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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記者 | 章宇璠
11月21日,中國銀保監會重慶監管局發布了1張罰單,劍指重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重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1.審查審批不盡職,超需求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形成風險;2.掩蓋不良貸款;3.撥備覆蓋率指標虛假,貸款減值準備不足;4.未按規定對質押資產進行審查即向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發放貸款;5.同業授信調查及審查審批不盡職,部分業務出現風險;6.貸款“三查”不盡職,導致形成重大信用風險;7.同業投資業務不合規;8.貸后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被挪用;9.未執行統一授信管理。
被處罰當事人為江莉、封洪偉、胡保衛、謝波、顏波、柯茜。
針對上述違規行為,中國銀保監會重慶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對重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以罰款共計1285萬元;對江莉、封洪偉、胡保衛、柯茜警告,對謝波警告並罰款5萬元,對顏波警告並罰款5萬元。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在原重慶市信用聯社和39個區縣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基礎上組建而成。這是繼上海、北京之後我國第三家、西部首家省級農村商業銀行。天眼查顯示,公司前兩大主要股東為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2.13%)和重慶渝富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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