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車為何會在電梯內突然爆燃?可能是這幾種原因

5月10日晚,成都市成華區叢樹家園小區一電梯電瓶車爆燃,導致多人受傷,最小的傷者是一名僅5個月大的嬰兒。視頻在網絡傳播后引發高度關注。電瓶車為何會發生爆燃?如何科學防範悲劇發生?11日記者採訪了相關專家。

專家:多種因素可引起電瓶車燃燒

5月10日,成都市成華區叢樹小區9棟1單元右側電梯發生了一起電瓶車自燃事故。監控視頻顯示,事發時電梯內共有5人,一男子扶着一輛電瓶車,電梯關門瞬間,電瓶車起火,電梯內被火光濃煙包裹,一名嬰兒在內的五人受傷嚴重。

成華區應急管理局隨後發布消息稱,2021年5月10日19時35分許,朱家嶺一路8號叢樹家園小區9棟1單元1號電梯內發生電瓶車燃燒火情,龍潭政府專職隊出動2車10人前往處置,19時50分左右火情被撲滅。目前,起火原因已經初步認定為電瓶車着火引發,成華區相關部門正在進一步調查中。截止到5月11日上午,記者了解到,事故中受傷的3人為中度燒傷,有一名老人和5個月大嬰兒屬重度燒傷,正在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進行救治。

電瓶車為何會在電梯內突然爆燃?可能是這幾種原因

電瓶車緣何起火?我國第一批動力鋰電池研發人之一、四川英能基科技有限公司總工程師劉昌國表示,由於三元材料鋰電池能量密度高、活性非常強,近些年來,不論電動汽車還是電動自行車,發生起火、爆炸事故的車輛,其使用的電池絕大多數為三元材料鋰電池。

但是,當這種電池使用兩年或兩年以上的時候,電池裡的電解液會發生不同程度老化,內部會產生可燃性氣體,而電解液本身就是可燃液體,安全隱患就此出現。

總體來說,車用電池在充電發電過程中發生起火爆炸,可以總結為以下原因:

  • 一是電池使用年限太長,一般來講,使用超過三年,電池就會發生老化,內部材料的一致性會逐步變差,導致充電時候過充,電池內部材料的自我管理失控。

  • 二是很多軟包裝和方形電池,使用兩年或兩年以上,內部會出現SEI膜(電池正負極的隔離膜)損壞從而產生氣體或發生異動,最終導致電池短路。

從事多年消防應急安全工作的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應急救援中心黨總支書記王慶銀表示,由於電動車車體大部分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燒速度快,併產生大量有毒煙氣,人員逃生困難,極易造成傷亡,電瓶車引起的火災是近年來消防安全領域重點關注的話題。

他說,其具體起火原因涉及電瓶車線路、電池及電瓶、充電器等多個方面。如私自更換電瓶車線路、私自加裝電機設備、改裝或更換部件等容易因線路過載引發火災;因電瓶老化產生充電過充,私自更換大容量電池或不同電池組混用,導致電池組之間電流不平衡等也容易引發火災。

“此外,充電器也是重要方面。如果充電器不合格,不能在充滿電后及時斷電或電流過大,容易引起電池過充造成火災;充電器與電池參數型號不一致,導致充電過程中電壓過高,電池失水嚴重,溫度過高也會產生燃燒。”王慶銀說。

為規範使用電瓶車再敲警鐘

“儘管此次引起電瓶車火災事故具體原因,仍待具體調查。但此次事件無疑為電瓶車使用安全再次敲響警鐘。”王慶銀說,隨着我國電瓶車用戶增加,電瓶車用電安全的話題值得高度關注。

“如在電瓶車使用中,不要私自改動電瓶車電池和線路。在充電時,要杜絕私拉亂接臨時電線等‘飛線’充電,儘可能選擇環境、溫度良好的充電環境,電瓶車相互之間、電瓶車和充電設施之間要留有適當的安全距離,還要避免在暴晒、高溫、淋雨等特殊環境下充電。”他說。

王慶銀說,應當藉助專業的維護手段對電瓶車進行定期的保養與檢查,如糾正電池組不平衡問題、電池缺水問題等。“同時應當注意電池不應超期使用,容易產生電池老化,絕緣失效等隱患。電瓶車經過長期使用后,會導致線路老化、部分接口鬆動等問題,也應及時到正規的維修保養點進行全面的檢查保養。”

劉昌國同樣表示,使用電動車的用戶,一定要按照規程使用電池,避免說明書上禁止的一切充電事項和使用事項。同時,在車用電池使用滿兩年後,要進行至少每年一次的電池安全檢查,防患於未然。

此外在提高電池安全性能方面,劉昌國說,車用電池技術的進步和市場的發展,當然要追求電池的能量密度和車輛的行駛里程,但要做到既提高行駛里程又消除安全隱患,就要時刻將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同時個,注重從材料、原理、組裝等全方面共同發力。“提高電池安全性,是一個覆蓋產品設計、材料研發、充放電使用全過程的系統工程。”他說,“目前來看,我國車用動力電池的發展大而不強,相對落後於汽車產業的發展,因此我個人建議要在材料方面加大研發力度,將研發的力度用在真正的技術核心——正負極和電解極上面,只有儲能材料有了革命性的進步,整個行業才會有根本的轉變。”

而關於此次事件中,電瓶車為何能夠進電梯間的問題。記者查閱了解到,早在2017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發布《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就提出,要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應當將電動車停放在安全地點,充電時應當確保安全,嚴禁在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

2018年5月,國務院安委辦召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視頻會議也提出,嚴禁私自改裝和拆解原廠配件,嚴禁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嚴禁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要下功夫從根本上解決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等問題,斬斷火災發生的“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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