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網上“勸貸”之聲不絕於耳 消費者切勿“以貸養貸”

網上衝浪經常會遇到這樣的廣告:一些不知名的公司“擔心”你缺錢,然後表示願意以超低利率主動提供貸款,流程簡單,放款迅速,還款期限和方式靈活,讓人頗有“不貸白不貸”的念頭。結果,按照廣告提供的指引一通操作,還款時卻發現事情並非那麼美妙,裡面的套路讓人眼花繚亂,最終傷的還是自己的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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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情況日益普遍,監管層也注意到其中的風險,對消費金融公司以類似手段引導消費者過度借貸的行為點名通報,並提醒消費者注意風險。昨日被通報的馬上消費金融公司就是一個典型案例,除了營銷宣傳存在誇大誤導、告知義務履行不充分外,還出現了產品定價管理不規範,個別服務定價不合理;學生貸款管理不規範,執行存在偏差;合作商管理制度不健全,管控不嚴;聯合貸款管理不規範,存在監管套利行為;催收管理不到位,存在不合規催收;消費者權益保護體制機制不完善,部分職能未落實到位等問題,侵害了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等權益。

馬上消費金融存在的種種問題,是消費金融行業不規範行為的一個縮影。一些網絡平台為獲取海量客戶,通過各類網絡消費場景,過度營銷貸款或類信用卡透支等金融產品,對不具備還款能力的群體進行過度授信。在借款人無法還款時,採用暴力催收等方式,不僅引發不少社會矛盾,也帶來了潛在的金融風險,需要儘快整治。

網絡使得各種信息更快地下沉,也給不規範的“勸貸”提供了可乘之機。要想進一步治理網絡平台誘導過度消費,一方面要規範金融營銷宣傳行為,在監管部門許可的金融業務範圍內開展營銷宣傳;另一方面,要出台規制互聯網金融類廣告內容的細則,明確互聯網金融廣告的製作、發布標準。例如,消費信貸廣告應清晰準確展示貸款年利率,不應以“日利率”、“日還款”等方式宣傳。

對金融消費者來說,更應謹記“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應了解網絡平台貸款、類信用卡透支及分期等借貸產品,知悉借貸息費價格、期限、還款方式等與自身權益密切相關的重要信息,警惕一些機構或平台所謂“免息”、“零利息”的片面宣傳。不要過度依賴借貸消費,更不要“以貸養貸”、“多頭借貸”。對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要有正確評估,杜絕不計後果盲目借貸和消費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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