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發數字藏品時,文博機構該如何把握公益和商業的尺度?如何確保文物數據的安全?

作者:胡  芳

來源:2022年6月23日《中國文化報》第8版刊發特別報道

原標題:《文博機構數字藏品熱的冷思考》

這兩年,各博物館持續在數字藏品領域發力,或自己研發,或與頭部NFT平台聯手,將各具特色的“鎮館之寶”變身數字藏品,一時成為新風尚。博物館數字藏品的風靡,拉近了古老文物與年輕人的距離,讓文化遺產以一種新的形態“活”起來。

激活數字文化遺產,文博資源共享互通

觀眾走進博物館欣賞文物,即使離得再近,卻永遠隔着一層玻璃。而數字藏品讓觀眾掏出手機就可以“把玩”、觀瞻,既可以放大欣賞細節,又可以在社交平台分享將寶藏收入囊中的喜悅,同時也激發了人們了解藏品背後的歷史故事及當年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背景等方面的興趣。

和藝術作品的數字藏品一樣,文博機構的數字藏品也是使用區塊鏈技術,對特定的作品、藝術品生成唯一數字憑證,在保護其數字版權的基礎上,實現數字化發行、購買、收藏和使用。2021年底,中央財經大學文化經濟研究院發布的《區塊鏈技術激活數字文化遺產研究報告》(簡稱《報告》)認為,新冠肺炎疫情加快了邁向數字時代的步伐,使人們更廣泛地接受數字內容;互聯網上公眾可觸及的文博文物數字內容呈現出爆炸性增長的趨勢;元宇宙的出現促進文博文物數字化內容共享互通。在這樣的背景下,《報告》認為,作為文博文物數字化的基礎設施,區塊鏈發揮了規範數字內容標準、明確數字內容的權利歸屬、完善數字博物館的建設三方面作用。

這讓我們欣喜地看到,區塊鏈技術的應用讓數字文化遺產的大範圍激活和推廣成為可能,在傳播博物館文化、提升博物館品牌影響力方面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數字文化遺產需堅持公益屬性

文物是全社會的財富,文博機構在開發數字藏品時,如何把握公益和商業的尺度,如何確保文物數據的安全,都是元宇宙概念中亟待完善的議題。

前不久,國家文物局有關司室在北京組織召開數字藏品有關情況座談會,針對數字藏品發展現狀,圍繞文博機構的公益屬性、數據安全、消費者權益等問題進行了深入討論。座談會提出了規範化發展的建議,如在文物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中,堅持公益屬性,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正規授權方式利用文物資源進行合理的創新創作,並明確文博單位不應直接將文物原始數據作為限量商品發售;對於消費者,應選擇合理合法、健康有序的收藏方式,維護自身正當權益,遠離因盲目炒作產生的風險。

從中,我們可以看到,從監管層面,針對數字藏品,已經開始考慮幾個角度的問題。一是肯定了數字藏品是在文物信息數字化的大背景下,文博單位用以推進文物信息資源開放共享,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的手段;二是提出文博單位在文物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中,應堅持公益屬性的要求,如不應直接將文物原始數據作為限量商品發售;三是提到了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正規授權方式,利用文物資源進行合理創新創作;四是對消費者的建議,即在數字藏品的購買收藏中,選擇正規、合法渠道,警惕炒作,謹慎追高。

版權與二次創作提上日程

一些公司在與文博機構合作數字藏品時,不可避免地要獲得文物原始數據,而關於文物數據的安全,國家文物局在《文物複製拓印管理辦法》中已有規定,未經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國有文物收藏單位或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文物複製、拓印模具和技術資料。基於文物原型研發的數字藏品所涉及的文物原始數據,是否屬於“技術資料”範疇,還有很大爭議。更何況,文物原始數據泄露帶來的造假仿製風險,也是文博機構數字藏品繞不過去的話題。

文物是全人類的財富,大多數博物館所發布的數字藏品,多由“鎮館之寶”或者特色文物系列衍生而來,而有的就是基於文物原始數據直接生成的數據模型,還有一部分是根據文物原型進行了二次創作。文博機構數字藏品另一個爭議是版權方面,作為公共文化資源的文物,本應免費讓社會公眾享有其權益。而一些博物館以文物為原型,生成數字版權的藏品,如果只是基於數據生成,而沒有二次創作,那這些藏品某種程度上只是文物的數字復刻品,將這些復刻品進行商業出售,除了公益屬性的爭議外,在版權方面也很難自圓其說。

這些爭議倒逼了對版權和二次創作的關注和探索。例如今年4月,廣東省博協下發了《關於國際博物館日集中宣傳數字文化產品的通知》,號召各一級博物館通過正規授權方式,利用文物資源進行創新創作,發布數字藏品。由此我們看出,數字藏品版權問題已經得到越來越充分的重視,業內也意識到,文物資源的數據複製與文物資源的創新創作,是截然不同的兩個問題。

之前,大多數博物館所發布的數字藏品,多是文物的數據複製品,二次創作的空間非常小,幾乎就是文物的數據模型再現。隨着對文博機構數字藏品公益屬性、版權等問題的強調,近期,二次創作的數字文創產品逐漸嶄露頭角。數字文創不再是對文物原型的簡單數字建模,而是在取得文物所屬單位或上級機構授權后,在原型基礎上進行二次設計創作的數字產品。文博機構的數字藏品,正在進行從青澀到成熟的自我調節和積極進化,下一步,相關政策和法規還應該跟上,規避平台跑路、數字藏品丟失等風險,以切實保障消費者的權利。

本文鏈接:https://www.8btc.com/article/6761032

轉載請註明文章出處

(0)
上一篇 2022-06-28 09:25
下一篇 2022-06-28 09:5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