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若只把比特幣等作為虛擬商品買賣,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前提下,有參與交易的自由

巴比特訊,新華社《新華視點》欄目6月2日發表文章稱,新華社近日連續發文緊盯“幣圈”那些事,目的在於不能讓“空氣幣”收割了群眾的血汗錢。報道收到了良好的傳播效果,不少人從中看清了虛擬貨幣交易炒作的“門道”,諸如狗幣、貓幣、豬幣、鰻魚幣等“空氣幣”如空氣一般,看不見、摸不着,沒有實物依託、不具備應用價值。這樣的投機炒作標的一旦價格崩盤、潮水退去,帶給投資人的只有巨大損失和悔不當初。而且,目前虛擬貨幣交易合同在我國不受法律保護,後果和引發的損失由相關方自行承擔。

文章還稱,若只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作為虛擬商品買賣,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有參與交易的自由。但如果把虛擬貨幣包裝成“一本萬利”的投機炒作標的,吸引投資者湧向交易平台,就必須紮緊制度的籬笆、維護百姓的利益。

談到監管時,文章說,對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監管,不是單一部門的單一監管,而是要綜合施策。相關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參與進來,實施功能監管。

巴比特注意到,這並非官方第一次談到普通民眾有交易比特幣的自由,早在2013年12月初,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機構聯合印發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當時央行在答問時表示,“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據悉,近10天內,新華社已連發6篇調查報道,從挖礦到交易再到融資,涉及虛擬貨幣產業鏈上的多個重要環節。系列報道在“幣圈”掀起一股狂風,行業迅速降溫,截至發稿時比特幣價格38815美元,較最高點已跌去近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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