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比亞迪員工猝死”:“賠錢”不是終點 需徹底反思加班文化

猝死出租屋內的36歲比亞迪員工的加班數據非常誇張。工作打卡記錄顯示,在10月份他有26天工作時長都在12小時左右。而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長不超過8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1小時,且每月最多有12天的工作時長可以為每天11小時。

王江龍(化名)的工牌
王江龍(化名)的工牌  

換句話說,用人單位不僅沒有保障勞動者的基本權益——合理的工作時長和休息休假時間,而且還讓他長期處於超負荷運轉狀態。尚不能斷言,連續加班和該員工的猝死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係,但目前,西安高新區勞動監察部門已經介入該事件,相信不久之後,我們就能得到權威的調查結果。

問題在於,如果不是事件本身引發媒體和公眾的觀眾,這位員工的加班情況又會有多少人知道呢?再追問一句,如果不是比亞迪是一家具有符號意義的大型車企,這位員工的不幸遭遇還會受到關注嗎?

值得玩味的是,近年來對於加班現象、加班文化的討論在輿論場上從未停歇。反對“內卷”,提倡人性化制度建設的聲音,大家都不陌生。在這樣的背景下,該員工的猝死,無疑顯得格外“刺眼”。

在互聯網設置議題,是需要能力的。掌握“話語權”,表達出來的觀點才有人願意傾聽,願意交流。這些年來,不少互聯網大廠中的員工描述了自身的工作經歷,揭示了工作制度的不合理,這對推動勞動者權益的保障,是很有意義的。

他們不一定是管理人員,但往往是互聯網企業中比較核心的員工,他們擁有比較出色的表達能力,也知道如何迅速吸引公眾的注意力。另一方面,相對較高的收入水平也讓他們有“討論”加班的底氣。

但不幸猝死在出租屋裡的這位比亞迪員工,則是另一種情況。據家屬介紹,他出事之前在物流崗位工作,工作強度大,“月工資大概六七千元”。收入不高,還要承受比較大的工作強度,說明他的“選擇”並不多,最重要的是保住眼前的飯碗。

另外,這位員工的堂哥也談到,他“屬於話比較少,老實本分,甚至有點笨的人”。所以,工作雖然苦,但他也沒有也不知道如何去表達自己的“難處”。

這就引出了該事件的核心問題——能對“加班”說不的員工,一定程度上尚有保護自己的能力,但對那些比基層更基層的員工來說呢?他們可能已經成了互聯網輿論場中“沉默的大多數”。當我們討論用加班換高收入值不值得時,別忘了,有一部分員工根本沒有選擇權和話語權,他們的聲音幾乎消失在了輿論場中。

這幾天,浪潮集團掛出來的“加班橫幅”同樣引發熱議。“大家加,才是真的加,加班真好!”“他加我也加,想跑也跑不了” “白天加白班不瞌睡,晚上加晚班睡不着”……這些標語荒誕、刺目,卻堂而皇之地掛在了擁有多家上市公司的IT集團。

微博@河南法制報 圖
微博@河南法制報 圖  

當加班成為某些企業的一種文化,處於弱勢地位的員工是根本沒有能力“拒絕”的;而對於企業來說,員工猝死至多屬於小概率事件,大不了賠點錢——這,或許才是很多企業有恃無恐的真正原因。

目前,比亞迪方面已經提出補償家屬20萬元,並承諾妥善處理好相關善後事宜。猝死員工的家屬理應得到賠償,但希望“賠錢”不是終點,徹底反思加班文化、拿出更多實際行動維護勞動者的休息權、健康權,才能避免下一次悲劇。

(0)
上一篇 2021-11-18 18:52
下一篇 2021-11-18 18:5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