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不上門為何成了潛規則?

疫情解封后,居民在小區外取快遞。圖/中新圖片
在快遞不上門問題爭論多年後,又一明確的強制罰款措施即將出台。近日,國家郵政局就《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提到,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遞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

如有違反,責任人員將面臨最高3000元的罰款,快遞企業面臨的罰款更高達3萬元。

消息一出,不少網友拍手叫好,也有人對基層快遞員的處境問題表達擔憂。這個管理辦法,能否解決快遞不上門、私自簽收的問題呢?

有專家認為,最大的問題在於快遞企業自身。隨着新的管理辦法出台,企業必須調整內部運營體系,如果無法適應新的需求,抓住市場機會,將會面臨被淘汰的風險。

快遞不上門為何成了潛規則?

快遞不上門成了習慣

經歷了4次快遞不送貨上門之後,李嘉終於忍無可忍,在黑貓消費者服務平台投訴了快遞公司。

今年雙十二期間,孕婦李嘉網購了不少家居用品。快遞重量較大,她將收貨偏好設置改為“需要送貨上門”,並在快遞開始派送時,提前給快遞員打了電話。然而一個多小時后,快遞沒到家,物流信息卻顯示已簽收,最終,她不得不到幾百米之外的驛站領取包裹。

投訴時,李嘉希望“道歉、作出處罰、改善服務並送貨上門”,但快遞公司只作出“將核實處理”的回應。幾天後,該公司的快遞員再次擅自他投、私自簽收,李嘉怒了,“為什麼我的快遞每次都不聯繫我?”

未經過用戶允許,直接投遞快遞櫃等取貨點的現象幾乎成了潛規則。社交平台上,和李嘉有同樣經歷的用戶不在少數,不少網友提到,網購商品后,即便快遞標明了“送貨上門”,但等到的往往是一條通知取貨的短信。

國家郵政局的數據顯示,2013-2020年,我國快遞業務單量從91.9億件提升至833.6億件,增長近十倍,至2021年,全國快遞業務量已達到1085億件。僅在2021年“618”活動期間(6月1日-20日),全行業攬收快件超65.9億件,但另一方面,有超過70%的收件人對快遞不送貨上門的行為表示極度不滿意。

代收點和快遞櫃的存在,原本是收件人不在家時,為了投遞時更便捷、安全的備選,然而,如今卻成了快遞員的默認選項。

與此同時,快遞不上門,也帶來一系列問題——快遞丟失、無法當面驗貨、生鮮等貨物損壞、寄件人信息被曝光等等。李月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疫情之後的一段時間,她所在小區的快遞員甚至直接將包裹放在小區門口的貨架上,接到短信后,住戶只能對着快遞包裝單上的信息自行取件。

有一次,她不小心取走了隔壁樓棟同一門牌號住戶的快遞,回家拆開后,才發現了問題。她只能根據包裹上的電話聯繫收件人,還要解釋自己的無心之舉,“雖然是我看錯了信息,但其實也是快遞員不負責造成的。如果有人想渾水摸魚,快遞丟了都不知道誰拿走的”。

被派單量困住的快遞員

快遞不上門的問題由來已久。李濤在北京從事快遞行業多年,在他看來,這一問題背後是基層快遞員的無奈和疲於奔命。

李濤負責3個小區的快遞配送,當日派單量在200單左右,電商平台促銷期間,最多可達到500件。每單的派送費在1.1元,如果投至快遞櫃,還要支付3至5毛錢。

一般情況下,如果收件人信息清楚,李濤傾向於上樓放到家門口,但到了電商平台促銷期間,快遞量激增,他也會選擇投放快遞櫃,“幾個小區快遞櫃很緊張,貨量大的時候得搶。但沒辦法,送不完要罰款,一天就白乾了”。

不過,無論是放到門口,還是放到快遞櫃等其他地點,李濤都在投放后才給客戶發短信,基本不會打電話,“根本沒有時間電話溝通,確實也有客戶不滿意去投訴的。”權衡利弊,派單量成了快遞員優先考慮的問題。

李濤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快遞公司要求每天的派單量達到95%以上,否則,每單派送費將被打折,同時還可能被罰款。他算了一筆賬,如果按照公司規定,派單前給每個客戶打電話溝通,他們每天只能完成一半的派單量。

為了儘可能減少客戶投訴,另一家快遞公司的於亮自掏腰包購買了雲呼叫服務。當他將快遞送至相應地點,客戶會收到智能語音通知電話,拒接后,還會收到短息提醒。“但云呼只能起到通知作用,不能和客戶對話徵求意見,只能說儘可能讓客戶滿意,尤其是給老人提供便捷。”

“如果快遞員要給每個客戶打電話確認,平均一單增加一分鐘時間,要是遇上溝通不順的客戶,時間花得更長,一天下來根本送不完。按照現在的考核激勵機制,這碗飯誰能吃得飽,誰還願意吃?”於亮說。

不少網友提到,目前只有順豐、京東等提供上門服務,而像中通、圓通、申通、韻達等快遞公司,都存在快遞不上門的情況。於亮解釋,這是兩種不同的商業運營模式,是質和量的區別。“同樣的配送區域,像順豐的快遞員比我們多,而且一單的派送價格是我們的兩倍多。”

物流行業專家楊達卿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目前我國快遞業務仍保持中高速增長,但預估從業者數量不會有太大變化,“可以預見一線快遞人員承受的派送壓力”。

快遞行業專家趙小敏也表示,快遞單量在高速增長的情況下,快遞公司的商業模式、內部的激勵機制等,在過去七八年裡卻沒有大的變動,沒有跟得上市場的節奏,這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楊達卿分析,快遞行業不得不面對三個現實:一是農村勞動力不再大規模湧入城市。隨着人口出生率增幅下降,這個矛盾會日益突出。二是年輕人更願意從事自由、輕鬆的工作,造成快遞一線人員流失率高,部分地區流失率達60%~80%。三是快遞行業長期以來的低價競爭,使得部分企業急功近利,對一線人員待遇改善和薪資提高不積極,多數從業者月薪5000元左右,工作增量但難增收。

“這些因素決定了按照現有人力供給,將無法滿足每件到門的配送需求。而網購消費中的多數工薪階層,收件時間正好和快遞上門時間錯配。”楊達卿說,這種情況下,必然會出現上門配送的矛盾。

快遞行業亟待規範

1月7日,國家郵政局《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向單位、個人徵求意見。其中提到,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遞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如有違反,責任人員將面臨最高3000元的罰款,快遞企業面臨的罰款更高達3萬元。

消息一發出,不少網友表示,該管理辦法將在日常管理中嚴格要求快遞員規範派送。也有部分人擔心,這同時也將增加快遞員的壓力。

趙小敏表示,此次意見稿是對2018年國務院發布的《快遞暫行條例》的進一步細化。目前,浙江、廣東等地也已出台相關條例,這也是監管落實到了細則上。接下來,隨着新的管理辦法出台,快遞行業也將進入一個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

在趙小敏看來,快遞不上門最大的問題在於企業自身。他認為,快遞企業的商業模式、快遞網點的整合重塑問題、快遞員的激勵機制,這三個問題一直以來沒有解決,導致所有的問題集中爆發,這也是企業要考慮的問題。

新的管理辦法出台,企業不必糾結於罰款的高低,而是要考慮如何調整內部運營體系。“要改變對快遞員的激勵機制,調動快遞員的積極性,對送貨上門和投放快遞櫃或驛站的快遞採取不同的計件標準;要改變對快遞網點的考核機制等等”,趙小敏說。

趙小敏也提到,隨着快遞行業轉向高質量發展,未來或將迎來洗牌,行業內的整合重組併購也將加速。目前這一行業的競爭已經非常充分,用戶的選擇權也很多,如果無法適應新的需求,抓住市場機會,將會面臨被淘汰的風險。

但無論如何,未經消費者同意私自存櫃、投放的行為,都違反了《快遞暫行條例》。上海市消保委公益律師石紅衛認為,一般情況下,派件員有義務將快遞包裹準確地交付到收件人。派件員擅自將快遞投放至快遞櫃或驛站的,屬於違約行為,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石紅衛說,快遞公司與寄件人之間成立的是服務合同關係。快遞公司收取快遞費的同時,其有義務根據與寄件人約定的投遞信息,將包裹準確地投遞到指定的收件人手中。這裡的投遞信息,不僅僅包括收件人姓名,也包括收件地址,“若派件員單方面擅自將包裹投放至快遞櫃或驛站的,屬於違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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