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員工性侵案張某妻子再發聲:怒斥7大謊言、2大誣陷

阿里女員工性侵案已經逐漸淡出了大家的關注,但對當事人來說,遠未結束。涉事客戶張某涉嫌強制猥褻犯罪,被依法批准逮捕,他的妻子也在一直奔走呼喊,直言當事女員工周某謊話連篇。今天,張某妻子再次發聲,透露11月2日又去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檢察院就本案的諸多疑點遞交了材料,一個月來也去了多個部門反映周某謊話連篇,誣告陷害,怒斥周某言論都是“毫無底線的惡意誣陷,不應被保護”。

阿里女員工性侵案張某妻子再發聲:怒斥7大謊言、2大誣陷

張某妻子稱,周某有七大謊言、兩大誣陷,並逐一進行了詳細的駁斥。

1、謊稱“強制要求出差,是一場預謀”

2、謊稱“強迫飲酒,導致很快就酒醉無意識”

3、謊稱“酒我負責灌,安全我不管,商家想怎麼玩你隨便”

4、謊稱“光看別人玩不過癮呀,自己的女同事怎麼能放過呢?”

5、謊稱“衣冠禽獸,做那些事時肆無忌憚,事後卻向人潑髒水?”

6、謊稱“我生不如死”,卻“兢兢業業”地在上班,各個群里仍然“異常活躍”

7、謊稱“多次向公司尋求處理,卻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敷衍被欺騙被玩弄於鼓掌!”“被豁出去大鬧食堂。”

8、誣陷亞朵酒店服務員給王某文偷辦房卡之事

9、報警誣稱王某文強姦之事

張某妻子最後表示,周某毫無底線的撒謊,不但不會受到懲罰,反而還要被保護,去冤枉無辜的人。

為了她的一個彌天大謊,害的我家支離破碎,馬上家破人亡。我婆婆因為自己身體不好,常年吃藥,看到兒子蒙冤被關押。我這麼辛苦,不想成為累贅而幾次有了輕生的念頭。我公公的抑鬱症也因為此事而病情加重精神恍惚,我爸的肺癌本來控制的挺好,也因為此事而急劇惡化。

就因為周某一篇虛構的“劇本”即將搭上三條人命,我自己的手術也因為精神壓力和勞累一直沒恢復好,我照顧他們,還要跑着給我丈夫申訴,我4歲的小寶和83歲的奶奶只能託付給身體稍微好一點兒的媽媽照顧,實在顧不上的大寶兒只能寄養在他姑姑家。我現在只恨自己分身無術,沒照顧好家人,也不能儘快給我丈夫申冤。

現在內憂外困壓的我喘不過氣來,還要到處借錢給老人們看病,但是我知道我不能垮,我垮了我們三個家庭就毀了。我一定會堅持,堅持到我丈夫沉冤得雪的那一天,堅持到把這八口人一個不少的還給我丈夫。

值得一提的的是,張某妻子在微博最初的發聲,被限流了……

阿里女員工性侵案張某妻子再發聲:怒斥7大謊言、2大誣陷

阿里女員工性侵案張某妻子再發聲:怒斥7大謊言、2大誣陷

以下是張某妻子最新聲明全文——

毫無底線的惡意誣陷,不應被保護!

2021年11月2日,今天我又去了槐蔭區人民檢察院就本案的諸多疑點遞交了材料,這一個月我去了多個部門反映周某謊話連篇,誣告陷害,我知道這個維權是個異常艱難的過程,但我不會放棄,為了保護真正的女性權益,為了不讓撒謊構陷成為社會常態,再難我也要走下去,堅決與“濫用女性權益”鬥爭到底。

8月7日周某利用一篇謊話連篇充滿構陷和誹謗的小作文引爆了社會輿論,然而隨着調查,真相慢慢被揭開,實際是周某顛倒黑白,毫無底線的編造虛假事實,意圖使張某和王某文受到刑事追究。接下來我就根據現有的證據來一一打碎周某的謊言。

文章一開始寫“被男領導強制要求去出差(警方查實后不存在),被灌醉后(警方查實后不存在),在酒桌上被男商戶摸胸、摸腿、摸私處(警方查實后不存在),被男商戶帶到其他無人包間進行猥褻(警方查實后不存在)。男領導當夜更是帶着避孕套四次進入我房間,對我進行侵犯!!!(警方通報王某文進入房間是被周某間接叫回去的,並且沒有攜帶避孕套。)”短短一段話里全是誣陷和誹謗,如果這麼明目張胆的誣陷都要被保護,勢必會助長小作文誣陷之風。

再往下看,通篇里全是謊言和誣陷!

一、謊稱“強制要求出差,是一場預謀”

經查實,周某是項目負責人,通過大量證人證言及調取阿里公司出差報備系統信息、相關電子數據,未發現周某被迫出差情況。

二、謊稱“強迫飲酒,導致很快就酒醉無意識”

經查實,飯店是周某自己訂的,時間地點是周某通知給客戶的,並且經就餐人員、飯店服務人員證實,就餐期間無人強迫飲酒。

三、謊稱“酒我負責灌,安全我不管,商家想怎麼玩你隨便”

周某在文中寫“在我醉酒無意識之後,有個商家的男的張某先是在飯桌上開始親我、摸我,後面實在不過癮,又借口我酒後吐了弄髒了衣服要帶我去衛生間幫我清理為由,把我帶到了另一個無人的包間,開始對我進行猥褻。當時的我已經醉的很嚴重了,幾乎已經失去了意識,後來從監控里看到張某把醉酒的我找借口帶到另一個無人的包間時,我震驚、憤怒、委屈、難過,整個人都要暈倒了。整整二十多分鐘,二十多分鐘呀。這一切,曲*(王某文)全部看在眼裡,卻絲毫沒有制止。”

此處周某為了誣陷張某更是信口雌黃,沒有一句真話!

1、經查實並不存在飯桌親摸之事兒,同事們都能證明周某在就餐期間對張某表現的特別曖昧,中間隔着陳某麗就主動去拉張某的手,捏張某的手指。如此主動的勾引卻反過來誣陷是張某在飯桌上親她,摸她。在餐桌上那麼多證人的情況下,周某居然都敢肆無忌憚的顛倒是非反咬一口,其說的話還有可信度嗎?

2、關於“被帶到無人包間猥褻20多分鐘”這絕對是一種赤裸裸的栽贓陷害。事實證明從出去吐到大堂,再回來坐下拍完照,總共才15分鐘,周某是如何事後從監控里看到被帶到無人包間猥褻20多分鐘的呢(看監控時的周某可不是酒醉狀態)這種清醒時候的惡意誹謗不應該追責嗎?

3、周某拉着張某去吐酒,吐到了自己身上,張某還從前台找服務員要了餐巾紙幫她清理,在清理的過程中有了肢體接觸,並且是在人來人往的走廊里,怎麼可能會被“強制”呢?

4、吐酒回來同事看到他們是手拉着手回包間,坐下後周某還主動趴在張某大腿上,正因為是周某主動且故意為之,同事才不好意思勸阻,只能拍下照片想事後提醒一下。試問一下,一個正經女人如果被“強制猥褻”過後不該是有戒備心嗎?還會手拉着手,並往加害者腿上趴嗎?

5、周某回到酒店后還兩次主動給張某微信語音通話(目標之明確)讓張某過去陪她(哪個正經女人會深夜讓異性來自己住處),張某因故沒到,第二天一早接着鍥而不捨的電話邀請(多次語音通話邀請我家監控已錄下)。這麼主動而堅持的勾引,轉過臉來接着誣告別人“強制猥褻”,還真是用心良苦呢。

綜上所述,聯繫周某吐酒之前、返回包間之後張周二人之間的親密行為,深夜的兩次主動邀請未果,清晨的主動邀請,可以看出飯店的“強制猥褻”只是周某假借醉酒之名編造出來的謊言而已。

周某在飯桌上主動勾引張某還不過癮,在回酒店的路上繼續勾引王某文,王某文妻子在文中說“我丈夫是和華聯陳某麗共同搭乘出租車送周某回酒店的。我丈夫和周某坐在後座,陳某麗在副駕駛。路上周某借酒勁摟抱我丈夫,摸他胸、全身甚至下體,並強吻我丈夫,在脖子左側留下了明顯的吻痕。我丈夫明確表示拒絕:“XX,別這樣,別這樣”,周某回應“對不起”。我之所以相信我丈夫的說法,是因為我給陳某麗打了電話,得到了陳某麗的證實。”

在短短的時間裡,周某連續做出不雅動作,不顧外人在場,不顧顏面,事後反而把一切責任都推到別人身上,來誣陷別人,把自己包裝成無辜的受害者。

四、謊稱“光看別人玩不過癮呀,自己的女同事怎麼能放過呢?”

周某在文中寫“7月28日一覺醒來發現自己渾身赤裸的躺在酒店床上,羞恥感和恐懼感一下子湧上了頭,天啊,到底昨天晚上發生了什麼?我試着回想昨天夜裡的事情,然後模模糊糊的記起一些片段:我躺在床上動不了,一直在哭,而曲*(王某文)壓在我身上—直在親我摸我。”

警方已經證實王某文並沒有犯罪事實,王某文妻子在文中說“他(王某文)上去之後,周某躺在床上,他給她蓋好被子,拿了瓶礦泉水放在她床頭柜上。這時周某拉住他,還親他、摸他胸、下體。…幾分鐘後周某主動要求我丈夫買避孕套和洗澡。”周某顛倒黑白的故意隱瞞自己的主動,反而誣陷王某文強制猥褻,可見周某謊話連篇,倒打一耙。

周某深夜要求王某文購買避孕套,早上又暗示張某帶避孕套,而且兩人都是被她一而再,再而三的邀請去房間,如此意圖明顯的勾引,反而賊喊捉賊的誣陷兩人強制猥褻,也實在是毫無底線。

到底是不是誣陷,一分析便知,周某的謊言根本就經不起推敲。

1、7月28日早上,周某清醒到主動給張某打微信通話,清醒到親自告訴張某的房間號,清醒到親自給張某開房間門,如此清醒的狀態下怎麼可能被強制猥褻一個半小時?

2、7月28日一覺醒來赤裸着身子最羞恥、最恐懼的時候,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報警,而是讓張某過來陪她,且只穿了一件睡衣(連內衣內褲都沒穿),如此意圖明確的勾引怎叫的“強制猥褻”?但凡有點兒廉恥的女人都知道穿戴整齊后再會客吧。並且面對一個半小時的“強制猥褻”周某不喊、不叫、不反抗、不排斥,兩次報警都隻字不提,小作文里隻字未寫,因為周某心裡明明白白的知道根本就不存在“強制猥褻”。

3、周某明知道避孕套是自己暗示張某帶去,並沒開封,卻說一早起來就看見床頭柜上有一盒拆過封的避孕套。把張某做的事轉嫁到王某文身上,此舉的目的不就是為了掩蓋早上主動邀約張某的事實嗎。如果真的存在“強制猥褻”,她還會這麼儘力的去掩蓋事實,袒護張某嗎?

五、謊稱“衣冠禽獸,做那些事時肆無忌憚,事後卻向人潑髒水?”

周某在文中說:“後來他(王某文)又狡辯說是有朋友打電話給他,擔心我的安全,他才進的我的房間,我的天,擔心一個醉酒已婚女下屬的安全,不讓酒店工作人員陪同進入,反而自己辦了個卡帶着避孕套偷偷進來,這是關心人的態度嗎?現在都流行帶着避孕套去關心人了嗎?他拿着避孕套進入我房間,是想怎麼關心我呢?”

然而王某文妻子發文中說“周某聲稱在醉酒狀態下被“強制猥褻”,但從我丈夫離開到接到胡某敏電話,僅6分鐘時間,周某準確地感知到送她的人離開,並迅速準確撥通胡某敏(了解當晚我丈夫送她回酒店的男同事,非閨蜜)電話哭鬧,第二次從我丈夫離開到接到胡某鵬的視頻電話,10分鐘內,又迅速準確的聯繫胡某鵬(依然是認識我丈夫和周某的同事),試問,哪個處於醉酒無意識狀態能做出這些目的性明確,準確性極高,反應性極快的行為?”

通過兩者對比我們可以得知王某文兩次去房間確實是周某的間接邀請,並非王某文狡辯,並且一個重要點:為何周某一再強調並一口咬定王某文是帶着避孕套進房間的?只能說明避孕套確實是周某讓買的,但是她卻不知道避孕套一直在前台,王某文當晚並沒有取走而已。

如此看來到底是誰在給誰潑髒水就一目了然了。

六、謊稱“我生不如死,而他卻“兢兢業業”的在上班,各個群里仍然“異常活躍”

通過周某大鬧食堂時邀請大家去“吃大瓜”,說男主“勁爆堪比吳亦凡”,“哈哈哈”,描述自己的經歷“驚險刺激又香艷!”(以下有圖片),哪裡可以看出周某生不如死,連一點兒被羞辱過的悲傷都沒有,倒像是一個陰謀即將得逞,掩飾不住內心喜悅的勝利者。

七、謊稱“多次向公司尋求處理,卻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敷衍被欺騙被玩弄於鼓掌!”“被豁出去大鬧食堂。”

然而王某文妻子文中說“周某8月2日告知公司后,公司一直在積極處理,先停職等待警方調查結果,只是處理結果停職未達到周某要求開除我丈夫的目的。”

由此可知,阿里公司並非不作為,但是周某為了達到開除王某文的目的,毫無節制的製造大量謊言來抹黑阿里。

既然周某自己在文中一再強調這是刑事案件,為何不等警方結果,為何訴求只是“開除王某文”如果她報案屬實,王某文就直接身陷囹圄了,還用公司開除嗎?這隻能說明她自始至終都知道自己是虛假報案。

八、關於誣陷亞朵酒店服務員給王某文偷辦房卡之事

通過亞朵聲明(後面有圖)可知:亞朵員工是經過周某同意后給王某文辦的房卡,並且有視頻證據,已經交給警方。

周某為了誣陷別人不惜詆毀亞朵的聲譽,不惜抹黑阿里公司,導致阿里公司信譽下降,股價下跌,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如果此種不擇手段的險惡用心也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必將會使惡意的誣告誹謗滋長蔓延,必將會有更多的別有用心的效仿者,必將會使個人或企業每走一步都將會戰戰兢兢,如履薄冰。

九、關於報警誣稱王某文強姦之事

通報中說“經查實,周某系退房后報警,其入住房間已打掃。”

據我所知,周某是學法律的,一個普通人尚知道保留證據,何況一個專業人士呢?周某選擇退房之後報警的目的是什麼?

周某捏造虛假事實來誣陷王某文強姦,結果被警方證實根本就沒有犯罪事實,可見周某謊話連篇,報警內容根本不可信。

縱觀周某8000字全文,唯一的訴求就是開除王某文,自己帶薪休假!而對張某並沒有主觀控訴,只是通過自己想象的“被帶到無人包間20分鐘”(警方已查實並無此事)來控訴王某文的不管不問。由此可見張某隻不過是因為她誣告王某文劇情需要而不得不利用的一個角色而已,而這跟前幾次報警時刻意隱瞞邀請張某去她房間完美吻合。此舉只有兩種解釋:一、自己設下圈套引誘張某,不想被拆穿。

二、不想連累無辜的人。

以上事實都有大量的人證物證,懇請司法機關能公平公正的依法辦理,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放過一個壞人!不要放縱毫無底線的誣陷,使真正的弱勢女性需要維權時,步履維艱!不要讓以後男人看到女人時因怕被誣陷而避之若浼,敬而遠之,使真正需要幫助的女性孤立無助!

周某毫無底線的撒謊,不但不會受到懲罰,反而還要被保護,去冤枉無辜的人。為了她的一個彌天大謊,害的我家支離破碎,馬上家破人亡,我婆婆因為自己身體不好,常年吃藥,看到兒子蒙冤被關押,我這麼辛苦,不想成為累贅而幾次有了輕生的念頭,我公公的抑鬱症也因為此事而病情加重精神恍惚,我爸的肺癌本來控制的挺好,也因為此事而急劇惡化,就因為周某一篇虛構的“劇本”即將搭上三條人命,我自己的手術也因為精神壓力和勞累一直沒恢復好,我照顧他們,還要跑着給我丈夫申訴,我4歲的小寶和83歲的奶奶只能託付給身體稍微好一點兒的媽媽照顧。實在顧不上的大寶兒只能寄養在他姑姑家。我現在只恨自己分身無術,沒照顧好家人,也不能儘快給我丈夫申冤。現在內憂外困壓的我喘不過氣來,還要到處借錢給老人們看病,但是我知道我不能垮,我垮了我們三個家庭就毀了,我一定會堅持,堅持到我丈夫沉冤得雪的那一天,堅持到把這八口人一個不少的還給我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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