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渠道訂酒店價格竟差三倍?起底酒店行業生存內幕

在不少消費者的認知里,選擇在線旅遊平台預訂機票或酒店往往比官方渠道更便宜。事實上,早些年在旅行社或一些訂票代理通過和航司或者酒店簽訂協議一次性提前預定一批座位或房間的情況下,消費者確實能夠在非航司或酒店的官方平台以更便宜的價格預定機票和酒店。

然而,隨着互聯網應用的廣泛擴大,以及航司和酒店相繼創立專屬的會員體系,如今通過在線旅遊平台預定機票和酒店似乎已不是“最優選”。

7月3日,澎湃新聞《不同平台渠道酒店預訂價格相差3倍,是誰的“鍋”?》一文報道,消費者在某平台預訂酒店的費用甚至是到店價格的近三倍。

8月6日,上海市消保委發布的一項調查顯示,統計滬上20家豪華型酒店后發現,三分之一的網絡平台預訂價高出酒店門市價格。

不同渠道訂酒店價格竟差三倍?起底酒店行業生存內幕

那麼,如此巨大的價格偏差是究竟如何造成的?酒店行業中究竟又有哪些潛規則?

澎湃新聞為此採訪了包括酒店(單體、集團、連鎖等多種類型)、在線旅遊平台、代理商等行業內各環節相關人士,試圖釐清三者在酒店預訂環節中的關係,還原酒店預訂行業的真實生存現狀。

澎湃新聞記者 唐瑩瑩 製圖
澎湃新聞記者 唐瑩瑩 製圖

誰在為流量買單?驚人抽佣背後

對酒店而言,在線旅遊平台讓他們“又愛又恨”。

就像一枚硬幣的正反面,一方面,在線旅遊平台幫助酒店拓寬了銷售渠道,增加了酒店的曝光度和訂單量,但另一方面,酒店也要為此“買單”——對很多酒店,尤其是單體酒店業主而言,高昂的傭金和平台的一些“強盜制度”讓他們既氣憤又無奈。某大型酒店集團旗下的酒店總經理王凡告訴澎湃新聞,對和其運營規模相近的酒店來說,傭金比例一般為入住訂單營業額的10%至12%左右,但對一些單體酒店或小酒店業主而言,傭金比例最高或能達到營業額的15%至18%。

對一些單體酒店或小酒店業主而言,傭金比例最高或能達到營業額的15%至18%。

據澎湃新聞了解,某世界排名前十的酒店集團在各在線旅遊平台上需要支出的傭金比例為營業額的10%至15%,在不同的平台傭金佔比不同,海外酒店傭金高於國內酒店,高星級酒店傭金高於低星級酒店。該酒店集團的內部人士石慧玲告訴澎湃新聞,其2019年凈利率超過15%,高於同行。但即便如此,扣除傭金后,酒店能獲得的利潤着實不高。

此外,還有平台會要求“價格保障”,即給某個在線旅遊平台“最低價格”,不然就會對酒店進行“流量控制”,比如用戶在搜索酒店時,被“流量控制”的酒店將無法在搜索靠前的位置顯示出來。

但這並不意味着,酒店有勇氣放棄在線旅遊平台這一重要營銷渠道。

王凡表示,在疫情前,由於商務旅遊非常頻繁,會有不少公司和大型酒店集團每年按照一個每晚固定房價直接簽約,房價通常不會隨旅遊市場的淡旺季變動,這就是所謂的協議價格。

公司協議價格的出線保證了差旅企業的出差費用可控,對酒店而言,也成為了較為穩定的訂單量和收入,如果一家酒店與數家出差量較大的公司簽訂協議,則保證了這一年他們的基本盤。

但是,從2020年以來,因受到新冠疫情的影響,隨着商務出差的斷崖式減少,協議公司的訂單已經少的可憐,這使得酒店對在線旅遊平台的依賴度越發明顯。

王凡透露,疫情以來,該酒店來自在線旅遊平台的訂單佔比達到25%以上,較疫情前增長超過5個百分點。

因此,對於自身會員體系做得較好的連鎖酒店集團而言,在線旅遊平台只是“錦上添花”。澎湃新聞獲得的一份數據顯示,截至今年4月,國內某大型酒店集團的訂單中,會員貢獻了近80%,通過該酒店集團系統預定的訂單量占所有訂單的60%以上。

可是,對中小酒店和單體酒店而言,在線旅遊平台似乎是機會最多的渠道。

某中部地區的單體酒店業主梁宇向澎湃新聞表示,在線旅遊平台會對其在平台上的房間隨意降價、關房、開房等,甚至隨意溢價,更改傭金。“對於我們這種低級玩家,下線了之後還想再上線,要付15個點的傭金,如果想降低傭金的比例,比如13個點,那就要充2800元的推廣通。”梁宇指出,雖然在線旅遊平台有一些“霸王條款”,每個平台都入駐傭金也很高,但覺得少入駐一個網站就少幾個訂單,還是想都試試。

代理為什麼存在?酒店平台博弈的結果

相比較於在線旅遊平台,酒店對於代理的態度幾乎是完全負面的。

對於大部分酒店來說,代理的存在破壞了市場體系價格。

石慧玲就向澎湃新聞表示,對其而言,在線旅遊平台就是“代理”,並沒有和其他旅遊產品的“供應商”合作。其酒店在不同的在線旅遊平台價格也都是相同的。

國內某溫泉酒店的總經理也坦言不和代理合作,因為“代理太多了會亂價,會對酒店的價格體系造成影響。”

對此,梁宇向澎湃新聞舉例稱,比如節假日之類的生意特別好,代理就會提前把房間從網上訂了,酒店就會將這些房間預留出來,然而,代理再以高於其預定的價格賣給其他平台,客人訂到的價格肯定會高於酒店自身的定價。

酒店的煩惱還不止於此。梁宇表示,

有時候代理會“判斷失誤”,即占房佔多了,代理就會將佔下卻賣不出的房間在酒店的退房臨界點退房,對酒店而言,退房就意味着空房。

“還有一種情況是,酒店本身在一定時間之前都可以取消預訂,但很多從平台預定的代理手中的房間是不可退訂的,會造成客人對酒店的投訴或者差評。”梁宇感到很無奈。

但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在線旅遊平台卻依賴代理的主動供貨。

某在線旅遊平台資深人士李紅雙向澎湃新聞表示,一來,通過代理供貨能夠更快地接入酒店,同時擁有更多的貨源;其次,通過代理銷售渠道有可能獲得更低的價格。

另一在線旅遊平台業內人士向澎湃新聞解釋,對消費者來說,平台的價格涉及很多因素,由於酒店的價格本身就是浮動的,酒店在隨行就市的情況下會調整自己的價格,而平台未及時更新;還有代理的因素,代理根據自己的定價來放給在線旅遊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一般在線旅遊平台都是提前協議價,因此酒店的實時價格與在線旅遊平台的價格是不同步的,在酒店經營者來看,如果酒店有客源基礎和服務能力,完全可以把價格“打下去”,比在線旅遊平台更低。另一方面,由於在線旅遊平台收取的“中介費”相當高,而且要和同行競爭,所以會要求更好的價格,酒店和在線旅遊平台雙方也會博弈。

酒店和在線旅遊平台雙方也會博弈。

在這樣的情況下,代理的介入對在線旅遊平台而言顯然“性價比更高”。

“對平台而言,最重要的是貨源(此處指酒店房源)。誰供貨抽誰的,誰的貨好我就抽得少。”李紅雙坦言,“但對於任何一個供貨方,都希望自己掌握銷售邏輯。”

相差數倍房價怎麼產生的?複雜的“輪盤機制”

可見的是,在酒店預訂價格有所差距的情形中,似乎都是代理的“鍋”:酒店認為代理惡意佔房抬高價格;在線旅遊平台則稱平台上看到的價格只是“照實”發布酒店或代理上架的價格。

而行業內的“老代理們”則認為在不同平台渠道酒店預訂價格相差數倍是一個“特例”。

某總部位於中國南部的中大型代理公司內部人士李強指出,由於每個在線旅遊平台都有很多供應商(代理),導致不同平台的酒店價格可能不盡相同,但是代理之間會“追價”,因此價格很難拉開距離,價差也不會特別大。

相差三倍價格截圖
相差三倍價格截圖

“(相差3倍)是罕見的個例。”李強稱,節假日個別代理可能有不同的價格策略,但平日不太可能。”李強續指,普通酒店相差幾十塊錢不得了了,而一些高星酒店相差400元至500元也是合理範圍,因為有些平台在高端沒有競爭力,所以價差會比較大。

另一方面,李強提到,對代理而言,平台雖然不會限制放上去的價格是多少,但不能超過酒店前台的價格。“因為消費者會同步的。比如客人到了酒店前台發現我賣得貴,投訴的話,我們是要補差價的。”

李強告訴澎湃新聞,代理除了和酒店一樣要向在線旅遊平台支付10%至12%左右的傭金,還要交一筆“保證金”。“比如客人下的訂單出現了問題,要從保證金里扣除,彌補客人的損失。”李強續指,這些需要扣除保證金的“問題”包括用戶退訂、客房出現問題、酒店需要調價等等。

一位在上海的代理公司內部人士沈麗向澎湃新聞說了另一種可能。

“這裡面恐怕差一個步驟。”沈麗稱,客人看到的特別低的價格可能是代理和酒店之間協商的底價,而這個底價是需要對客人保密的價格。

針對客人在平台上以底價的3倍買到的價格,沈麗指出:“它是不具備輪盤(機制)裡面突出來展示的價格。”

沈麗向澎湃新聞解釋,目前在線旅遊平台展示酒店價格的機制一般為“輪盤機制”,即把多個,可能是上百個代理供應商的價格集中到庫存里,在一個“輪盤體系”中去展示,而展示位是有限的,所以如果代理想要自己的價格能夠展示上去,第一個條件就是要優於平台直采(直接採購)的價格;第二個條件就是如果價格和直採的一樣,那政策要優於直採的政策,比如直采含一個早餐,那麼代理的同價格要含兩個早餐。

“你在這樣的情況下才有被展示的機會。所以大家如果把價格盲目放高,是一個特別不明智的選擇。”沈麗指出,一般而言,只有一種情況,代理會把價格調得比較高,就是代理手裡已經沒有房間了。

“我們也會做這樣的嘗試。比如當天我手上已經沒有某家酒店的房間了,那我需要把房間關閉。但如此一來,有可能會導致平台對我的確認率評估下降,那麼為了不讓我的確認率下降,我就會把價格調整得很高,這樣我手上的這個價格不會在輪盤裡展示出來,或者就算呈現出來,也不太會有人去預定,因為我們從常識判斷客人是會比價的。”

沈麗解釋,由於在線旅遊平台對供應商的服務指標看得非常高,要求供應商的數據達標率高於直采。“比如平台直採的產品確認率在95%,而對供應商的產品確認率則要求達到97%。”沈麗說,“大家都有自己的KPI考核,都是這樣艱難地生存。”

李強也感到很“委屈”:“我們(代理)的毛利其實很低的。正常來講,我們與酒店簽了一個合作,但我們最終還是要放到平台上去,其實大部分(利潤)都是被平台收取的。除非我們跟酒店談的是包一批房間,承諾完成一定的銷售額,這樣能拿到更低的折扣,但是風險也比較大,一來因為結算前要提前支付,需要現金流;二來如果我最終賣不了那麼多,承諾的銷售額還是要給到酒店,那剩下的房間就不得不提高房價賣。”

不過,李強強調,即便如此,房間價格也不會提高太多。“因為我定價如果太高,而周邊同級別的酒店價格都比較低,消費者也不會買單。”

對於諸如“惡意佔房”的代理,有多個酒店代理向澎湃新聞表示,行業內確實有一些行為類似“黃牛”的代理,但這些是“極少數”,大部分代理還是規範的。

李強認為,“黃牛代理”的存在對行業而言是“劣幣驅逐良幣”的,讓規範的代理供應商也遭到了“連累”。

李強提到,“黃牛代理”一般都是比較小的供應商。“因為惡意佔等這種方式基本上做不大,大的供應商也不屑於通過這種行為來賺消費者的錢。”李強稱,“更惡劣的都有,然後其他供應商就會被連累,因為平台對供應商的要求等就會不斷升級。”

與此同時,平台也會對“黃牛代理”有所處罰,比如扣除保證金、罰款或終止合作。“但這些惡劣的代理被處罰之後可能就換個公司重新來合作,而且這種事很難界定的。”李強無奈道。

另一方面,沈麗提到,流量成本越來越貴,代理的生存空間也在被“擠壓”。

“從疫情發生到現在,有些酒店可能就直接和平台合作,代理的價格被擊穿,生存空間又被擠壓,在這個過程中市場也不好,代理找酒店客戶的簽約難度也越來越大。”沈麗稱,“要存活,就要找到更好的產品,簽更好的價格。”

(文中受訪者姓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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