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處罰拒收現金行為 數字人民幣與現金將長期並存

拒收人民幣現金的行為,人民銀行定期予以曝光。近日,人民銀行就公布了2021年三季度拒收人民幣現金的處罰情況。10月29日,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表示,整治拒收現金工作是人民銀行金融為民的基礎工程。現金在保障公眾支付權利公平、在重大自然災害等極端情況下穩定公眾支付需求等方面具備不可替代的優勢,是我國境內最基礎的支付手段。

央行處罰拒收現金行為 數字人民幣與現金將長期並存

近年來,隨着第三方支付手段深入人心,購物、用餐、用車、買票等多個場景的現金支付已逐漸被手機掃碼所取代。與此同時,流通領域人民幣現金使用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如一些消費者在旅遊景區、餐飲、零售等行業商戶消費時被拒收人民幣現金。

2021年三季度,人民銀行依法對13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1000元至50萬元人民幣不等。被處罰的單位包括交通、水電等公共服務機構以及大型商超、景區、停車場、保險公司等。

上述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已形成現金、銀行卡、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並存的多樣化支付工具體系,同時正在部分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不同的支付工具各有優勢,較好地滿足了不同市場主體的支付需求。

隨着數字人民幣試點的穩步推進,公眾關注的另一問題在於:未來,數字人民幣是否會全面取代現金?

實際上,對於上述問題,央行曾多次公開做出回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現金,要保障消費者支付方式選擇權;電子支付不是拒收現金的理由;數字人民幣未來將和現金并行,不會對現有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產生較大影響。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對記者強調,未來數字人民幣與現金將長期並存。人民銀行將堅持金融為民、金融惠民理念,支持各種支付方式協調發展,充分發揮各種支付手段的優勢,尊重公眾的選擇權,打造多元化支付方式下的現金和諧流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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