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加密礦業與交易文件同時發出,有哪些新意需要注意

吳說作者 | Colin Wu

本期編輯 | Colin Wu

9月24日下午,發改委與央行牽頭的兩份文件同時發出,內容非常詳細。具體有哪些新意值得注意。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央行文件發佈於9月15日,礦業文件發佈於9月3日,此前應該在內部流轉,政府部門統一於9月24日下午公開發出。此前社區在15日傳聞將有大政策出台,看來所言非虛。

關於礦業文件,有幾點值得注意。

1、明確把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執行“淘汰類”企業電價,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30元。眾所周知此前發改委曾在2019年列入淘汰產業后又刪除。此次明確列入后,行業的地位不再存有任何疑問。礦業正規軍的走向海外之路更加明確。

2、提出了“嚴密監測、嚴防風險、嚴禁增量、妥處存量”的總體思路,“在保證平穩過渡的前提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科學確定退出時間表和實施路徑”。堅持積極穩妥。在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推進過程中,要積極作為、穩妥推進,既實現加快退出,又妥善化解矛盾糾紛,確保社會穩定。存量如何妥善處理,目前仍不得而知。

3、對大數據產業園、高技術園區內是否存在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進行全面排查,精準區分數據中心與虛擬貨幣“礦場”,保證本地虛擬貨幣“挖礦”排查工作不留空白;堅決杜絕發電企業特別是小水電企業向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網前供電、專線直供電等行為等。措施十分具有針對性。

關於央行文件,更為詳細,內容更多。

1、打擊力度增大。與此前的五部委、七部委文件相比,此次有10個機構參與,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等強力部門參與,此外外匯管理局也參與其中,顯示打擊與執行力度可能將會更大。

2、穩定幣受重視。明確提出比特幣、以太坊、泰達,此前更多是統稱虛擬貨幣。2021年7月8日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表示,一些商業機構所謂的“穩定幣”,特別是全球性的“穩定幣”,有可能會給國際貨幣體系、支付清算體系等帶來風險和挑戰。說明穩定幣開始進入決策者視野,政策風險在加劇。

3、境內工作人員風險增加。通知稱,“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對於相關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境內工作人員,以及明知或應知其從事虛擬貨幣相關業務,仍為其提供營銷宣傳、支付結算、技術支持等服務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4、通知稱,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通知並未指所有投資都是無效的,但“公序良俗”比較模糊如何定義,可能是未來的一個焦點。

5、將責任規劃到各級政府,“各省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相關風險負總責”。

6、OTC壓力加大,“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繼續深入開展“打擊洗錢犯罪專項行動”“打擊跨境賭博專項行動”“斷卡行動”,依法嚴厲打擊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中的非法經營、金融詐騙等犯罪活動,利用虛擬貨幣實施的洗錢、賭博等犯罪活動和以虛擬貨幣為噱頭的非法集資、傳銷等犯罪活動。”

發改委通知: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109/t20210924_1297475.html

央行文件: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4348521/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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