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企莫把“輔助駕駛”誇大為“自動駕駛”

31歲的青年企業家林文欽因車禍去世,再次引發公眾對新能源車安全性問題的討論。8月12日,林文欽駕駛蔚來ES8汽車在瀋海高速涵江段發生交通事故,不幸逝世。媒體報道稱,林文欽的朋友告訴記者,“蔚來工作人員告訴我們,事發時,這輛蔚來正處於NOP狀態”,即開啟了Navigate on Pilot(NOP,領航輔助系統)

車企莫把“輔助駕駛”誇大為“自動駕駛”

對此,蔚來回復稱,NOP領航輔助(即“輔助駕駛”)不是自動駕駛,後續有調查結果會向外界同步信息。

儘管,事故的原因仍然有待調查,但是,此事已經引起了輿論對時下新能源車所謂“自動駕駛”功能的擔心。這一方面來自汽車生產商的誇大宣傳,另一方面也在於消費者風險意識不足。

“輔助駕駛”確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自動駕駛。按照業內劃分,自動駕駛分為從L0至L5幾個不同的等級。L1和L2等級屬於輔助駕駛;L4和L5等級才算真正意義上的自動駕駛,而目前新能源車企多停留在L2輔助駕駛階段。

但這似乎並不妨礙一些新能源車企在“自動駕駛”概念上做文章。近年來,“智能”“自動”在各家新能源車企的宣傳中高頻出現,甚至在一些正式文件中也不乏這些概念。這往往會誤導公眾,把目前車企所掌握的“輔助駕駛”理解成“自動駕駛”。

蔚來ES8用戶手冊中就是這樣描述NOP的——“‘領航輔助’(Navigate on Pilot, NOP)是導航系統與 Pilot 自動輔助駕駛深度融合的功能”。這就很難讓人領會到“自動”形容的是“輔助”,而不是“駕駛”。

其他車企也有類似情況。尤其是,品牌宣傳和營銷打出“自動駕駛”的牌,出事後就拿着手冊強調是“輔助駕駛”,這讓人難以接受。

需要明確的是,目前為止,新能源車的智能化程度遠未達到“自動”程度,甚至輔助駕駛功能的應用也還有很多缺陷。

ES8用戶手冊中提及,“‘輔助駕駛’無法響應靜態障礙物(如路障、三角警示牌等),如前方存在事故或施工區域,請立即接管車輛以控制方向和速度。

”不能響應靜態障礙物的系統,自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自動駕駛”。但各家車企在宣傳時都樂意打一點“自動”的擦邊球。

然而,這樣的誤解顯然會帶來危害,缺乏警惕的駕駛者在使用這些智能輔助系統時,很容易降低戒備心。過於放鬆的心態下,“隨時接管方向盤”的意識是淡漠的。其中蘊含的風險不僅危及車主的生命財產,也影響了整個行業發展。

就此去看,區分“自動駕駛”與“輔助駕駛”,顯然不是在咬文嚼字,而是警惕這一新興技術發展出現失序、失范的傾向。

由此產生的問題,單靠市場機制難以解決,因此付出的生命財產代價是社會難以承受的。行業管理部門、監管部門需要積極介入,主導制定相關的技術標準,制定統一、規範的權威指導文件,引導相關企業展開實實在在的技術競爭,而非沉迷於玩文字遊戲的營銷競爭。

普通公眾也要明白,在日常的應用場景中,對於所謂的“自動駕駛功能”還是要慎重使用。畢竟,此項技術當前尚不成熟,本着對生命負責的態度,也不要“完全放開方向盤”。

實際上,管理層對新能源車智能技術領域發生的問題已經給予了高度關注。近日,工信部發布了《關於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的意見》,將加強汽車數據安全、網絡安全、軟件升級、功能安全和預期功能安全管理,保證產品質量和生產一致性,推動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名不副實的“自動化”標籤會從公眾的視野中退出,還市場一個乾淨的環境,也有助於紮實推動真正的“自動駕駛”技術發展。

文 | 社論 編輯 | 馬小龍 校對 | 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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