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誕簽約公司因低俗廣告被罰沒80萬,此前個人被罰沒87萬

近日,紅星資本局注意到,海峽西岸(北京)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第九條第一款第(七)項,被沒收廣告費用40萬元及罰款40萬元。處罰單位為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告違規 李誕被罰87萬餘元

原標題:李誕簽約公司因低俗廣告被罰沒80萬,此前個人被罰沒87萬

李誕簽約公司因低俗廣告被罰沒80萬,此前個人被罰沒87萬

據悉,主要違法事實為當事人曾簽訂其與簽約藝人李瑞超(即李誕)為Ubras品牌女性內衣代理製作發布廣告合同,當事人收取廣告代理製作費40萬元。

今年2月24日,李誕在其個人微博中發布一則為Ubras品牌女性內衣代言的廣告,廣告文案中稱Ubras品牌為“一個讓女性輕鬆躺贏職場的裝備”。文案內容低俗,有辱女性尊嚴,宣揚不良社會風氣。

8月24日,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公開表示,女性立足職場,靠的是能力和努力,上述廣告將“職場”與“內衣”扯上關係,可以“躺贏職場”,是對女性在職場努力工作的一種歧視,是對女性的不尊重行為,文案內容低俗,有辱女性尊嚴。

經調查,當事人發布上述廣告沒有收取單獨的廣告發布費。另,當事人作為公眾人物在廣告中利用自身的知名度為品牌女性內衣作推薦,屬於廣告代言行為,且並未使用過該商品。

對此,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21年6月作出行政處罰:一是沒收違法所得225573.77元;二是罰款651147.54元,李誕被罰沒共計8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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