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奶茶從長沙到杭州的奇幻之旅 跨省代購“網紅奶茶”違法否

代購顏悅色,全程高鐵冷凍保存,多地都可代購,有興趣的可以諮詢……”近日,湖南長沙“網紅奶茶”茶顏悅色因被跨省代購,再次引發各界關注。有網友爆料,有一些人專門從事代購茶顏悅色奶茶業務,代購人從長沙通過外賣平台購買奶茶,然後乘坐高鐵往返於浙江杭州等地。奶茶到達外地城市后,客人通過閃送取貨。代購人一趟就可以賺到數千元。

一杯奶茶從長沙到杭州的奇幻之旅 跨省代購“網紅奶茶”違法否

7月14日,茶顏悅色在其官方微博對這種代購現象回應稱:“茶顏悅色不支持任何代購行為,希望代購者停止這種行為,也呼籲消費者不要代購奶茶。”

這種跨省代購“網紅奶茶”的行為是否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引發公眾熱議。記者就此進行了採訪。

網紅奶茶跨省代購

跑一趟可賺數千元

茶顏悅色是湖南茶悅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品牌。該公司成立於2015年3月,以茶飲和甜品為主打。由於在長沙的人氣和口碑都很高,每天購買茶顏悅色奶茶的消費者非常多,該奶茶成了人氣很高的“網紅奶茶”。

但是,這款“網紅奶茶”近期卻遭遇跨省代購之困。有媒體披露,在長沙門店售價12元的茶顏悅色奶茶,通過專人代購,到達杭州客人手裡時價格逼近60元。

爆料人告訴記者,這些代購人員先通過所在城市的代購小程序收集整理訂單,當訂單數到了一定數量后,他們便開始坐高鐵或飛機來到長沙取貨——出發前先在外賣上下單,到達火車站后便聯繫取貨。貨到手后立即放入專用保溫箱里,然後返程。儘管路途遙遠,時間也長,但生意依然火爆。

爆料人稱,之前代購每天接單100杯,現在已經增加到200杯,而且還供不應求,每次往返利潤可達2500元。據介紹,茶顏悅色中的“幽蘭拿鐵”和“聲聲烏龍”分別是16元和15元,代購到杭州后統一賣到了39元。假如兩人坐高鐵從杭州東站到長沙南站來代購,兩人坐二等座高鐵票來回就是1620元。如果一趟代購200杯,除去人工、乾冰、泡沫箱、打車等成本,奶茶一杯可賺23元,200杯就是4600元,除去車票成本,兩個人可賺2500元。

記者梳理媒體披露的消息發現,近年來興起的代購茶顏悅色奶茶生意,不僅在杭州存在,在長沙周邊的江西南昌、安徽合肥等城市也曾出現過。其模式都是消費者提前預訂,達到一定數量后,代購人在手機上提前下單,然後坐高鐵去取貨,一天來回。

一杯奶茶從長沙到杭州的奇幻之旅 跨省代購“網紅奶茶”違法否

存在食品安全隱患

店家打擊代購行為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夏季奶蓋類的奶茶存放時間較短,飲用時須觀察奶油是否已經融化,如果奶油已經融化,會出現略微酸酸的味道。這種情況下,一般不建議飲用,因為奶茶已經變質,變質的奶茶中含有大量糖分,容易滋生細菌。

由於長距離運輸,很難保證奶茶質量,跨省代購現象的出現,無疑給茶顏悅色奶茶的品質和聲譽帶來了巨大的挑戰。

面對日趨增多的跨省代購,茶顏悅色7月14日在官方微博上回應稱,茶顏悅色不支持任何代購行為,希望代購者停止這種行為,也呼籲廣大消費者不要從任何渠道代購奶茶。消費者通過跨城代購買到的茶顏悅色奶茶不僅特別貴,還特別不好喝,並且很可能買到的奶茶根本就不是茶顏悅色出品。

茶顏悅色還稱,他們的奶茶都是現調現做,保質期很短,保存條件也很苛刻,一杯現調奶茶經過高鐵、大巴等交通工具,在沒有合適穩定儲存條件的情況下進行長途運輸,有極大的食品安全風險。

“食品安全大於天,這類已經觸及食品安全紅線的購買,我們了解后都會‘一票否決’。正如相關報道所言,為了打擊奶茶代購,我們的門店在接到大的訂單時都會核實購買原因。如確認是代購行為,門店會拒絕接單。確實不敢在大家身體健康方面心存僥倖,也希望大家能多多理解。”茶顏悅色表示。

7月16日上午,記者以普通消費者的名義致電茶顏悅色雙塔國際廣場鏢局店,要求訂購100杯奶茶,門店工作人員以“訂單量太大,無法接單”為由,拒絕接收這一訂單。

但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茶顏悅色這一舉措對打擊代購行為到底有沒有效果,目前還是個未知數。“如果茶顏悅色不接收大訂單,代購者或許會化整為零,在當地找一些人代買,這樣只不過會增加一定的代購成本而已。”

那麼,對於集中攜帶上百杯奶茶乘坐高鐵的行為,鐵路部門是否有相關限制措施?為此,記者7月15日曾撥打12306鐵路服務熱線進行諮詢。鐵路工作人員回復稱,按照鐵路部門相關規定,旅客乘坐高鐵時可以攜帶常見的液體,如飲用水等。“只要每人攜帶重量不超過20千克。在進站口進行部分試喝后,還是可以帶上高鐵的。”顯然,鐵路部門無法阻斷跨省代購者的步伐。

跨省代購引發熱議

是否違法莫衷一是

這種跨省代購行為是否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有人撰文認為,這樣一次跨省代購活動實際涉及3份民事合同:一是代購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合同,這是一種平等自願的民事合同,只要雙方意願真實、所涉內容不違法,便合法有效,代購“只能限於熟人、朋友之間”這種說法並無法律根據;二是代購人與茶顏悅色之間的買賣合同,這也沒什麼爭議;三是代購人與高鐵之間的客運合同,這也沒問題。既然代購所涉上述3個合同都合法有效,貿然斷言這種跨省代購涉嫌非法經營,顯然有點武斷。

“跨省代購奶茶,這本身也算是勞動所得,我覺得並未達到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程度,應該不屬於非法經營。”長沙一位律師向記者談了他的觀點。

而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黃捷則認為,這種以盈利為目的、針對不特定人群的大批量代購行為,涉嫌多重違法。

黃捷介紹,按照食品衛生法的相關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是指一切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單位或者個人。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或者對患有疾病不得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人員,不按規定調離的,責令改正,可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這種跨省代購就涉及食品生產經營中的收購、儲存、運輸、銷售等環節,代購人員沒有辦理個人健康證明就從事食品運輸,顯然違反了食品衛生法。”黃捷說,奶茶經過長途運輸極易發生變質、滋生細菌,嚴重時會危害委託人的身體健康。

黃捷認為,食品屬於特殊商品,食品衛生法第二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食品衛生監督制度。這種以盈利為目的,針對不特定對象進行大規模的代購,已經屬於食品經營性質的活動。

“由於其脫離了相關部門的監管,事實上已經擾亂了市場秩序,屬於非法經營活動,目前根據新聞報道的情形分析,可能情節還不算很嚴重,所以暫時尚不需適用刑法來處置。但該類行為如果繼續下去,構成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後果等,便可能構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所稱的‘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相關部門可以依法進行查處。”黃捷說。

在黃捷看來,這種跨省代購還極易引發糾紛。“委託方對代購方的真實名稱、身份、地址等並不了解,也難以調查核實,很多委託方採用先付款后收貨的方式進行交易,容易發生貨物丟失、損壞或規格不符等現象,一旦發生權益爭議,委託方維權可能會遇到很多障礙。另外,這些‘經營者’還涉嫌漏稅等觸犯稅法的問題。”

黃捷建議,跨省代購網紅飲料或食品,對消費者存在食品安全隱患,對異地代購者存在違法風險,最好不要嘗試。

北京乾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金寶律師則認為,代購商品屬於代理行為,屬於消費者與代購行為人或者商家之間的法律關係。“跨省代購‘網紅奶茶’,這種代購行為顯然存在巨大利潤,屬於有償代理行為,也屬於經營行為,應該要依法嚴格登記。”

李金寶分析說,按照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電子商務法相關規定,交易行為發生在中國境內,通過信息網絡承接、開展業務的營利性“代購”活動,屬於電子商務活動,需要接受電子商務法的監管。

“雖然法律上沒有對經營活動作出明確的定義,但是經營活動有兩個基本特徵:面向不特定對象,以盈利為目的。”李金寶說,如果借差旅之便代特定幾名親朋好友購買商品,即使收取一定的報酬或獎勵,亦不宜認定為經營活動;而如果以盈利為目的,高頻率、多次數、高金額地代多人購買物品的,應認定為經營活動,應受電子商務法的約束。

李金寶認為,按照電子商務法的要求,自然人從事“代購”業務,屬於商業服務行為,須依法辦理營業執照、獲得相應行政許可、完成稅務登記並納稅。“這種跨省代購‘網紅奶茶’,如果沒有相關的資質,可以認定為違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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