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大物業134億質押保證金存款,被相關銀行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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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大物業134億質押保證金存款,被相關銀行強制執行

中國恆大恆大物業恆大汽車三隻恆大系股票停牌一日後,相關內幕消息在3月22日早間公告,均與恆大物業相關。

公告稱,恆大物業在審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告過程中,發現其有約134億元人民幣的存款為第三方提供的質押保證金,已被相關銀行強制執行。恆大物業將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及安排委聘專家對該質押保證進行調查。

恆大物業屬於恆大系內重要子公司,考慮到恆大物業面臨的挑戰,相關情況可能對恆大系其它公司的財務帶來影響,因此,應公司要求,中國恆大恆大物業、恆大汽車已於3月21日上午9點停牌,具體復牌時間還有待另行通知。

恆大物業外,上述恆大系三家上市公司也同時作出了延遲刊發2021年經審核業績的公告。

中國恆大公告稱,由於去年下半年起公司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核數師於本年度增加了大量額外的審計程序,再加上新冠疫情的相關影響,根據中國恆大目前掌握的資料,其無法按期完成審計程序。

“由於審計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預期無法根據上市規則第13.49 (1)條,於2022年3月31日或之前刊發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經審核業績。”

恆大物業134億質押保證金存款,被相關銀行強制執行

根據上市規則第13.5條,若發行人沒有按照上市規則刊發財務資料,聯交所通常會要求發行人的證券停牌,而停牌通常會持續有效,直至發行人刊發包含有必要財務信息的公告。

恆大物業以及恆大汽車關於延遲刊發業績的表述與中國恆大基本一致。

3月22日,恆大還公告稱,考慮到集團現在面臨的經營和財務上的挑戰,尤其是債務壓力,公司風險化解委員會正積極研究解決方案並與債權人進行溝通,建議增加聘請金杜律師事務所作為法律顧問,協同公司開展債務風險化解工作,跟進債權人訴求,依法公平處理債務問題。

根據去年12月恆大披露消息,其風險化解委員會的成員包括恆大董事局主席許家印、恆大財務總監及公司執行董事潘大榮、粵海控股集團副總經理劉志鴻、越秀集團首席資本運營官李鋒、國信證券合規總監陳勇、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郝瀚,以及中國信達副總裁趙立民。

另考慮到面臨經營和財務上挑戰以及債務壓力,風險化解委員還增加聘請了中介機構中介機構,包括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銀國際亞洲有限公司作為財務顧問,中倫律師事務所有限法律責任合夥公司作為法律顧問。

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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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追蹤

  • 2022-03-22  恆大物業134億質押保證金存款,被相關銀行強制執行
  • 2021-12-02  恆大汽車跌超19%,此前遭中國恆大減持9億股
  • 2021-10-21  恆大物業股權出售終止,擬交易對價約200億港元
  • 2021-10-19  消息稱恆大向合生創展出售恆大物業51%股份談判已暫停
  • 2021-10-04  中國恆大、恆大物業在香港暫停交易,恆大汽車低開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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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2-03-22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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