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廣場舞神器”熱賣 用它解決噪聲問題合法嗎?

近日,網上有一條短視頻引發熱議。視頻中,來自廣西南寧的拍攝者李先生拿出一個形似手電筒的物件,朝着不遠處廣場上正在熱舞的阿姨們一按,音響瞬間就像嗓子“啞了”一樣,沒有了聲音。阿姨們圍着音響調試無果,以為音響壞了,只好陸續離開。

近年來,廣場舞成為很多市民熱衷的健身方式,而廣場舞噪聲擾民的問題一直備受關注,視頻中的所謂“反廣場舞神器”是什麼原理?用“神器”解決噪聲問題合法嗎?

“反廣場舞神器”原理:

通過放大發射功率,遠距離遙控

總台記者在多個網購平台輸入“反廣場舞神器”“反廣場舞屏蔽器”等關鍵詞,可以搜到大量售賣鏈接,價格在幾十元到一百多元不等。賣家告訴記者,他們的客戶遍布全國。

所謂的“反廣場舞神器”就像一款小型手電筒,本質是一個大功率遙控器,工作原理是通過散射或吸收紅外光、改變目標的紅外發射特性,擾亂或破壞廣場舞音響的使用效能。

總台記者注意到,賣家售賣時多以“廣場舞音響剋星”宣稱,相關鏈接介紹中顯示:其產品有單發射管和7發射管,後者發射功率更大、距離更遠。7個大功率發射管爆發出強悍的發射能力,發出的紅外線遙控信號肉眼不可見,只有照相機才能捕捉到。

△商家產品介紹
△商家產品介紹

針對這種產品的工作原理,廣西南寧市無線電檢測中心安全科科長李翔對總台記者表示,“干擾器類似於遙控器類型的發射設備,通過放大發射功率,可以遠距離遙控相關設備,它的遙控範圍比較有限,通常是特定頻率。”

△商家產品介紹
△商家產品介紹

警方:涉及到電子信號屏蔽相關法規

不允許公開售賣

河南安陽市公安局北關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徐濤曾在基層派出所工作多年,他告訴記者,對於在廣場上唱歌跳舞等娛樂健身活動中產生的噪聲,公安機關會積極會同街道社區等部門開展教育勸導工作,爭取生態環境、城管等部門的配合,開展聯合治理。

“通常做法是民警趕到現場,和召集人溝通,把聲音調低或換個地方,不要在小區附近或緊鄰人多的地方,以防影響別人。”

使用“反廣場舞神器”干擾他人音響是否合法?在徐濤看來,反廣場舞神器的售賣,涉及電子信號屏蔽的相關法規,正常情況下,有關部門是不允許在市場上公開售賣的。

徐濤表示,從法律角度,要看出售的商品有沒有相關資質。“正常情況下,國家不允許出售這種東西,因為它牽涉到電子信號屏蔽。就像考試時,在考試周邊賣的信號發射器,這都是國家明令禁止的。出售我覺得是不正規的,即便構不成違法犯罪,也會違反市場監管的相關法律規定。”

律師:“神器”可能帶來法律風險

噪聲糾紛雖有法可依,但難從根本解決

有律師表示,使用“反廣場舞神器”同樣可能帶來法律風險,主要還要看“神器”的性質,若該“神器”屬於無線電信號的一種,就涉及無線電管理條例等規定,可能涉嫌違規使用。

北京市地石律師事務所律師竇冬辰認為,我國對噪聲污染有相關法規的約束,根據法律規定,白天最高不得超過55分貝、夜間最高不得超過45分貝。但在現實生活中,相關法律的應用有現實問題。

竇冬辰表示,在現實生活中,一旦聲音超過法定限度侵擾了周邊居民,受侵害的人也無法及時有效地維權。如選擇向法院起訴,也可能因不符合立案條件而被裁定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因此,這類糾紛雖然有法可依,但難以從根本上解決矛盾。

竇冬辰認為,一方面人們有娛樂健身的權利,大家可以通過跳廣場舞的方式進行文體活動;另一方面,其他的人也有休息和保持安寧的權利。在行使自身權利的同時,也要負擔必要的容忍他人行使權利的義務。

專家:相關售賣監管目前處於空白

噪聲污染糾紛將得到更合理處置

而在全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構登記評審專家庫(國家庫)專家、西北政法大學副教授丁岩林看來,對“反廣場舞神器”售賣的監管,目前處於空白地帶。

丁岩林認為,《無線電管理條例》里主要是針對頻譜資源的問題。“干擾無線電一般干擾的是依法進行的無線電,就是電台,還有一些無線通信設備。從目前來判斷,《無線電管理條例》應該是用不上的。如果說是干擾的話,必須是干擾依法進行的東西,通過行政管理,難度比較大。”

丁岩林表示,修訂后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將於2022年6月5日起施行,類似噪聲污染糾紛將得到更合理的處置。

“這次修改後的規定比較細,就是要控制聲音和音量,不要給他人造成一定的干擾。如果造成的話,公安機關來管理。還提到了在廣場或者說比較集中的這些區域,可以設置噪聲的監測儀器,實時顯現噪聲的分貝值,到時候如果超的話,公安機關就可以提前介入,如果不聽規勸,公安還有處罰措施,可以通過行政管理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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