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評海底撈給顧客“打標籤”:合適嗎?

海底撈又上了搜,這次是給消費者“打標籤”。
近日,網友爆料稱海底撈在會員系統里私下給顧客打標籤,主要包含體貌特徵和個性需求,有人被打上了“喜歡在App上投訴”。
海底撈客服稱是內部制度,標籤不支持修改。還有顧客稱自己發現被打標籤后,店經理表示抱歉還送了禮物補償。

2月24日,海底撈回復稱,這是一則舊聞,已經於2020年起對相關內容進行持續優化,明確禁止對顧客個人信息如體貌等特徵等進行任何備註。

網友們對此爭議不小。不少人認為,“打標籤”,看似對消費者評頭論足,其實是商業領域合理且普遍的做法。換個高情商表達方式,效果完全不同:說是“備註信息”,就可以理解為商家想給顧客提供“個性化服務”。

說實話,從餐飲企業的動機來說,對顧客說三道四,純屬吃力不討好,但把“打標籤”嵌入管理機制的一部分,就好理解了:為了效益最大化。所以,海底撈“打標籤”的做法,恐怕主要還是商家的一種經營策略。

人們都喜歡城市的煙火氣,希望轉角就是熟悉的小店,是那位熟悉的服務員。這種“復古”的商業環境,在陌生人社會的城市語境,只能通過數據和標籤記憶來實現。從這個角度看,海底撈的做法並不令人意外。

尤其是海底撈的服務,常被冠以“貼心”印象。要實現這種服務水準,沒有精準的用戶畫像是不太可能的。站在顧客角度,很多人也希望自己“加辣”“不要冰”“蝦滑自己下”之類的訴求,被商家記住,不用每次都強調。

但是,不讓人反感的“打標籤”必須建立在一個前提上——不歧視消費者。比如備註信息的目的,如果是為了“剔除”一部分消費者,比如商家挑出“無消費能力的”“難纏的”“挑剔的”消費者,針對他們故意降低服務水準甚至不提供服務,那也就背離了用戶畫像的初衷。

這也是海底撈備註“喜歡在App上投訴”被格外聚焦的原因。人們擔心,如果我行使正當權利卻被商家另眼相看、區別對待,怎麼辦?

另外,“打標籤”也應當避免對顧客的冒犯。比如對體貌特徵,並不適合進行描述,因為容易讓消費者有一種被評論的感覺。在新聞里,海底撈向某顧客道歉並送禮物補償,顯然是所打的標籤讓顧客感到了不愉快,海底撈也意識到了問題。

海底撈屢上新聞,有些確實是營銷手段和經營細節存在爭議和疏忽,當然也與品牌的“網紅體質”容易招黑有關。眼下,包括海底撈在內,很多餐飲企業的日子並不好過。餐飲企業一定會在質量、服務、價格上想出種種辦法,以求度過難關,但顧客感受和社會影響也不能不考慮。

消費者不必神化這些企業,比如曾經對海底撈鋪天蓋地的讚美;也不必妖魔化它們,似乎其有多少不可告人的勾當。對企業的一些創新管理辦法,要在全面認識之後客觀評價。

希望海底撈能讀懂這一波爭議的指向,避開那些敏感點,不斷優化服務。畢竟,顧客肯定不希望成為被“凝視”的客體,而希望受到商家發自內心的尊重,海底撈不妨以此為出發點想想改進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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