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擬嚴懲大數據“殺熟”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7月2日發布《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專家認為,修訂徵求意見稿的懲罰力度比過去要大。從絕對額罰款改為按比例罰款,大數據“殺熟”情節嚴重的,甚至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將有助於對平台型企業價格違法行為形成有效打擊和震懾。

市場監管總局擬嚴懲大數據“殺熟”

修訂徵求意見稿明確了新業態中的價格違法行為。具體而言,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規定,有下列兩類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上一年度銷售總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兩類情形包括:一是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利用大數據分析、算法等技術手段,根據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徵,基於成本或正當營銷策略之外的因素,對同一商品或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價格的。二是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佔市場,尚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通過補貼等形式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的。

與目前正在施行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相比,修訂徵求意見稿新增了針對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更改了低價傾銷、價格歧視等多種價格違法行為的罰款方式,從絕對額罰款,如“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調整為按銷售額比例罰款;還新增了處罰上限、突發事件發生后從重處罰等條款。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盤和林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在大數據“殺熟”方面,對用戶進行區分,進行價格歧視將是違法行為。低價傾銷方面,互聯網免費模式遭遇挑戰,傳統互聯網平台通過低價佔領市場,然後漲價的模式在未來恐不再可行。

盤和林認為,修訂徵求意見稿的懲罰力度比過去要大,主要體現為以按比例罰款,替代過去的絕對額罰款,“大多數企業是銷售額驅動的,如果按照銷售額的比例進行處罰,對於平台型企業價格違法行為將形成有效震懾和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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