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歲教授起訴知網獲賠70餘萬元 賠償金將用於出版著作

12月11日,趙德馨告訴新京報記者,已收到中國知網的道歉,肯定對方知錯就改的態度,目前仍有兩起相關的維權案件在進行。同時,趙德馨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在知網平台繼續傳播,接下來將繼續溝通協調此事。“希望知網不止是尊重我的知識產權,應該尊重所有學者的知識產權。”

趙德馨在家中修訂著作。受訪者供圖
趙德馨在家中修訂著作。受訪者供圖

近日,知名經濟史學家趙德馨起訴中國知網獲賠70餘萬元引發關注。

12月8日,趙德馨告訴新京報記者,中國知網未經本人同意,擅自轉載其160多篇文章。他自2013年開始上訴維權,案件全部勝訴,獲得賠償的70餘萬元將用於出版著作。“我個人維權是次要的,希望能保護知識產權和知識分子創新的積極性。”

新京報記者搜索一起相關案件判決書發現,法院認為,涉案作品屬於⽂字作品,依法受著作權法保護。被告未經原告趙德馨許可,以電⼦版的形式發布原告享有著作權的涉案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涉案作品,侵害了原告對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絡傳播權,依法應承擔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

160多篇論文被知網擅自收錄

今年89歲的趙德馨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退休教授,著有《中國近代國民經濟史講義》等多部著作,2018年獲評第二屆“荊楚社科名家”榮譽稱號。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搜索“趙德馨”,有181篇相關判決文書,被告多為《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雜誌社有限公司(下稱中國學術期刊公司),案由多為“侵害作品信息⽹絡傳播權糾紛”。公開信息顯示,中國學術期刊公司為中國知網(www.cnki.net)的運營方。

“他們也沒通知我,就把我的文章發到網上,我自己下載還要收費。”趙德馨告訴新京報記者,自己有160多篇文章被擅自收錄至中國知網,而他從未收到收錄通知和稿費,於是決定起訴維權。

其中一份裁判日期為2020年12月23日的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原告趙德馨長期從事中國經濟史的教學與研究,在該學術領域內發表了諸多學術論⽂,享有較⾼聲譽。作為《中國歷史上城與市的關係》⼀⽂的作者,原告對該⽂章享有完整的著作權。

現趙德馨發現被告中國學術期刊公司在其運營的⽹站“中國知⽹”(www.cnki.net)中擅⾃向公眾提供涉案⽂章的閱讀、有償下載服務。被告未經原告許可擅⾃將原告作品數字化並在⽹站上進⾏傳播、銷售,其⾏為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利,應當承擔停⽌侵害、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中國學術期刊公司辯稱:案涉⽂章為原告發表在相關期刊《中國經濟史研究》之上, 屬於該期刊的具體內容,⽽該期刊作為彙編作品具有獨⽴和完整的著作權,被告已就《中國經濟史研究》(包含案涉⽂章)在中國學術期刊(⽹絡版)/中國知⽹上的收錄和信息⽹絡傳播取得期刊⽅授權,被告具有合法授權,並未違反法律規定。

法院認為,涉案作品屬於⽂字作品,依法受著作權法保護。根據涉案作品的署名及發表情況,在⽆相反證據的情況下,本院可以認定原告系享有涉案作品的信息⽹絡傳播權的作者。被告在其經營的“⼿機知⽹”軟件上登載了與原告涉案作品並允許⽹絡⽤戶下載,使公眾可以在個⼈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該作品,已經構成對原告作品信息⽹絡傳播權的侵害。

最終,法院判決中國學術期刊公司賠償趙德馨經濟損失3600元及維權合理開⽀38元,共計3638元。

與“趙德馨”相關的判決文書。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與“趙德馨”相關的判決文書。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70餘萬元賠償金將用於出版著作

據趙德馨回憶,2006年,他編纂了一本《中國經濟史詞典》,當時中國知網與其簽訂了相關協議,如果有人下載該著作,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人支付報酬,但他從未收到過相應報酬。搜索發現,中國知網上有多篇他的文章,自己下載也需要付費,而中國知網上傳其文章前也沒有徵得他的同意。

“2013年,在北京一位律師的幫助下,我開始上訴進行維權。”趙德馨說,維權8年,他有160多篇文章的侵權糾紛勝訴,賠償所得有70多萬元。據當地媒體報道,趙德馨的學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退休教授蘇少之也以同樣的方式維權並勝訴。

談及維權初衷,趙德馨說,“沒有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就沒有創新。”他表示,自己已經退休了,日常花銷並不多,目前仍有幾本著作在修訂,希望用這些賠償所得去買書或出版著作。

“維權既是保護我自己的權益,也想推動社會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關注。”趙德馨認為,中國知網應該是一個學術交流平台,而非知識壟斷平台。他也很感謝中國知網的傳播,讓更多人看到自己的著作,但還是希望該平台能尊重著作人的作品,重視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目前在中國知網檢索作者“趙德馨”,未發現有相關論文。趙德馨表示,在維權后,中國知網已經將擅自收錄的文章刪除。

12月8日,中國知網出版服務部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中國知網與各大高校、期刊等簽署過收錄文章的協議,有權收錄優秀的論文,並不直接與論文原作者對接。至於轉載文章所應支付的相應稿費,由雜誌社的編輯部在文章收錄之前與作者進行協商溝通。一旦編輯部與原作者達成一致,知網有權對文章進行轉載。

知網致歉,當事人回應:仍有兩起維權進行中,希望作品繼續傳播

12月10日,中國知網通過其微信公眾號發布《關於“趙德馨教授起訴中國知網獲賠”相關問題的說明》。《說明》提到,《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誌社有限公司是中國知網的主辦單位,該社“向趙德馨教授表示誠摯的歉意”,並稱“將妥當處理趙德馨教授作品繼續在知網平台傳播的問題”。

中國知網發布《關於“趙德馨教授起訴中國知網獲賠”相關問題的說明》。來源:“CNKI知網”微信公眾號
  中國知網發布《關於“趙德馨教授起訴中國知網獲賠”相關問題的說明》。來源:“CNKI知網”微信公眾號

《說明》稱,中國知網將誠懇接受來自作者、媒體和社會各界的批評,全面檢查在互聯網業態下的著作權保護與使用授權方式,認真分析著作權授權鏈各環節的工作不足和瑕疵漏洞,虛心聽取法律界專家、學者和出版機構的意見與建議,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與學術期刊編輯出版單位一道正視問題、解決問題。

針對“趙德馨教授作品被下架”問題,《說明》中稱,根據趙德馨教授作品此前的權利人北京世紀大醫科技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以及後來趙德馨教授本人的訴訟請求,該社在中國知網刪除了涉案作品,至今趙德馨教授尚未提出其被刪除作品繼續在中國知網傳播的主張。對於媒體就這一問題的關注,該社將積極會同相關期刊編輯出版單位與趙德馨教授溝通,妥當處理趙德馨教授作品繼續在知網平台傳播的問題。

《說明》還提到,自2019年起,中國知網已開通作者服務平台,所有作者一經實名註冊,即可無限期免費使用自己的作品,管理自己的學術成果,並隨時跟蹤其研究成果產生的學術影響。

12月11日,趙德馨告訴新京報記者,已收到中國知網的道歉,肯定對方知錯就改的態度,目前仍有兩起相關的維權案件在進行。同時,趙德馨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在知網平台繼續傳播,接下來將繼續溝通協調此事。“希望知網不止是尊重我的知識產權,應該尊重所有學者的知識產權。”

律師:未經作者同意收錄文章,構成侵權

未經作者同意,中國知網提供⽹絡閱覽及下載服務是否構成侵權?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知函表示,《中華⼈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條規定:未經著作權⼈許可,通過信息⽹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因此,若未徵得著作人趙德馨的同意,中國知網擅自收錄文章並提供網絡閱覽及下載服務,涉及侵犯知識產權。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著作權人向報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發出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收到報社通知決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收到期刊社通知決定刊登的,可以將同一作品向其他報社、期刊社投稿。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

針對部分期刊與中國知網有合作,並授權知網收錄文章,但原作者不知情的情況。劉知函認為,這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若作者未與期刊簽訂協議,則著作權依然保留在作者手中,知網收錄轉載需徵得作者同意。若期刊在發表文章前,已與作者簽訂著作權許可協議,授權第三方收錄轉載其作品,則可以直接使用該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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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1-12-13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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