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對騰訊作出責令解除網絡音樂獨家版權等處罰

2021 年 1 月,市場監管總局根據舉報,對騰訊控股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收購中國音樂集團股權涉嫌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行為立案調查。調查表明,本案相關市場為中國境內網絡音樂播放平台市場。正版音樂版權是網絡音樂播放平台運營的核心資產和關鍵性資源 。

市場監管總局對騰訊作出責令解除網絡音樂獨家版權等處罰

2016 年騰訊和中國音樂集團在相關市場份額分別為 30% 和 40% 左右,騰訊通過與市場主要競爭對手合併,獲得較高的市場份額,集中后實體佔有的獨家曲庫資源超過 80%, 可能有能力促使上游版權方與其達成更多獨家版權協議,或要求給予其優於競爭對手的交易條件,也可能有能力通過支付高額預付金等版權付費模式提高市場進入壁壘,對相關市場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第五十七條規定,按照發展和規範並重的原則,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騰訊及關聯公司採取三十日內解除獨家音樂版權、停止高額預付金等版權費用支付方式、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權方給予其優於競爭對手的條件等恢復市場競爭狀態的措施。騰訊三年內每年向市場監管總局報告履行義務情況,市場監管總局將依法嚴格監督其執行情況。

據悉 ,7 月 12 日,市場監管總局正準備要求騰訊旗下的音樂流媒體部門放棄獨家版權,同時騰訊音樂不再需要出售酷我和酷狗音樂。此前,騰訊音樂因未正確申報收購酷我音樂、酷狗音樂被市場監管總局罰款 50 萬元,市場還曝出監管要求其出售這兩家音樂平台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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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1-07-24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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