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網半年內起訴22所高校后又撤訴,拿到其中11所高校採購合同

4月17日,中科院文獻信息中心因近“千萬級別”續訂費用“不堪重負”和“苛刻”續訂條件“停用知網CNKI數據庫”登上熱搜。4月19日,知網回應,“友好協商,正在調整訂購模式。”

記者 馮盛雍

4月20日,上游新聞記者(報料郵箱[email protected])從裁判文書網看到,因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糾紛,知網在2021年起訴全國22所高校后又撤訴。上游新聞記者調查發現,起訴撤訴前後,知網中標11所高校採購合同,金額達636萬多元。

知網與中科院“握手言和”?有高校稱並不愉快

4月17日,中科院文獻信息中心因近“千萬級別”續訂費用和“苛刻”續訂條件等停用知網受廣泛關注。4月19日晚,中國知網發布《合作服務說明》,回應稱將繼續向中科院提供正常服務。中國知網稱,2021年度協議期滿后,為滿足科研人員和廣大師生的文獻獲取需求,中科院文獻情報中心與知網商定延長訂購服務至3月31日。在4月1日之後的過渡期間,知網延續了各項服務,未出現服務停止或中斷的情況。知網也將繼續向中科院所屬各院所提供正常服務,直至2022年度協議簽署並啟動服務。

事實上,知網此前曾因頻繁漲價遭到高校抵制。4月20日光明日報全媒體報道稱,有多所高校對知網服務價格過高及不斷漲價提出疑問。因為續訂知網的價格大幅上漲,2016年1月,武漢理工大學表示,“學校無法就續訂價格與知網達成一致”,北京大學、太原理工大學也發布即將停用知網的通知。這一風波還曾波及河北、山東、雲南等地多所高校。

據光明日報報道,這些當事高校不久后便又重新訂購了知網服務,但這並不意味相關問題得到了妥善解決。“學生、教師都要用,知網一家獨大,我們也是被逼無奈。”上述一所高校圖書館負責人告訴光明日報記者。

知網曾起訴22所高校,有大學被訴多達10次

事情是否如報道所說“並不意味相關問題得到了妥善解決”,上游新聞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4月20日,記者以同方知網為關鍵詞,在裁判文書網檢索出35份與22所高校有關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裁定書的原告為同方知網數字出版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方知網),起訴和撤訴時間都在2021年下半年。天眼查App信息顯示,同方知網與中國知網所屬公司同方知網(北京)技術有限公司,在股權結構與實控人上是關聯公司。

重慶執業律師聶煒昌告訴上游新聞記者:“在合同糾紛中,原告主動撤訴,既可能是原告自己單方面決定撤訴,也可能是原被告雙方達成和解后,原告再撤訴。這35個案子均單方決定撤訴,有可能部分案件雙方達成了和解。”

那麼,知網為什麼要起訴這些高校?

就目前已公開的這35份裁定書中的22所高校而言,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北部灣大學被起訴最多,被訴案號數10個。

天眼查APP顯示,在2020年6月、2021年4月,北部灣大學均採購了同方知網關聯公司服務,兩個合同總價139萬元。然而,2021年7月8日北部灣大學公示《圖書館 2021年數據庫電子資源採購清單》,採購13項服務,預算86.1443萬, 10月19日合同簽訂,中標公司與同方知網無關。

在招標期間的2021年9月3日,同方知網起訴了北部灣大學。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21)京73民初1105號】裁判文書載明:“原告同方知網數字出版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因與被告北部灣大學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糾紛一案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於2021年9月3日立案。”

上游新聞記者看到同樣起訴內容的案號還有9個。2021年12月4日,法院准許這10起案件原告以“需要進一步收集證據”為由撤訴。4月18日,上游新聞記者致電北部灣大學負責採購工作的當事人黃老師,聽完記者的問題,黃老師不置可否,以“不清楚情況”為由謝絕記者採訪。

撤訴22所高校案件前後,中標其中11所採購合同

撤訴22所高校案件前後,中標其中11所採購合同

上游新聞記者梳理髮現,同方知網起訴的全國22家高校中,同方知網關聯公司中標了11所高校的採購合同,金額累計636.95萬元。

從法院受理時間看,這11所高校被訴在2021年9月-11月立案,2021年12月撤訴。已知的湖南工程學院、西華大學、隴東學院、賀州學院、河北科技大學5所中標時間在2021年六七月間,剩下6所已知的中標時間跨度較大,湖南理工學院2021年9月16日,重慶文理學院2021年11月,湘南學院2021年12月18日,江蘇理工學院2022年2月25日,韓山師範學院2022年3月30日,蘭州城市學院2022年4月20日。從時間線來看,法院准許撤訴前,同方知網關聯公司中標8所高校,撤訴后中標3所。

值得注意的是中標合同中,重慶文理學院金額最高,91.6萬元,但合同期是兩年。天眼查App顯示,2016年11月25日,重慶文理學院採購了同方知網“論文及音樂圖書等數據庫”項目,中標採購合同載明,採購金額“94.4萬元”,使用期限“2017.1.1-2018.12.31”。

2018年年底,同方知網的競爭者出現。天眼查App顯示,2018年12月4日,北京晨星創投科技有限公司中標重慶文理學院“圖書數字資源”項目,總金額196.77萬元,合同期“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年底該合同到期前,同方知網將重慶文理學院訴至法院。民事裁判文書顯示,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於2021年11月10日立案,12月24日准許其撤訴。聶煒昌律師告訴上游新聞記者:“目前來說,原告提交訴狀當天,法院就可以立案,具體到本案來看,由於對案情不太清楚,裁判文書顯示的立案時間是2021年11月10日,不排除就是原告遞交訴狀的時間。”

2021年11月,同方知網關聯公司中標重慶文理學院採購合同。合同載明簽訂時間“2021年11月”,項目名稱“中文期刊及全文數據庫”,採購金額91.6萬元,使用期限“2022.1.1-2023.12.31”。4月18日,上游新聞記者致電重慶文理學院相關採購工作人員,他表示:“採購事項是由老師們提出需要,根據學院工作流程評議后再公開採購。”對於同方知網起訴學院又撤訴一事,該工作人員表示“不知情”。

同方知網起訴全國22家高校與中標情況一覽(數據來源:裁判文書網和高校屬地政府採購網平台)

同方知網起訴全國22家高校與中標情況一覽(數據來源:裁判文書網和高校屬地政府採購網平台)

法律專家:用訴訟方式影響招投標恐難認定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同方知網起訴的22所高校均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糾紛”。

什麼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使用許可?重慶市民王先生是一家大型企業的網絡管理員,他表示:“簡單來說,就是知網在客戶計算機上安裝相關軟件訪問數據庫,知網提供賬號和授權密碼,確認IP範圍,開通網絡服務,用戶憑賬號和授權密碼登錄使用,後續一般按時更新服務數據。”

以知網的一系列起訴案件為例,王先生解讀說:“這就是說,安裝和使用訪問‘知網’數據庫的計算機應用軟件,就涉及到類似《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安裝並授權使用期限后可正常使用正版軟件。”

使用授權的軟件為何引發合同糾紛?4月18日,一位不願具名的法律研究者告訴記者:“實踐中,計算機軟件、互聯網往往具有眾多用戶,行業特點決定其經營模式為由軟件著作權人、互聯網服務商預先制訂統一格式合同。具體到本案,按合同上載明的軟件著作權文字表述,應由安裝軟件界面顯示的《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具體內容確定,其中的內容構成合同上的要約,通過點擊同意行為進行承諾是互聯網行業的交易慣例。比如,知網通過開發的軟件向高校提供數據服務,服務終止后,使用人就需為使用軟件向軟件著作權利人支付對價。在採購知網合同期滿的條款中,也有相應規定。”

中國青年報冰點周刊曾於2月9日報道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21年12月23日在回復網友留言時表示,將對中國知網是否涉嫌壟斷問題予以核實研究。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講師、反壟斷法研究者袁野稱,反壟斷法反的不是這種(“大而全”的數據庫)結構壟斷,反的是其行為造成了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

同方知網的上述行為是否涉嫌以軟件著作權使用合同糾紛達到排擠競爭對手壟斷市場呢?上述法律專家認為:“相關法律規定了軟件安裝時的格式條款提供方要依據公平原則制定合同條款,這個原則就是為了對壟斷形式下的格式合同進行制約。軟件提供者相對於用戶處於一個壟斷的地位,用戶同意才能安裝軟件給予了軟件提供者優先的地位,在格式合同中,軟件提供者會盡量多約定對自己可能承擔的責任進行免除,這在其他行業的格式合同中也大量存在。由於對具體情況不清楚,因此不能以同方知網起訴撤訴與投標、中標聯繫起來,如果就此認定同方知網就是排擠競爭對手壟斷市場,顯然是不符合事實,也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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