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 | 芬蘭銀行:對央行數字貨幣來說,目前區塊鏈技術可能不是一個合適的解決方案

傳統上中央銀行承擔向公眾發行現金的任務。隨着數字化的發展,紙幣正在成為技術上過時的支付工具一些中央銀行已經在探討中央銀行發行電子貨幣用於零售支付的可能性。芬蘭銀行認為,央行數字貨幣將為公眾提供在無現金的未來持有中央銀行貨幣的可能性。但按照目前的情況區塊鏈技術可能不是一個合適的解決方案,因為它無法處理足夠多的交易。同時,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可能會對中央銀行政策的其他領域產生重大影響任何想要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貨幣當局應仔細分析。中國人民大學金融科技研究所對報告的核心內容進行了編譯。

來源丨BoF Economics Review

編譯丨馬吉娟,孫翼

本文轉自:人大金融科技研究所

原標題:《芬蘭銀行:關於央行數字貨幣的意見》

什麼是中央銀行的貨幣?

現在中央銀行發行的中央銀行貨幣有兩種形式:現金和在中央銀行持有的存款準備金存款人通常是商業銀行,這兩種貨幣都在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上作為負債記入。世界上沒有一個貨幣區發行過任何其他類型的中央銀行貨幣比如普通公眾使用的電子貨幣。

目前芬蘭發行中央銀行貨幣的形式和制度安排是在大約200年前芬蘭自治的早期由芬蘭銀行建立的。它們仍然反映了那個時代的技術解決方案。從那時起,紙幣生產技術和信息技術都得到了發展,但貨幣的本質卻一直沒有改變。由於技術的進步,現在也有可能創造出其他的、數字形式的中央銀行貨幣。

中央銀行的貨幣一般以紙幣的形式由公眾持有,也由信貸機構和政府以準備金的形式持有。在歐元區,儲備存款金存儲於歐元體系的 TARGET2 系統中。中央銀行的締約方有權將準備金存款兌換成紙幣,反之亦然。信貸機構將紙幣轉發給客戶,即普通公民、公司和實體。

芬蘭使用的歐元現金是主權(法定)貨幣,根據歐盟法律,它是整個歐元區的法定貨幣。在芬蘭,大約90%的現金是通過自動取款機發放給公眾的。銀行通常以其在中央銀行的存款支付雙邊債務。從公眾的角度來看,目前只有現金支付是用中央銀行的貨幣結算的。現金占歐元區M2貨幣總量的10%以上,M2包括交易賬戶和約定期限的存款。

中央銀行發行新貨幣時總是基於貨幣政策決策,通過中央銀行的賬戶來發行。中央銀行通過公開市場操作或再融資操作在商業銀行的中央銀行賬戶中創造新的貨幣。商業銀行、儲蓄銀行和合作銀行的存款是商業銀行貨幣。信用機構通過向公眾發放貸款創造商業銀行貨幣。發放貸款的銀行在客戶的賬戶上記錄一筆存款,在其應收賬款上記錄一筆相同金額的貸款。

記錄在客戶賬戶上的存款是一種有效的支付工具,例如,作為一種信貸轉賬。芬蘭發放的大部分消費信貸是住房貸款。普通大眾的大多數支付交易是通過在銀行系統中創建的商業銀行貨幣來執行的,即在存款賬戶之間轉移資金,例如在商店購物時用借記卡或信用卡支付。

目前還沒有關於央行數字貨幣的技術和經濟影響的經驗證據,也幾乎沒有任何關於這個主題的學術研究。此外,目前還沒有關於央行數字貨幣(CBDC)的立法或國際標準。我們提出了在可能發行CBDC時應該考慮的因素。本文對現有文獻進行了回顧,其中幾乎沒有任何真正的研究論文。本文還介紹了對文獻中提出的建議的一些考慮,重點關注技術和經濟問題。

央行數字貨幣會是什麼樣子?

在本研究中央行數字貨幣是指符合以下條件的貨幣。

  • 由中央銀行以數字形式發行。
  • 任何人都有權利持有。這不是一種保留給信貸機構等的特權。
  • 它與紙幣和中央銀行存款相同的貨幣。紙幣和零利率數字現金的轉換率將始終是一比一至少一些經濟實體如銀行可以自由地將它轉換成其他類型的中央銀行貨幣。
  • 它可以作為零售支付中的一種支付工具。
  • 當雙方進行交易時,沒有第三方(至少不是私人第三方)
  • 作為中央對手方來驗證或執行付款。這一原則同樣適用於紙幣支付。

本文根據目前正在進行的討論,重點討論與現金相似的數字貨幣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這種支付工具可用於與零售貿易完全不同的目的,零售貿易是現金的主要用途。

要使新的支付工具成為紙幣的替代品,它應該具有現金的許多特性。按目前的情況看,現金具有許多用戶可能認為重要但在當前電子支付工具中找不到的特徵。這些特徵包括匿名性、即時性和無第三方的交易結算。為了能夠研究各種支付工具的特點以及未來對這些工具的需求,我們必須首先對支付工具的結構特點進行分類和分析。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系統地分析央行發行數字現金應該具有哪些特徵。

作為第一個標準,我們檢查實時結算。現金的好處之一是,一旦確定了紙幣或硬幣的真實性,並接受了紙幣或硬幣,支付交易的執行即被確認。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即時結算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雙方的風險,並將資金實時轉移給收款人。原則上,支付驗證也獨立於電子系統,即使零售商的銷售點終端將現金和卡支付記錄到同一個系統中。

現金的另一個自然特徵是支付的匿名性。在許多支付情況下,支付交易各方的身份識別既不必要也不重要。然而,支付交易很少要求匿名。現金支付機、停車計時器和大多數零售支付都是用現金進行的,無需身份證明。在芬蘭銀行的調查中,只有少數消費者(約2%的受訪者)將匿名作為選擇支付方式的標準。但是在德國,支付的匿名性對消費者來說就重要得多。在最近的一項歐元區支付調查中,13%的消費者將匿名作為零售支付中使用現金的一個重要原因。在電子支付方式中,用戶通常通過其銀行賬戶進行識別。有了會員卡,付款人的身份也可能被透露給商家。

區別支付方式的第三個因素是支付工具本身是否也是一種資產。現金是一種流動資產,經常用於“未雨綢繆”的儲蓄。信用卡支付、信用卡轉賬和直接借記並不是資產;他們只提供支付系統的入口,在那裡進行結算。與信用卡支付一樣,信用轉賬和即時支付反過來也只是控制和使用消費者購買力的工具。消費者的購買力存在銀行賬戶中,存在儲蓄銀行的電子系統中。

貨幣的另一個重要特徵是不能偽造。在現金的情況下,防偽性明顯基於可以看到和感覺到的安全特性。紙幣還具有多種機器可讀的光學和電磁安全特性,確保在機械分揀過程中檢查其真實性。在數字貨幣系統中,貨幣的防偽性基於經驗證的交易記錄和分佈式記賬。就比特幣而言,防偽性基於分佈式賬本(區塊鏈)的開放性和透明度。對於現金和比特幣而言,生產在技術上都非常困難,因此造假將非常昂貴。

此外,紙幣和硬幣包括認證和結算最終所需的所有信息。在實際操作中,結算意味着將交易錄入分類賬,如果是現金支付,還包括將支付工具轉移給下一個所有者。可以說,在使用商業銀行貨幣的情況下,所有的交易和餘額都是持續記錄在賬戶所在銀行。就現金而言,沒有中央機構負責記賬;每個現金持有者都有自己的記錄。在這種情況下,賬本記錄是分散的。

為了滿足不記名票據的標準,數字貨幣應可轉換為一個數字序列,持有該數字序列將是必要的和充分的所有權驗證。例如,對於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這種類型的數字序列是所有權的標誌,稱為私鑰。而比特幣系統的分佈式賬本則包括每個私鑰持有者擁有的比特幣數量的實時信息。為了使這類系統獨立於中央機構,每個私鑰持有者的交易記錄在分佈式分類賬中,而不是集中分類賬中。

支付工具所需的關鍵特徵之一是對其可接受性和可用性的信心。在歐元區,只有歐元現金具有法定貨幣的地位,但商業銀行的法定貨幣是完全可以兌換成現金的。根據歐盟委員會在 2010 年通過的建議,必須接受歐元現金來全額支付債務,且不收取附加費。然而,一些歐元區國家對支付規模設置了限制,目的是防止灰色經濟“暗箱操作”。加密貨幣作為新型支付工具,其連續性和可接受性並不像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那樣確定。加密貨幣也更容易受到欺詐和竊取資金的影響,例如發生私鑰丟失或受到黑客攻擊。

此外,現金不依賴於技術或設備;換句話說,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現金。但數字貨幣作為一種無形的貨幣,永遠不可能完全獨立於技術或設備,儘管這應該是最終目標。

接下來,我們介紹一下目前一些支付工具的分類(圖1)。有三種常用的支付方式:現金、信貸轉賬和信用卡支付。其中,只有現金支付是所有人都可以使用的,並以中央銀行的貨幣結算。存款賬戶之間的信用轉賬是以商業銀行的貨幣進行的。如果信用轉賬發生在兩個不同的銀行之間,則凈資金轉移在中央銀行賬戶上以中央銀行貨幣結算。信用卡支付是用商業銀行貨幣執行的,因為持卡人通常以銀行內部信用轉賬的方式向發卡行支付債務。在過去15年中,現金在支付交易中的份額大幅下降,而信用卡支付卻或多或少地出現了增長。新形式的中央銀行貨幣將與傳統紙幣一起位於圖1的左上角。

報告 | 芬蘭銀行:對央行數字貨幣來說,目前區塊鏈技術可能不是一個合適的解決方案

因此,數字現金不會以存款的形式存在於中央銀行的賬戶系統中;它將位於中央銀行單獨的系統中。理論上,可以允許家庭和公司在中央銀行開立存款賬戶,但這一替代方案不會在貨幣體系中引入任何新的技術,因此目前我們將其排除在我們的研究範圍之外。相比之下,基於分佈式賬本系統發行的中央銀行貨幣可以被解釋為數字現金。

央行數字貨幣的實現方式有很多。第一,央行可以提供一個系統,在其中存儲、轉移和認證數字貨幣。第二種可能是創建一個數字貨幣標準,由私營部門負責開發存儲和交易的應用程序。第三種選擇是,將央行的角色限制在與資產負債表和債務關係相關的貨幣創造方面,而由私營部門負責技術實現。在央行數字貨幣發行后,一個私人實體將在中央銀行開設一個賬戶,賬戶上的資金將被指定為由私人銀行發行的支付票據持有人的資金。賬戶上的資金金額應與服務提供者發出的付款憑證金額相等。私人實體將獲得中央銀行發行的存款所有權證書作為支付工具。這種安排與銀行存款類似,後者的存款準備金率為100%。為了確保不同支付工具的公平競爭,央行不應該給予紙幣或數字貨幣人為的成本優勢或其他競爭優勢。

如果目標是創建一種特徵類似現金的央行數字貨幣形式,關鍵特徵是匿名、即時結算、零售支付,這類似於比特幣創造的目標。在此之前,還沒有人成功地創造出它們,而比特幣目前是唯一可參考的選擇。區塊鏈技術是繼比特幣之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技術,它在原則上實現了這些特性。然而,目前看來區塊鏈技術或其他類似的分佈式賬本技術(DLT)系統並不是特別適合於零售支付。

與目前的零售支付系統(如信用卡支付和信用轉賬系統)相比,區塊鏈技術相當緩慢和低效。當系統完全去中心化,即以點對點網絡的方式運行時,這一點尤為突出。效率可以通過部分集中化系統來提高,但這樣系統就會失去一些特別需要的特性。

在區塊鏈系統中,支付交易由網絡中的任何參與者參與結算,結算信息被分發給網絡中所有參與者。同時,接到結算信息的參與者對其他參與者的分類賬進行核對,這一過程不僅緩慢而且昂貴。但是在缺乏中央權威的情況下,要防止欺詐只能採用這種昂貴的方法,於是區塊鏈系統提出了經濟激勵,以此保證更多參與者參與網絡維護,從而保證網絡的可靠性,但這反過來又需要更昂貴的交易結算。

另一個問題是由分佈式分類賬系統引起的結算結果的不確定性。在比特幣這樣的去中心化點對點網絡中,支付交易在網絡的不同部分進行結算,賬本數據需要不斷進行協調,因此,支付鏈中對任何交易的協調都可能不是最終的。

根據目前的知識,更明智的做法是使用一些其他技術——如集中的分類賬——來發行中央銀行的數字貨幣,以及改造其他零售支付系統。

央行數字貨幣的好處

“央行數字貨幣”是一個寬泛的概念。應用領域可以從實時證券結算到基於區塊鏈的數字現金,再到公民個人的零售交易。一個用於零售交易的支付工具只有在消費者和零售商都積極接受的情況下才能得到普及。

央行數字貨幣推廣的主要原因與支付需求有關,但許多中央銀行也在關注央行數字貨幣突破利率零下限的可能性。例如,瑞典央行副行長Cecilia Skingsley在2016年11月的演講中建議,應該在瑞典發行數字貨幣——e-krona。隨後,瑞典央行就這一主題發布了一份更詳細的報告進行了詳細說明。

隨着在線支付和移動設備的日益普及,有跡象表明消費者將對CBDC產生需求。例如,信用卡公司提供適用於網上購物的信用卡支付方式,但並非所有消費者都有信用卡。一些消費者還認為網上刷卡支付不安全。

目前的零售支付系統幾乎完全基於私人銀行提供的賬戶使用工具,如信用卡轉賬、信用卡支付和現金提取。這是恰當的,因為消費者的資金主要儲存在銀行賬戶中——工資和資本收入直接存入銀行賬戶。人們通常首先從銀行賬戶支付他們的日常開銷(租金、房屋公司維護費用、電費、貸款償還等)。其他消費支出通常通過信用卡或現金支付。現金主要來自自動取款機。有時,人們會在櫃檯上取大面額的鈔票,但在商店結賬櫃檯提取現金的次數會少一些。

由於商業銀行對於用戶存入銀行賬戶的工資和其他收入具有管理和監管義務,目前商業銀行在提供和結算零售支付中較好地承擔了貸款人的角色,因為銀行貸款和借款人的貸款償還通常集中在同一個銀行賬戶上。因此,在現行體制下,商業銀行在家庭和企業的經濟事務中發揮着關鍵作用。然而,人們可能會問,目前銀行與用戶之間的安排在未來是否也是最優的,以及在支付組織中使用銀行系統是否是最好的解決方案。

CBDC也可能對金融穩定產生影響。因為支付是經濟活動和交換的中心,銀行在其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在金融危機期間,對銀行系統的公共支持措施通常是確保支付系統平穩運行的必要條件。金融危機通常源於銀行的風險承擔和其他經濟行為者的過度負債。借款總是涉及三個方面:發放信貸的銀行、需要信貸進行某項交易的借款人以及努力維持穩定和監管資金供應的貨幣當局。其中,商業銀行一直處於一個特殊的位置。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將提供一種新的支付方式,但這可能會影響到商業銀行存款的穩定性,也對銀行融資產生影響。從個人用戶的角度來看,新的中央銀行貨幣應該提供目前電子或實物形式的貨幣所不具備的東西。

在討論CBDC時,技術不是障礙,但也不是決定因素。因此,CBDC的功能和技術特徵應根據CBDC的實際需求來確定。從支付的角度來看,CBDC可以作為一種類似於電子貨幣的數字支付方案來實施,它將面向消費者和貿易。它還可以作為一種針對金融部門的央行貨幣來實施,這將實現實時證券交易,並與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資金管理相連接。如果CBDC通過向公眾開放中央銀行賬戶來實施,這將涉及上述對銀行融資的潛在影響,因此也會影響金融穩定,想要發行CBDC的貨幣當局應該仔細分析這些影響。

潛在問題和意外影響 

“央行數字貨幣”是一個寬泛的概念。應用領域可以從實時證券結算到基於區塊鏈的數字現金,再到公民個人的零售交易。一個用於零售交易的支付工具只有在消費者和零售商都積極接受的情況下才能得到普及。

央行數字貨幣推廣的主要原因與支付需求有關,但許多中央銀行也在關注央行數字貨幣突破利率零下限的可能性。例如,瑞典央行副行長Cecilia Skingsley在2016年11月的演講中建議,應該在瑞典發行數字貨幣——e-krona。隨後,瑞典央行就這一主題發布了一份更詳細的報告進行了詳細說明。

隨着在線支付和移動設備的日益普及,有跡象表明消費者將對CBDC產生需求。例如,信用卡公司提供適用於網上購物的信用卡支付方式,但並非所有消費者都有信用卡。一些消費者還認為網上刷卡支付不安全。

目前的零售支付系統幾乎完全基於私人銀行提供的賬戶使用工具,如信用卡轉賬、信用卡支付和現金提取。這是恰當的,因為消費者的資金主要儲存在銀行賬戶中——工資和資本收入直接存入銀行賬戶。人們通常首先從銀行賬戶支付他們的日常開銷(租金、房屋公司維護費用、電費、貸款償還等)。其他消費支出通常通過信用卡或現金支付。現金主要來自自動取款機。有時,人們會在櫃檯上取大面額的鈔票,但在商店結賬櫃檯提取現金的次數會少一些。

由於商業銀行對於用戶存入銀行賬戶的工資和其他收入具有管理和監管義務,目前商業銀行在提供和結算零售支付中較好地承擔了貸款人的角色,因為銀行貸款和借款人的貸款償還通常集中在同一個銀行賬戶上。因此,在現行體制下,商業銀行在家庭和企業的經濟事務中發揮着關鍵作用。然而,人們可能會問,目前銀行與用戶之間的安排在未來是否也是最優的,以及在支付組織中使用銀行系統是否是最好的解決方案。

CBDC也可能對金融穩定產生影響。因為支付是經濟活動和交換的中心,銀行在其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在金融危機期間,對銀行系統的公共支持措施通常是確保支付系統平穩運行的必要條件。金融危機通常源於銀行的風險承擔和其他經濟行為者的過度負債。借款總是涉及三個方面:發放信貸的銀行、需要信貸進行某項交易的借款人以及努力維持穩定和監管資金供應的貨幣當局。其中,商業銀行一直處於一個特殊的位置。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將提供一種新的支付方式,但這可能會影響到商業銀行存款的穩定性,也對銀行融資產生影響。從個人用戶的角度來看,新的中央銀行貨幣應該提供目前電子或實物形式的貨幣所不具備的東西。

在討論CBDC時,技術不是障礙,但也不是決定因素。因此,CBDC的功能和技術特徵應根據CBDC的實際需求來確定。從支付的角度來看,CBDC可以作為一種類似於電子貨幣的數字支付方案來實施,它將面向消費者和貿易。它還可以作為一種針對金融部門的央行貨幣來實施,這將實現實時證券交易,並與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資金管理相連接。如果CBDC通過向公眾開放中央銀行賬戶來實施,這將涉及上述對銀行融資的潛在影響,因此也會影響金融穩定,想要發行CBDC的貨幣當局應該仔細分析這些影響。

邁向電子化的中央銀行貨幣

紙幣和硬幣是向公眾提供央行貨幣的一種方式。現金有其優勢,主要適用於傳統的面對面的交易,而這種交易正在顯著減少。隨着互聯網作為交易平台的地位日益突出,討論新的替代方案就顯得十分必要。最近,也有人建議限制使用現金,例如,取消流通中價值最大的紙幣或限制現金支付的最大價值,以減少灰色經濟。

總之,向公眾提供電子形式的現金很可能是未來的一個潛在目標。然而,央行電子貨幣的引入可能對金融體系的運作產生重大影響,例如,信貸機構資金的穩定性,應仔細分析這些影響。

一些央行探索了以電子形式發行貨幣的可能性。目前尚不清楚哪種技術解決方案可行。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區塊鏈技術很難適用於零售支付,至少在目前的形式下是如此。一個更有可能的解決方案是基於更集中的分類賬的安排,從而使得央行數字貨幣保留傳統現金的許多特徵。

本文鏈接:https://www.8btc.com/article/6698098

轉載請註明文章出處

(0)
上一篇 2021-10-16 09:13
下一篇 2021-10-16 10:1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