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無人駕駛汽車違規,管理人擔責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近日審議了《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草案修改二稿)》 … 《條例》規定,無駕駛人的智能網聯汽車發生違法時,由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承擔違法責任,但對其進行處罰時,不適用關於駕駛人記分的規定 … 根據相關企業的要求,以專門條文鼓勵有條件的智能網聯汽車相關企業建設道路和交通場景仿真模擬平台,開展仿真測試和技術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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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9-03 品玩: 深圳:無人駕駛汽車違規,管理人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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