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胡辣湯和肉夾饃,給公眾上了一堂商標知識課

11月2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逍遙鎮”“潼關肉夾饃商標糾紛答記者問時指出,“逍遙鎮”作為普通商標,其註冊人並不能據此收取所謂的“會費”;“潼關肉夾饃”是作為集體商標註冊的地理標誌,其註冊人無權向潼關特定區域外的商戶許可使用該地理標誌集體商標並收取加盟費。兩商標權利人而後表示,已暫停維權並向公眾致歉。

至此,前段時間沸沸揚揚的“逍遙鎮”胡辣湯、“潼關肉夾饃”維權事件暫時落下帷幕。

工人日報:胡辣湯和肉夾饃,給公眾上了一堂商標知識課

此前有媒體報道,“逍遙鎮”商標持有人逍遙鎮胡辣湯協會、“潼關肉夾饃”商標持有人潼關肉夾饃協會,在全國範圍內發起了大規模商標維權,數十家胡辣湯、肉夾饃經營者被訴,或被要求數千元到上萬元不等的賠償,或在繳納加盟費或“會費”后和解。

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及時回應,起到定分止爭之效,同時,也給了公眾一次不錯的普法宣傳。

此前公眾曾對“逍遙鎮”“潼關肉夾饃”維權正當性提出質疑,上述回應明確兩商標確系經合法程序註冊且尚在有效期內,但處理有關商標糾紛,既要依法保護知識產權,又要防止知識產權濫用,必須處理好商標權利人、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之間的利益關係。

不少人對於商標保護一知半解,甚至一些媒體在報道這兩起糾紛時也存在誤讀。我國商標分為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上述“逍遙鎮”為商品商標,因而其所有人可以維權,但不能收取入會費;“潼關肉夾饃”屬於地理標誌集體商標,《“潼關肉夾饃”地理標誌集體商標使用管理規則》明確該商標只能在潼關行政區劃內使用,故其無權向外地商戶收費后授權使用該商標。

以往發生的商標爭議維權案件,多是“李鬼”冒“李逵”之名的蹭名牌案件。公眾越來越明白,保護商標權利人合法使用商標,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下,十分重要。

商標作為信譽的一種載體,一定程度上是所有權人生產經營活動、產品服務質量的證明,能夠幫助消費者根據情況選擇合適的商品或服務,保證其權益。也正是如此,國家對於商標管理有着嚴格的規定和程序。

儘管此番“逍遙鎮”“潼關肉夾饃”都是合法註冊且尚在有效期內的商標,但權利人的維權行為依然得不到廣大網友的認同。因為,註冊和合理利用是商標保護的一體兩翼。

打着保護傳統小吃名義的旗號、涉嫌“濫訴”的維權行為,對推廣傳統小吃無益,其“斂財”之舉更是引起公眾反感,甚至有網友開始起底這兩個協會背後牽扯的利益鏈條。

對類似涉嫌“濫訴”的商標糾紛,不能等到發生一起查處一起。商標行政管理機關、司法機關等應及時通過制度性建設堵上可能存在的漏洞。對於可能涉嫌“濫訴”的案件或明顯違法的案件,司法機關應加強信息溝通,在立案前進行必要的實質性審查,避免進入訴訟階段以後造成司法資源的浪費。

同時,相關商標利害關係人要提高品牌意識,充分利用好商標註冊公告期的異議機會等救濟措施,從源頭上規避可能發生的風險。

在保護商標權利人合法權益的同時,有效規制商標權被濫用,才能讓商標的價值真正發揮到最大化,助力知識產權強國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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