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主要互聯網企業開屏信息“關不掉”基本解決

11月8日消息,據工信部網站消息,近日,工信部就《關於開展信息通信服務感知提升行動的通知》中的“524”行動(推動實現服務舉措“五優化”,建立個人信息保護“雙清單”,實現服務能力“四提升”要求)進行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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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務舉措方面,工信部指出,一是優化資費套餐設置展示方式。考慮到信息通信行業的快速發展,4G、5G等面向不同類型用戶套餐種類數量不斷增多,為更好的讓用戶理解併合理選擇適合的資費方案,《通知》要求相關基礎電信企業進一步全面梳理在售套餐名稱,及時提醒用戶流量使用情況,合理設置套餐外流量單價,讓用戶“套餐能看懂、選擇更明白、用着更放心”。

二是優化雙千兆服務宣傳方式。目前,部分基礎電信企業在宣傳營銷5G服務時仍存在告知用戶不充分的情況,部分用戶反映辦理了千兆光纖,但是網速提升感知不明顯或達不到企業宣傳效果。為此,《通知》要求相關基礎電信企業要嚴格履行服務承諾,有序推進5G業務發展,並指導用戶充分了解影響固定寬帶速度的各個因素,更好地使用固定寬帶服務。

三是優化隱私政策和權限調用展示方式。目前,大多數企業都在隱私政策中向用戶告知了個人信息處理規則,但在形式和內容上,普遍存在晦澀難懂、冗長繁瑣、使用大量專業術語等問題,導致用戶難以真正理解個人信息被收集的用途和目的。《通知》中明確指出企業應通過簡潔、清晰、易懂的方式,向用戶提供APP隱私政策摘要,呈現內容應簡練、重點突出,便於用戶閱讀和理解。同時,《通知》要求涉及調用用戶終端中相冊、通訊錄、位置等敏感權限的,應當以適當方式,如通過蒙層、頂欄浮窗等,在服務場景實際發生時同步向用戶告知調用權限的目的,讓用戶更清晰地了解權限用途,充分保障用戶知情權,從而便於用戶更明確地作出主動性選擇。

四是優化APP開屏彈窗信息展示方式。目前,總體整治成效顯著,主要互聯網企業(TOP100)開屏信息“關不掉”基本解決,“亂跳轉”誤導用戶問題發現率大幅下降至1%。為進一步鞏固和深化前期工作成果,防止類似問題反彈反覆,《通知》要求所有互聯網企業應在其APP開屏信息和彈窗信息窗口設置明顯、有效的關閉按鈕,讓用戶“找得到,關得了”,且不得使用整屏圖片、視頻等作為跳轉鏈接,誤導用戶點擊。

五是優化網盤類服務提供方式。針對用戶反映“網盤類服務宣傳與實際提供的服務不相符”“免費用戶的使用速率與付費用戶體驗差距過大”等問題。綜合考慮網盤類服務的業務形態、服務模式、用戶感知等因素,《通知》從宣傳和滿足用戶基本需求兩個方面,對相關企業提出了優化產品服務資費介紹,提供合理的上傳和下載速率,滿足免費用戶的基本使用需求等要求。

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工信部指出,一是建立已收集個人信息清單。目前,部分企業仍存在收集使用信息告知不清晰的問題,用戶反映不清楚APP收集了哪些個人信息。為更好的保護用戶知情權,《通知》要求相關企業簡潔、清晰列出APP(包括內嵌第三方軟件工具開發包SDK)已經收集到的用戶個人信息基本情況,包括信息種類、使用目的、使用場景等。

二是建立與第三方共享個人信息清單。為了讓用戶清晰掌握個人信息在APP、SDK及其他第三方間的共享情況,工信部在前期APP專項治理行動基礎上,進一步要求企業在二級菜單中列出APP與第三方共享的用戶個人信息基本情況,包括與第三方共享的個人信息種類、使用目的、使用場景和共享方式等。

在服務能力方面,工信部指出,一是提升跨區域通辦能力。為進一步落實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推動更多服務實現跨省通辦。前期,工信部大力推動基礎電信企業實現了異地繳費、異地銷戶、異地補換卡等業務的跨省通辦。此次,重點選取了用戶“基數大、呼聲高”的“親情網”和“固移融合”兩項業務,作為下一步推動跨區域通辦服務的着力點。

二是提升攜號轉網服務能力。為方便用戶辦理攜號轉網,工信部積極推動三家基礎電信企業在前期承諾開放渠道基礎上,新增開放可辦理攜出服務營業廳共10000家。考慮到三家基礎電信企業各自已開放攜出營業廳數量、用戶總規模等因素,《通知》要求各家企業新增可辦理攜號轉網業務的營業廳要確保布局合理,並及時向社會公示,讓用戶少跑路。

三是提升客服熱線響應能力。按照《電信服務規範》有關規定,《通知》要求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企業應建立客服熱線電話,並在網站、APP等顯著位置公示客服熱線電話號碼;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結合企業規模、用戶體量,首批包含了39家主要互聯網企業)提供充足的人工客服坐席,並向老年人提供人工直連熱線服務,客服熱線力爭達到月均響應時限最長為30秒,人工服務的應答率超過85%。

四是提升APP關鍵責任鏈個人信息保護能力。牢牢把住APP責任鏈關鍵環節是提升個人信息保護能力的重要一環。一方面,應用商店作為APP分發的“守門員”,平台管理失位將直接導致違規APP“鑽空子、打擦邊球”。與事後檢查檢測相比,應用商店對APP的事前審核更有利於幫用戶將違法違規APP擋在門外。因此,《通知》要求應用商店應為本平台APP提供檢測服務,防止違規APP上架。另一方面,APP、SDK是個人信息保護的源頭,在前期APP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部分APP或SDK違規自啟動或關聯啟動,並且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相關開發者應充分考慮用戶選擇權,內嵌SDK在非服務所必需或無合理應用場景下不得自啟動或關聯啟動,同時APP開發者、內嵌SDK應提供相應功能,由用戶自主選擇是否開啟關聯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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