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商家違法賣煙絲,杭州煙草專賣局:敦促淘寶下架

對於淘寶上存在商家違法出售煙草專賣品的現象,澎湃新聞記者於9月2日收到杭州市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的回復。對方表示,“我們這邊能做的就是敦促淘寶網,將這兩家店現在在賣的這個圖片(煙絲產品)下架處理。然後跟這兩家店鋪說清楚,(這些)商品是不能在網上售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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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於9月1日晚間

近日,澎湃新聞記者發現淘寶、拼多多等平台上有商家涉嫌違法出售煙絲、煙捲紙等煙草專賣品。9月1日,記者撥打了12313(國家煙草專賣局受理全國煙草專賣品市場監管舉報的專用號碼)進行反映,對方表示需要涉嫌非法銷售煙草專賣品的店鋪名稱。提供兩家店鋪的名稱后,杭州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表示,會先受理再進行處理。

9月2日,杭州市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向記者回復稱,記者舉報的兩家店鋪確實在出售煙絲,他們會和淘寶溝通下架相關商品,而店鋪的處罰則取決於淘寶。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對這兩家店鋪做怎麼樣的處罰,這個細則是淘寶平台定的。”她說,“店是不是要關,或者到底進行怎樣的處罰,您可以過幾天問一下淘寶客服。”

記者表示,淘寶上還存在許多其他涉嫌非法銷售煙草專賣品的店鋪,而對方這次只能處理這兩個店鋪嗎?

“對,煙絲、捲煙這一類的東西,其實有關鍵詞屏蔽,您搜到的只是極個別漏網之魚。大多數都屏蔽掉了,當然會有個別像這種店鋪存在,有可能由於某種原因沒有被屏蔽掉。”工作人員表示,“您這邊如果還有其他的可以提供給我,我一家家去屏蔽。”

實際上,淘寶上涉嫌違法銷售煙草專賣品的店鋪往往經常變換,店鋪會消失,又出現一些新的。對此,該工作人員表示,“對,也就要求我們在工作中不斷去發現這一類問題,當然可能你也知道我們的工作人員並沒有那麼多,而且有可能,他們想出來逃避我們屏蔽的新奇的東西,我們一時之間有可能真的沒有辦法去發現。”

“所以,非常感謝”,前述工作人員說道,“也不是說您一位,有很多人給我們投訴舉報這一類店鋪。我們的原則是我們自己不斷更新,不斷發現這些關鍵詞進行屏蔽。你們舉報的已經證實的,發現一家我們也屏蔽一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煙草專賣品是指捲煙、雪茄煙、煙絲、復烤煙葉、煙葉、捲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此外,記者也在雲南省煙草專賣局網站看到一篇名為《農貿市場銷售的煙絲是專賣品嗎?》文章,其中寫道:“無論是何品種的煙絲,都屬於煙草製品,是煙草專賣品。”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商家不能在互聯網上銷售煙草專賣品。而違法的後果則涉及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侵犯知識產權犯罪、非法經營罪等。

此外,該工作人員還表示,煙草局對淘寶只能進行“敦促”,而不能對其進行處罰。“我們對任何平台,不只是淘寶網,沒有一個法律法規說,我直接能監管、這個地方有漏洞,我們就直接可以對淘寶網或者上面的店鋪做出處罰。我們都沒有權限。”

北京金誠同達(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潘道新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表示,“我查詢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2015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2016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了解到如果電子商務平台上有電子商務經營者非法銷售煙絲,相關單位和自然人可能涉及到行政處罰,甚至刑事犯罪。”

“而根據上述法律法規,對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煙絲的違法行為,應當以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為主,並會同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共同監督管理,涉及到刑事犯罪的部分,可能也需要公安部門的直接參与。”潘道新表示。

對於淘寶上有店鋪涉嫌銷售煙草專賣品這一現象,上海深度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凡建對澎湃新聞記者也表示,“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該依法查處,但是涉嫌非法經營罪,公安機關要刑事立案了。”“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可以聯合執法。”

(原標題:淘寶商家違法賣煙絲,杭州市煙草專賣局人員:敦促淘寶下架)

澎湃新聞記者 劉吉唐

延伸閱讀:

線上銷售煙草專賣品的行為違反了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經營煙草專賣品必須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煙草專賣許可證包括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三類。

煙草專賣管理對有計劃地組織煙草專賣品的生產和經營,提高煙草製品質量,維護消費者利益,保證國家財政收入有重要意義。煙草專賣品包括捲煙、雪茄煙、煙絲、復烤煙葉、煙葉、捲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利用自動售貨機銷售煙草製品。除了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或者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企業依法銷售煙草專賣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信息網絡銷售煙草專賣品。《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九條: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持證人,應當在核定的經營地址從事煙草製品零售業務。持證人在核定的經營地址之外從事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的,屬於無證經營。

也就是說,無論商家是否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都不能在互聯網上銷售煙草專賣品。而違法的後果則涉及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侵犯知識產權犯罪、非法經營罪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2016修訂)第四十四條: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執行《煙草專賣法》及本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反《煙草專賣法》及本條例的案件,並會同國家有關部門查處煙草專賣品的走私販私、假冒偽劣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7號:第一條: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許可證明,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2016修訂)第五十三條:依照《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處罰的,按照下列規定執行:(一)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生產煙草製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沒收違法所得,處以所生產煙草製品價值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並將其違法生產的煙草製品公開銷毀;(二)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生產捲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或者煙草專用機械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生產的煙草專賣品價值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並將其違法生產的煙草專賣品公開銷毀。第五十七條: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責令停止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經營總額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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