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隻松鼠回應員工“賣紙箱”獲刑:自查發現違法線索 員工非高管

日前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份判決書顯示,三隻松鼠員工蔣某與童某將公司的廢舊紙箱出售獲得的684000元佔為己有。6月23日,三隻松鼠方面回應新京報記者稱,上述“賣紙箱”等案件是公司在內部自查時發現了蔣某違法犯罪的線索,並向公安機關舉報反映。涉及員工為公司中層,非高管。

根據判決書顯示,蔣某出生於1991年,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擔任三隻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華北DC高級經理兼天津配送倉經理,華北大區總監兼天津2C發貨倉運營經理;2020年3月8日與華北大區新負責人進行工作交接,交接結束至案發前任物流參謀部總參謀。童某林出生於1993年,系三隻松鼠公司員工。

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間,蔣某利用職務便利,夥同童某林採取銷售不入賬或調整過磅表等方式,將三隻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的廢舊紙箱出售獲得的684000元佔為己有。其中,蔣某分得344000元,童慶林分得340000元。此外,蔣某利用職務便利,在2017年9、10月至2020年1月間,先後5次接受賄賂,包括現金27.90萬元。2020年1月18日,蔣某向王某索要寶馬BMW 7201 EMHEV轎車一輛,王某為其支付購車款42.9萬元。同年9月28日,蔣某因害怕被查處,將該車過戶給了王某妻子呂政坤。

法院認為,蔣某身為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70.8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蔣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被告人童某林將公司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構成職務侵占罪,並屬共同犯罪。法院一審判決,蔣某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犯職務侵占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年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童某林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宣告緩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三隻松鼠方面對新京報記者稱,三隻松鼠在創立之初就建立了廉潔機制,無論何時,公司對一切腐敗行為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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