付系統中能互通有無,並能友好共存。”其中,政府和民間企業應該力量均衡,以期達到“最優化的政策,並能滿足用戶的不斷變化的支付需求的創新力量。”

在CBDC和傳統支付系統之間建立橋樑的能力對於金融系統至關重要:“一個貫穿始終的考慮是系統的互操作性,國內系統的互操作性將是確保CBDC系統與其他國家支付系統共存的關鍵,並有助於更廣泛範圍內的可訪問性,保證系統彈性和多樣性。”

另外外報告認為,CBDC的國際合作為改進跨境支付鋪平了道路。以往的關於金融體系的國際合作,一直還是沿襲着着重國內系統的構建,本次報告指出,在新的技術衝擊下,CBDC項目的推進,必須加強國際間的合作。

報告指出,CBDC可能對中央銀行傳統職責之外的公共政策等方面有着廣泛的影響,參與者各方合作很重要。CBDC的引入和發展具有廣泛深刻的意義,其意義不僅僅在於提高支付和結算的效率和安全性,因此多方參與式一個難題,並不僅限於政府及民營機構。

而且,CBDC的發展和運營將是央行的一項重要任務,即使外包給民營部門的領域,也需要適當監管,以保持民眾對CBDC的信心。雖然提供商業激勵對於鼓勵民營機構參與很重要,但適當監督,明確責任之間的平衡在CBDC架構中也很重要。

關於“對金融體系的影響”。報告顯示,為了抑制對金融中介的影響,對於CBDC需要謹慎設計和引入。不過,目前的所有研究和設計還是在假設之中。報告同時表明,即使是目前引入CBDC,“對銀行的影響是可控的”。只是這一結論會受到各國實際金融結構差異的影響,除此突然引入CBDC,目前的金融體系已經能夠順利應對存款資金轉移等多方面問題。

報告重申了金融監管和存款保險的重要性。報告表示,如果突然引入CBDC,非銀行機構對金融中介的替代性如何將可能會導致金融體系不穩定。此外,在保證CBDC的設計方面沒有問題的同時,也要綜合考量系統設計時,保證限制訪問設置、限制使用額度、制定利率與風險之間的平衡。

國際環境對於CBDC態度積極

9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與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成員國的央行行長舉行首次行長級視頻對話,就金融科技監管、CBDC以及中國與海灣阿拉伯國家金融合作等議題交換了意見。

其實像國際清算銀行這樣的國際間金融合作組織,很早就開始關注CBDC在不同國家的國際合作可能,尤其是涉及到跨境支付結算這個CBDC具備天然技術優勢和應用特性的場景。

早在今年6月份,國際清算銀行就發文《CBDC:貨幣體系的機遇》,稱CBDC是數字經濟中貨幣的高級代表,可成為高效的新型數字支付系統的支柱,也將為中央銀行應對外幣替代和加強貨幣主權開闢新途徑,同時為充分發揮CBDC的潛力以實現更高效的跨境支付,國際合作也至關重要。

在國慶節前,在國際清算銀行創新中心與香港金融管理局、泰國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中央銀行所合作的mBridge試點項目中,多種央行數字貨幣(mCBDC)結算的通用原型平台在幾秒鐘內完成了跨境支付和結算操作。

10月13日,G20主席國意大利在美國華盛頓主持召開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討論全球經濟和衛生形勢、支持低收入國家應對疫情衝擊、可持續金融、跨境支付、國際稅收等議題。會議認為應加強非銀行金融中介機構的風險抵禦能力,繼續落實關於完善跨境支付的路線圖,強調全球穩定幣的運行需以遵守所有相關法律和監管要求為前提,鼓勵相關國際機構繼續研究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在完善跨境支付中的作用及其對國際貨幣體系的影響。

10月14日電,G7財長聲明稱,央行數字貨幣可以作為現金的補充方式,作為流動性、安全的結算資產和支付系統的錨。央行數字貨幣應該建立在透明、法治和健全的經濟治理基礎上。會上針對央行數字貨幣確定了共同指導原則,原則在肯定央行數字貨幣提供流動性等功能的同時,尤為關注發行數字貨幣過程的用戶隱私保護等監管問題。

全球央行數字貨幣研發駛入快車道

今年以來,全球各主要經濟體對於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究與關注已陸續步入白熱化階段,越來越多的貨幣當局正加快步伐研究央行數字貨幣。國際清算銀行今年1月發布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截至2020年末,全球已有86%的央行正在研究央行數字貨幣。在2017年,這一比例約在65%。

各國央行對數字貨幣的研發也正邁向更深入的階段。該調查報告稱,約60%的央行正在進行概念驗證或實驗,這一佔比在2019年末為42%,並且14%的央行已經在推進試點工作。

本次G7的聲明拓寬了央行數字貨幣的發展空間。此前,在很多國家央行數字貨幣只是作為一個可能性的方案和技術在研究,而此次G7聲明提出了實踐的可能性,更蘊含了未來多國聯合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

從全球範圍觀察,雖然各方都在積極探索並加強數字貨幣基礎設施建設,但並沒有就制度建設或規則形成統一共識。G7發布的原則是世界範圍內首個技術類規範和行動準則。在業內看來,央行數字貨幣競賽已經轉向規則制定領域。

原則中提到,未來將和相關國際組織和標準制定機構合作,深化對數字貨幣公共政策的分析,並將與全球其他國家央行和當局進一步合作,分析數字貨幣潛在影響和政策目標設計,共同探討數字貨幣對國際貨幣和金融體系的影響。

換句話說,G7此舉不僅為各國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提供了更多實踐可能性,也打響了全球數字貨幣發展規則制定權的爭奪戰。標準組織需要在頂層設計上佔得主導權,其他國家也要搶得區域性數字貨幣制定權的先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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