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人工智能軟件不得冒用替代醫師接診

10月28日 消息:近日,國家衛健委發布《關於互聯網診療監管細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26日。其中,在人員監管方面,意見提出,醫師接診前需進行實名認證,確保由本人接診。其他人員、人工智能軟件等不得冒用、替代醫師本人接診。

國家衛健委:人工智能軟件不得冒用替代醫師接診

各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負責對在該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診療的人員進行監管。

同時,醫療機構應當對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以及從事相關管理服務的人員開展定期培訓,培訓內容包括衛生健康相關的法律法規、醫療管理相關政策、崗位職責、互聯網診療流程、信息平台使用與危機應對等。

此外,意見還要求,互聯網診療實行實名制,患者有義務向醫療機構提供真實的身份證明及基本信息,不得假冒他人就診。互聯網診療病歷記錄按照門診電子病歷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診療過程中的圖文對話、音視頻資料等應當全程留痕、可追溯,並向省級監管平台開放數據接口,保存時間不得少於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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