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制售假證黑色產業鏈:出生到死亡各類證都能“造”

“需要辦什麼證?”“是不是請假用的?”“開具死亡證明的原因是什麼?”……每一個問號背後,都可能是一樁假證交易。《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隨着執法力度的加大,現實生活中“辦證+電話號碼”的辦假證廣告越來越少。

但網上制售假證的商家仍然猖獗——居民身份證、出生醫學證明、駕駛證、病假條、入職體檢報告、貧困證明、死亡證明等各種證件證明應有盡有,並且僅需幾元錢的成本,制出假證能賣幾百元甚至上千元。

這條制售假證的黑色產業鏈是如何形成的,又該如何斬斷?

偷梁換柱隱蔽作案

按需定製應有盡有

有關制售假證的新聞並不新鮮。如今,隨着相關部門的持續打擊和一些平台的攔截措施升級,買賣假證件或證明的商家偷梁換柱,在灰色地帶“隱蔽作案”。

“過濾關鍵詞”是其中最明顯的變化。此前,在一些網絡電商平台、搜索引擎等,輸入“代開證明”等關鍵詞,並不難找到相關產品;而如今再以此關鍵詞進行搜索時,得到的答案均為“沒有找到相關寶貝”或“抱歉,沒有找到商品”。

不過,變換常用關鍵詞如“證明”或者輾轉搜索引擎網頁后,一些制售假證的網店仍然可以找到。並且在輸入一些關鍵詞后,搜索欄會自動聯想出可代替的搜索名稱,如輸入“辦”會聯想出“辦‘征’件專業”等,點擊鏈接后同樣可以找到制售假證的網店。

據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謝澍介紹,過去偽造證明通常是以“游擊隊”的形式進行,在天橋上、橋洞底等線下進行,範圍有限。但現在假證明在網絡平台即可進行交易,不僅購買方式簡易,“經營”範圍也更廣。

記者近日在網絡電商平台選擇5個辦理假證明的網店,點擊客服諮詢詳情,便自動彈出類似“商品特殊,這裡不回復,諮詢定製請加V:××××××”的消息。添加好友后,對方均發來消息詢問“需要辦什麼”。

當記者諮詢“能否開具病危通知書或者死亡證明”后,一賣家回復稱,“可以開證明,但要說明原因”。記者解釋“被人打傷私了想多要點錢,不會打官司”,對方聽后拒絕道:“這容易引起糾紛,不開。”

隨後,記者以“借了網貸,想開死亡證明來逃脫對方追賬”為由,聯繫另外一個賣家。對方立即發來一些樣片,有村(居)委會開的死亡證明書、有醫療衛生機構開的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公安局開的非正常死亡證明甚至還有殯葬管理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上面不僅有詳細的個人信息,還有相應部門的印章。

上述賣家告訴記者,每天有幾十人向其諮詢證明開辦事項。便宜的病假證明只要五六十元;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要160元到350元不等;最貴的是各種學歷技術、畢業證書等,需要1000多元。

記者又以“要跟單位請假”為由,在一賣家處購買一份醫院病情診斷證明書。在詢問了身份、醫院信息及“要生什麼病”后,對方很快發來一張診斷證明照片,並稱花10元可以全國郵寄。該賣家介紹,生什麼病、需要幾天恢復,都由買家定。

他給記者發來一張“經營業務範圍”圖片,上面密密麻麻地寫着可以開辦的各種證明,“一種一張一個價格”,僅生病一欄就有60多種,包括腸鏡、胃鏡、耳鼻喉鏡、核磁共振、心電圖單、彩超單、入出院證明、精神類量表、手術同意書等。此外,還有收入、工作、銀行交易明細單、居住證明、貧困證明等證明。該賣家代開的證明有近百種。

“只要你能提供所需證明的樣本格式及所需信息,即使我們之前沒做過,也可以照着做出一樣的證明。”記者聯繫的5個賣家幾乎一致表示。記者採訪發現,除了國內的證明文件外,他們還可以制售國外一些國家的身份證、居住證等。

假證流通肆無忌憚

以假亂真涉嫌犯罪

這些賣家制售的各種假證明在現實中行得通嗎?

記者花60元購買了一份用於請假的“病情診斷證明”,向在北京某單位從事多年人力資源工作的劉女士諮詢。她說,從之前別人交的病情證明書來看,這份證明看上去並無問題,應當會被准予請假。

記者又拿着一份賣家提供的“重慶某醫院開具的就診證明”,向北京市某三甲醫院醫生諮詢。他說,這張假的就診證明從表面看,沒有什麼問題,基本要素都有,還有的造假者為了更顯逼真,會去查詢醫院出診醫生姓名、模仿醫生筆記等。但只要到醫院的挂號室查當天的就診病歷,就能夠得知真假,網上辦理的醫學證明只能當幌子。

安徽省宿州市公安局埇橋分局桃溝派出所民警楊俊楠介紹稱,辦理死亡證明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有關部門不會收取費用,需要交費才開的假證明往往是為了滿足不法要求或者通過非法手段達到某種目的。從目前來看,所謂代開的許多死亡證明、出生證明等,就是根據網上搜到的一些證明格式加私刻公章的方式粗製濫造,時間短、成本低,還可能涉嫌違法犯罪。

記者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的公開判例發現,已有多起因制售假證或利用所購假證而因此受到行政、刑事等處罰的事件。

例如,2020年,江蘇泰州靖江的毛某犯巨額詐騙罪被取保候審,為了逃避刑罰,他為自己辦了一份“死亡證明”直接寄到法院,最終以詐騙罪和偽造國家公文印章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據上海中聯(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小明介紹,死亡證明、出生證明等一般都是由國家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出具,許多證明都是帶有公文印章的。如果商家偽造這種證明,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相關規定,一旦查實將受到行政拘留等治安處罰,還可能涉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謝澍也提出,人們購買假證的目的是多元的,比如使民事權利義務發生變動、騙保、篡改年齡甚至逃避刑罰,可能因此涉嫌詐騙罪、騙取貸款罪、保險詐騙罪等,需結合具體情況分析判定。

多措並舉凝聚合力

斬斷假證“生命線”

記者調查發現,做一份假證明或者假證件的成本低廉,有的只需幾元錢,即使包含全套相關材料的印製成本也只要百元左右。

成本僅幾元錢的假證,又何以瞞天過海、招搖過市?

有業內人士介紹,類似畢業證書、身份證等證件,有網上查詢或內置磁條,即使假證再“逼真”也能通過一定的手段識別出來,但不少證件目前還缺乏有效的鑒別手段。

謝澍說,死亡證明、病危通知書等一般沒有防偽標識或二維碼,辨別真假僅依靠基本格式和公章,很容易偽造,除非與出具單位具體核實,否則很難有效防範和檢測。

假證制售人員通過社交媒體、網購平台等形式招攬“業務”已成為這條黑色產業鏈的常態。那麼,目前平台方對此的監管情況如何?

在調查過程中,記者發現此前某新聞報道中出現過一張帶有辦假證聯繫方式的圖片,該報道已對該賬號販賣假證行為進行揭露。但12月16日記者發現此號還能正常使用,並於當晚9點聯繫了對方。該賬號客服稱,他們仍在制售假證,併發來許多假證明樣片。記者從該客服處獲知,他們有專門的造假工廠,每天來諮詢的人很多,之前的新聞報道中即使有他們的聯繫方式也沒產生絲毫影響,還表示“這東西沒人查也查不到”。

謝澍認為,針對通過網店制售假證的犯罪行為,如果平台方監管缺失,或者應監管而沒有盡到監管責任,將承擔法律責任。電子商務法第十三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應當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和環境保護要求,不得銷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

郭小明則建議,治理假證泛濫,一方面需要公安機關和監管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堅決查處偽造證明文件的違法犯罪行為;另一方面,制發證件、證明文件的職能部門,應完善信息資源庫建設,設置防偽標識,開通便捷的防偽核驗渠道。相關部門要強化聯動機制,在審核文件、材料時,實現信息共享、互通,還要加大對偽造證件、證明文件犯罪行為的處罰力度,加強普法宣傳,在全社會形成高壓態勢,教育引導社會大眾不要製作或使用偽造證件和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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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1-12-23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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