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拒絕 996 被勞動解除合同,仲裁后獲賠 8000 元

8 月 26 日,人社部、最高法聯合發布的第二批勞動人事爭議典型案例,對996問題給出明確答案 … 一個案例顯示,張某入職某快遞公司,試用期為 3 個月,試用期月工資為 8000 元。公司工作時間為早 9 時至晚 9 時,每周工作 6 天。2 個月後,張某以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律規定上限為由拒絕超時加班安排,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 張某申請仲裁后,仲裁委員會裁決某快遞公司支付張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8000 元,並將案件情況通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某快遞公司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責令其改正,給予警告。

媒體報道:
21-08-26 鈦媒體: 最高法、人社部兩部門明確996嚴重違法
21-08-26 鳳凰科技: “996”到底違法不?官方給出答案
21-08-26 CNBeta: “996”到底違法不?官方給出答案
21-08-26 CNBeta: 員工拒絕 996 被勞動解除合同 仲裁后獲賠 8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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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1-08-26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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