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時候戳戳 Web 3.0 的神話了

作者:老計

來源:PUPU Talk

原標題:《Web 3.0是拯救人類走出經濟低迷的神話,還是曇花一現?》

Web 3.0 可以說是 2022 年最火熱的賽道,無數投資機構與創業者湧入其中,各路媒體大肆宣傳,號召創業者和大廠高管廣泛加入,一起推動人類社會經濟走出低迷,BAT、FANNG也未能免俗,紛紛建立團隊研發相關產品,唯恐掉隊,被時代拋棄。

如果我們仔細審視 Web 3.0 的種種神話,似乎沒能如大家所願的那麼美好。抱着對 Web 3.0 的審視,提出了一些思考與認知,不過這僅僅是一家之言,如果能引起廣泛關注與討論,那麼目的也就達到了。

對錯不重要,重要的是思考,文章很長,只對結論感興趣的朋友們看這裡:

一、 從技術來看,Web3 實現用戶數據所有權,打破巨頭壟斷,很難實現,是因為區塊鏈技術無法承載互聯網的全部數據

二、從產品來看,Web3 出現殺手級應用的概率幾乎為零,因為沒有用戶紅利,無法比拼 Web2 的產品

三、 從商業來說,Web3 無法建立持久穩定的商業模式,因為廣告的本質就是中心化,與去中心化的 Web3 天然對立

四、 從社會來說,Web3 是違反歷史規律的,因為效率才是人類社會的追求,極致的自由與公平只存在於烏托邦,或一小撮極客世界

是時候戳戳 Web 3.0 的神話了

Web3 有一個很宏大的構想,就是通過去中心化的區塊鏈技術,把數據所有權還給用戶,從而打破巨頭的壟斷。

然而魔鬼總隱藏在細節之中,一旦我們深究數據所有權的細節,就會發現這個構想很難實現。

所謂數據所有權,指的是擁有者自由支配的權利,法律意義上的物權。

在 Web2 時代,平台擁有對用戶數據的絕對支配權,包括:修改、刪除、隱藏、降權、分析、回滾、轉讓、銷售、抵押等各項權利。理論上,除了創建數據需要用戶自己來完成,平台可以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與之相比,Web3的 用戶權利卻小得可憐。

Web3 聲稱奪回數據所有權,交還給用戶,其實只是把數據存儲在不可篡改的公鏈(或側鏈),用戶並沒有對數據的實際支配權。相比大平台,其實  相比Web2 時代的用戶頗有不如,一旦上鏈,用戶無法進行修改、刪除、隱藏等一系列重要權限的操作,甚至連創建都受到智能合約、社區規則及 DAO 的限制。

在模式上,用戶只是把錢(數據)從私有銀行(平台服務器)轉到了公有銀行(共識節點),在理論上更安全一些(也僅僅是理論上),可最關鍵的所有權的性質並未發生任何改變,銀行管理者(公鏈運營方)或大股東(算力方)依然掌握生殺大權(硬分叉,回滾,話語權)。

在收益上,Web3 的模式(如空投)與 Web2(如知識付費)沒有本質區別,都是運營方和項目方來主導整體政策與執行策略,甚至 Web3 代價更高(如 gas,NFT 鑄造成本)。只是由於投機市場的存在,讓現階段 Web3 的收益看似很美,但這不是健康的商業模式,其實是難以持久的。

在組織上,Web3 的  DAO 與公司股東大會非常類似,都是憑股本擁有投票權,只不過初始股本的獲取不一定需要付費。但同樣的,小股東是沒有話語權的,由於投票權取決於股本,而股本又可以在二級市場買賣,因此與傳統的二級市場一樣,必然會導致權力向鯨魚、礦工、 大機構集中。

有鏈上 FBI 之稱的數據平台 Chainalysis 曾詳細分析過十個 DAO 治理分佈,發現在幾個主要 DAO 中,不到 1% 的持有者擁有 90% 的投票權。

從更深層的權力結構來說,Web2 的權力來源於資本,Web3 的權力來源於算力,其實兩者是一回事。

想要真正實現用戶數據所有權,必須讓權力來源於用戶,也就是將數據放在用戶自己的保險箱里(個人數據庫),萬維網創始人 Timothy Berners Lee 的 Solid 項目才是正確的方向。

事實上 Web3 的概念也是這老爺子在 2006 年提出的(最早的定義是語義網),區塊鏈只是借用了這個概念。而中本聰開發區塊鏈的本意是為了解決金融中心化的問題,和 Web3 的目標風馬牛不相及。

將區塊鏈技術與 Web3 結合,背後的推動力量主要是 a16z 這樣的資本,出於商業上的考量是可以理解的,給自己的事業冠以高尚的道德名義,這是人類幾千年文明史擴張的慣用模式。

不過,即便區塊鏈借用了概念,也沒辦法實現 Web3 的目標,因為從技術上就不現實。

是時候戳戳 Web 3.0 的神話了

目前兩大核心主鏈,比特幣區塊容量在 GB 範圍,以太坊在 TB 範圍,而 Web2 的數據總量為 ZB 級別,即 10 億倍於區塊鏈(1ZB = 1024^3 TB),並且每年以指數增長(根據 IDC 研究,2020 年人類一共創建或複製了 64 ZB 數據,到 2025 年,全球數據總量將達到 163 ZB)。

以目前區塊鏈技術能力,想承載這樣龐大規模的數據量是完全不現實的,萬分之一的規模都做不到。

眾所周知,區塊鏈的 TPS 主要受 ① 節點規模、② 區塊大小及出塊間隔、③ 交易字節量三個因素的影響。其中,

① 決定了去中心化的程度,必然有個下限(1 個節點就成中心化服務器了)。

② 和 ③ 決定了節點的硬件與網絡帶寬要求,必然有個上限(如果要求太高,也會導致中心化)。

這也意味着,區塊鏈的數據存儲和計算效率在理論上必然存在一個極限,且遠遠低於 Web2。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聰明的開發者們想了很多擴容方法,比如隔離驗證、閃電網絡、RSK 側鏈、分片、分層,以及調整共識機制的 DPOS 等。

但這些思路絕大部分都治標不治本,由於 CAP 理論,想承載更多的數據,只有一種可能性,就是把全部數據放在鏈下,鏈上只保留一個哈希值,通過零知識證明等密碼學來證明真偽。

但這又引出另外一個問題,鏈下的數據怎麼保證去中心化?

於是這又涉及到各種去中心化網絡協議,比如大名鼎鼎的 IPFS。

很多人把 IPFS 視為區塊鏈最重要的基建,不得不說,這想法還是單純了一些。

首先,從成本上,數據存儲並不單純是存儲本身的問題,還包括了數據庫、CDN、應用後台框架、前端等一系列基礎設施,這整套系統雲廠商都可以提供現成的工具和服務,如果換成 IPFS,整個技術體系都要重新建立,成本誰來出?小廠沒能力,大廠自己就是中心,為何要革自己的命?

其次,從供需上,一個去中心化網絡必須要建立平衡的生態才能持久發展。Web3 需求方倒是十分充足,畢竟大家都想不受限制的自由下載數據,但供給方是誰?在中心化的 HTTP 上,供給方大都是擁有版權的大廠,比如音視頻網站,他們供給的動力是流量,但在去中心化網絡上,並不存在流量中心的概念。

如果指望用戶自己供給,就存在一個版權問題,如果只是出於無償分享精神,上傳沒有版權的電影,還可以說處於灰色地帶,但 IPFS 有 Filecoin 經濟激勵,還是觸犯法律了。根據 Web2 的經驗,80% 的沉默用戶,20% 的活躍用戶,1% 的內容生產者,這種比例是無法維繫一個供需平衡的生態的。

再者,從利益上,IPFS 是在割運營商的肉,Filecoin 如果做大,誰還會買運營商的專線?但問題是 Filecoin 的運行又必須依賴運營商的服務,這等於是吃人家的飯還要打爛人家的飯碗,別忘記當初運營商是怎麼封殺 BT 的。

最後,從監管上,IPFS 是沒辦法保證數據合法性的,黃賭毒各種非法交易橫行,一旦與灰色產業掛鈎,被封禁就是板上釘釘的事。

其實從技術上來說,IPFS 是一個革命性的產品,如果在互聯網伊始階段就提出並實施,也許真的能實現。但如今的互聯網產業太龐大了,成本太多,利益太多,歷史包袱和遺留問題太多,想另起爐灶幾乎不可能。

現在我們回到最初的問題上來,思考一下其中的邏輯:

1. 全球數據量太大,區塊鏈技術無法承載,必須擴容

2. 由於技術的制約,治本的擴容方案只能把數據放到鏈下,也就是建立一個去中心化的網絡

3. 建立一個取代 HTTP 的去中心化網絡不可行,因為全球數據量太大

一個完美的死循環。

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 Web3 取代 Web2,成為下一代互聯網,一如當年 Web2 取代 Web1 成為主流,這在理論上就不現實。如果 Web3 只是作為 Web2 的一種補充,在金融等某些領域發揮作用,那還是可以做到的。

不過這樣一來,也不適合稱之為下一代互聯網或是新的宇宙了。

是時候戳戳 Web 3.0 的神話了

外界在質疑區塊鏈產品時,有一個非常經典的問題:為何沒出現殺手級應用?

為了不產生歧義,我們可以試着把殺手級應用做個定義:能夠持續一年 MAU 超過 1000 萬的應用。

在 Web2 的世界,MAU 大於 1 億的應用比比皆是,而在 Web3 的世界只有:

1. 交易所

2. 錢包

3. 沒了

這可不像是代表下一代互聯網,有無限未來前景的樣子。

用 Web3 還處於野蠻生長期,基礎建設不完整,這種借口是說不過去的。

從 08 年中本聰發明區塊鏈技術到現在,整整 14 年;V 神 14 年創立以太坊並引入智能合約概念,8 年;Juan Benet 14 年設計 IPFS,8 年;The DAO 項目 16 年眾籌,6 年;第一個真正的 NFT 作品 CryptoPunks 在 17 年誕生,5 年……

我們再對比一下 Web2 的歷史。

iPhone1 於 07 年上市,在 08-10 短短几年間,WhatsApp、Uber、Instagram 等純移動端產品就如同雨後春筍一樣紛紛湧現,各大廠也相繼推出移動端產品;iPhone4 於 10 年上市並進入中國市場,騰訊 11 年推出微信,新浪微博 12 年全面轉向移動端;中國 4G 基站於 14 年基本建設完成,15-16 年間,滴滴、抖音相繼成立……

相信80后、90后這一代人,都清晰記得當年移動應用市場的繁榮。反觀 Web3 ,每天都有數百個項目上線,不到一年消失殆盡,除了交易所和錢包,你能講出 2-3 個自己常用的產品嗎?

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 Web3 是沒有用戶紅利期的。

道理很簡單。互聯網經過 30 年的發展,在需求端,用戶已經完全飽和了,無論是用戶規模、習慣、時長、還是衣食住行各場景下的應用,都已經發展到了極致,用戶每天的空閑時間和消費能力就這麼多,無論出現什麼新產品,都不可能再擠出水來。

這和 Web2 取代 Web1 的環境完全不同。

在 Web1 時代,手機還不普及,用戶一旦離開電腦,就有大把的空閑時間,而諸如打車、外賣、社交、娛樂等各種生活需求,直到移動互聯網發展后才逐漸豐富起來。因此,Web2 有長達 10 年的紅利期,用戶規模、時長、消費需求都迅猛增長。

Web3 卻沒有這個紅利期,一上來就是和 Web2 零和博弈。

用戶每花在 Web3 的 1 分鐘和 1 元錢,都要相應的減少在 Web2 的投入。想玩元宇宙遊戲嗎?那就少開黑。可是王者榮耀比什麼元宇宙好玩多了,為什麼要選擇後者?

同樣的問題也存在於 Web3 的所有產品和服務,用戶為什麼選擇你?

由於我們之前談到過的技術問題,Web3 在效率上遠遠無法同 Web2 相比,而效率又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服務和用戶體驗,因此在 Web2 的應用已經全面滲透各個領域的背景下,Web3 的產品想找到爆發的機會,很難很難。

Web3 真正的殺手鐧是數據所有權和對應的收益,即把所有權歸還用戶,由此而產生的收益也從大廠那裡奪回來給用戶。

這個邏輯聽上去挺打動人,但我們之前也已經分析過,所謂數據所有權就是個噱頭,真正的賣點還是錢。

其實每一個從事 Web3 項目的同學都心知肚明,白皮書的願景是寫給誰看的,用戶是來圖什麼的,只不過沒人捅破這層窗戶紙罷了。

當然圖財也沒什麼不對,錢才是這個世界上最大的剛需,只不過 Web3 又不是印鈔機,給用戶這錢從哪兒來的?又能否持久?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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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來看 Web2 的經濟模型:

1. 在用戶端,個人貢獻數據,並獲得免費產品服務

2. 在平台端,數據被打包賣給廣告商,並獲得收益

3. 在企業端,付費投放廣告賣出產品,並獲得收益

而 Web3 的經濟模型是這樣的:

1. 在用戶端,貢獻個人數據獲取激勵,並通過手中 token 升值獲益

2. 在公鏈端,運營方提供共識機制,礦工提供記賬服務,並通過手中 token 升值獲益

3. 在項目端,項目方提供產品服務,並通過手中 token 升值獲益

兩者有什麼本質的不同呢?

Web2 的錢是有錨定標記的,就是企業所銷售的產品成本。簡單來說,數據的價值 = 產品銷售價格 – 廣告成本,如果這個值高於產品成本,那麼企業就會花錢投放,如果低於,就沒人買廣告了。

這和宏觀經濟學中的黃金儲備或石油綁定是一個道理,有錨定物,市場波動就是可控的。為什麼在黑市中個人數據如此不值錢,幾百塊就可以買到數百萬條?就是因為有產品成本這個壓艙石。

在這種傳統的經濟模型中,普通用戶的收益很小,但是穩定持久。比如知識付費,用戶的收益來源於企業的產品銷售利潤,企業掙了錢會花更多的錢買廣告,平台收取廣告費,再拿出一部分來激勵貢獻更多數據的用戶,產生更大的廣告價值,這樣經濟就流通起來了。

但 Web3 卻不是這樣,數據是沒有錨定物的,可以隨意叫價,比如一塊虛擬土地可以賣幾十上百萬美元,價格的波動完全取決於市場共識。

由於各利益方都希望通過手中 token 升值獲益,於是就形成了巨大的投機市場,大 V 的一條 Twitter,資本的左手倒右手,莊家的利好或利空消息,隨便一點風吹草動都會引起市場的劇烈變化。

在這種新興的經濟模型中,因為資金、技術、信息、話語權等因素的制約,普通用戶幾乎不可能獲益,即便掙到了一些錢也不是從大廠那裡奪回來的,而是其他後來的用戶。所以很多人認為 Web3 是龐氏騙局並非完全沒有道理。

一個好的經濟模型,不應該是一小群投機客的狂歡,而是廣大人民群眾都能從中獲取到價值。

當然我們不能太苛責一個新興的事物,畢竟 Web3 的經濟模型還在摸索階段。

不過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對於廣告這種經濟模式來說,Web3 的數據天然不如 Web2 值錢,變現價值極低。

這又是為什麼呢?很簡單,Web3 的數據維度太少。

Web2 的個人數據,包含了三個層面:

① 用戶屬性數據:設備號、手機號、地理位置、好友關係等

② 用戶行為數據:瀏覽、點擊、關注、點贊、轉發、收藏等

③ 用戶內容數據:用戶主動發內容,圖文與視頻

①② 共同構成了互聯網廣告的基礎,通過 API + cookie 記錄,中心化數據庫實現用戶分析。反而是 ③ 沒那麼重要,因為規模太小,僅佔比 1%(當然,對於平台來說很重要,因為需要獲客)。

但對於 Web3 來說,缺乏 ①② 數據(至少鏈上沒有),只有 ③,且不是結構化數據,無法直接應用,那麼在廣告商看來,就沒辦法幫我精準獲客與銷售,即便你數據都是真實的,可找不到潛在消費者那又有什麼意義?

更關鍵在於,Web3 的去中心化與匿名機制,與廣告這種經濟模式是相悖的,因為廣告的本質就是中心化。廣告,就是廣而告之,真正有價值的不是用戶數據本身,而是經過結構化處理,並做標籤分類、分析和建模的用戶數據庫。只有一堆非結構化的數據,難道需要一個個去和用戶單聊嗎?

廣告是 Web2 時代最核心的商業模式,如果想套用,那麼 Web3 就需要大幅增加個人數據的記錄,但這又涉及我們之前討論的區塊鏈數據容量,一切又繞回去了。

是時候戳戳 Web 3.0 的神話了

目前對於 Web1~3 的定義都是錯誤的。

早在 Web1 時代,互聯網就已經實現了可讀 + 可寫 + 可擁有。

第一批用 14.4K 貓上網的老網民都應該記得,在雅虎、新浪這些門戶出現之前,新聞組、論壇、聊天室、IM、遊戲及個人站就有了,那時的互聯網才是真正的去中心化,所有數據都是用戶創造(自己搭站),用戶存儲(租 ISP 服務器),用戶收益(站長廣告),只是當正規的商業公司興起后,權力才開始逐漸集中。

為什麼互聯網會從早期的去中心化演化為今天的中心化?

其真實原因簡單的令人髮指:因為人民群眾的注意力是有限的。

  • 在 PC 時代,各種網站層出不窮,網絡小白記不住那麼多域名,只能留幾個最簡單的常用,每一類的網站有一兩個就夠了。
  • 在 APP 時代,雖然不用記域名了,但手機容量和性能的制約,每一類的 APP 依然只裝一兩個。

這就是為什麼互聯網任何一個垂直賽道都只能容納 2-3 個競爭者,剩下的連湯都喝不到。因為不記得你是誰啊。

這個道理樸素到都不好意思展開講。

不過如果我們稍微深入思考一下,就會發現同樣的道理在 Web3 也成立,因為用戶沒變化,還是這些人。

套用大劉的黑暗森林理論來說,就是:

第一、生存是產品的第一需要。

第二、產品不斷增長和擴張,但人民群眾的總注意力保持不變。

儘管很多 Web3 的參與者抱着美好的願望,希望創造一個全新的去中心化互聯網,但很遺憾,不管多麼努力,最終的結局一定是走向壟斷。

無論 DeFi、GameFi、SocialFi,任何一個賽道最終只會有 2-3 個玩家做大,形成垂直領域的壟斷,一如社交的微信,短視頻的抖音,O2O 的美團。

其實互聯網從自由競爭走向壟斷是十分自然的,因為互聯網的核心競爭力是效率,通過數據化來解決現實世界的信息流通問題。在這種競爭環境中,越是中心化就越有效率,越能提供更好的產品與服務,畢竟大平台的資金與資源是小團隊沒法比的。

從更宏觀一點的視角,人類社會幾千年的發展就是在不斷追求效率的提升,絕對的自由與公正只在原始社會曇花一現,之後就一路邁向效率的道路狂奔不止。

這不是說人民群眾不需要公平,而是效率的優先級更高,至少在服務領域如此。

只不過,在內卷時期,大家對公平的需求會比平時多一些。區塊鏈已經誕生 14 年, Web3 概念已經提出了 16 年,為什麼到了這兩年才火?因為經濟下行了嘛,大家對公平開始重視起來了。

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Web3 的火爆得益於歷史周期的波動,但長期來看,實在是違背宇宙和人類社會的自然規律。也許,在另一個宇宙,會是不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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