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密集推進 美科技巨頭與政府博弈加劇

美國反壟斷行動愈演愈烈。繼6月中旬公布五大反壟斷草案后,當地時間23日,美國眾議院又推進數項反壟斷措施。美國媒體報道稱,為了避免被分拆命運,美國科技巨頭正努力勸阻政府推進相關措施。當地時間6月23日,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審議了6項反壟斷法案,多旨在控制大型科技公司不斷膨脹的權力。

反壟斷法案密集推進

司法委員會民主黨主席、美國眾議員傑羅德·納德勒在開幕詞中稱這些法案是“歷史性的兩黨一攬子法案”,旨在“控制最具統治力的公司在互聯網上的濫用行為”。

經過三個多小時的討論,委員會以29票對12票決定大幅增加司法部反壟斷司和聯邦貿易委員會(FTC)這兩個反壟斷部門的預算。此外還將增加對最大規模合併案的訴訟費。這些措施已在參議院獲得通過。

該委員會還以34票對7票通過了一項法案,確保州檢察長提起的反壟斷案件仍會留在他們選擇的法院審理。

委員會隨後又討論了一項法案,要求平台允許用戶將其數據轉移到其他地方。

在當天審議的其他法案中,有兩項法案針對亞馬遜和谷歌等巨頭公司為其他企業創建平台並與這些企業競爭的問題,有一項要求這些企業出售競爭業務,而另一項則要求平台不要偏袒自己的業務。還有一項立法要求不得展開任何合併,除非能證明被收購的公司與之不存在競爭。

此前,當地時間6月11日,美國國會眾議院公布了五項草案,主要目的是推進反壟斷改革,重塑美國科技巨頭商業規範,劍指亞馬遜、蘋果、臉書、谷歌等四大巨頭。其中, 《終止平台壟斷法案》針對的非法衝突包括:任何激勵企業偏袒自己的而不是競爭對手的服務或使用該平台的潛在競爭對手處於不利地位的任何事情;《美國選擇和創新的在線法案》禁止佔主導地位的平台讓自己的產品和服務優於平台上的競爭對手,禁止其他類型的歧視行為,禁止主導平台使用在其服務中收集未向他人公開的數據來主張他們競爭產品,以防止巨頭提供自己的產品或服務偏好或“在線挑選贏家和輸家”;《平台競爭和機會法案》禁止旨在壓制競爭威脅的收購,或旨在擴大或鞏固在線平台市場力量的收購;《通過啟用服務交換法案增強兼容性和競爭性》限制佔主導地位的平台利用其多種業務類型的控制來給自己帶來不公平的優勢和劣勢的競爭對手,通過降低進入壁壘及企業和消費者在轉向新供應商時的成本,促進更多公平在線競爭;《合併申請費現代化法案》更新合併申請費,為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提供資金以採取必要的反壟斷行為。

反壟斷密集推進 美科技巨頭與政府博弈加劇

巨頭面臨“瘦身”分拆命運

去年秋季,美國結束長達16個月的反壟斷調查。最近,拜登政府準備推進終止平台壟斷法案。

新法案將專門針對市值超過6000億美元,和美國月活用戶超過5000萬的平台,禁止這些平台擁有和經營存在利益衝突的業務。

民主黨人普拉米拉·賈亞帕爾的提議將允許聯邦政府發起訴訟,以迫使四大科技公司出售被視為“利益衝突”的業務。這將意味着亞馬遜和其他科技巨頭需要進行分拆,所有這類公司都可能因不合規而面臨分拆。

賈亞帕爾表示,不能相信大型科技公司會自我監督,即使加強了聯邦監管也可能不夠,因此必須強制分拆。他在接受採訪時指出:“這不僅僅關乎亞馬遜,還事關四大科技公司的壟斷權力。對於在多個平台上運營、存在利益衝突和業務競爭的公司來說,以壓制競爭的方式使用權力是一種不可抗拒的衝動。”

另外,他還提及了谷歌和臉書公司在廣告平台的主導地位,這兩家公司吞噬了大部分在線廣告收入,加速了報紙和其他地方新聞機構的衰落。

美國競爭企業協會的高級研究員伊恩默里表示,這些措施可能意味着大型平台將需要關閉其應用商店,如出售沒有任何應用程序的“空白手機”,或者剝離其手機部門。

此前,還有報道稱,根據一項反壟斷法案,亞馬遜會被迫出售其價值頗高的物流服務部門。

科技巨頭加緊遊說抵制

據多家外媒報道,科技巨頭的高管、說客、十多個智囊團和由科技公司付費的宣傳團體蜂擁到國會辦公室,給議員及其工作人員打電話和發電子郵件說,如果這些想法成為法律,將給行業和國家帶來可怕的後果。

《紐約時報》報道說,蘋果公司首席執行官蒂姆·庫克親自致電眾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和其他國會議員,要求他們回擊這些法案。《紐約時報》援引五位知情人士的話稱,庫克警告佩洛西,這些法案若“倉促”通過,將擾亂蘋果利潤豐厚的服務,傷害消費者。據一位知情人士說,佩洛西要求庫克“確定對這些措施的具體政策反對意見”,據報道,發言人佩洛西也反駁了庫克。

美國消費者新聞與商業頻道的報道稱,谷歌和亞馬遜指責議員們的做法會傷害小企業。亞馬遜和谷歌在當地時間22日就呼籲司法委員會對這項立法作出讓步。

谷歌政府事務和公共政策副總裁馬克·伊薩科維茨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公司不反對新的監管,但警告說,“這些法案要求我們降低服務質量,防止我們提供數億美國人使用的重要功能。這一切都會極大地破壞美國的技術領導地位,破壞小企業與消費者建立聯繫,並引發嚴重的隱私和安全問題。”

亞馬遜公共政策副總裁布賴恩·胡斯曼也認為,這會對消費者和在該平台上銷售的中小型企業產生重大負面影響。“超過50萬家的美國中小企業通過亞馬遜的市場謀生,如果沒有亞馬遜的客戶,這些第三方賣家將很難為自己的業務樹立知名度,並獲得相當的收入。”他還說最終可能提高消費者的價格。他說,“委員會在推進這些法案方面的行動速度太快了。”

“反壟斷法應該促進競爭,保護消費者,而不是懲罰成功的美國公司,”臉書公司發言人說,這些法案低估了科技領域的激烈競爭,包括來自外國公司的競爭。擬議的法案並不能解決消費者互聯網不斷變化的挑戰。

科技企業支持下的行業團體也都表示,這將阻止這些公司經營大眾化的消費服務,最終傷害小企業和企業家。行業協會科技網絡組織(TechNet)的成員包括這四家巨頭。21日這個協會致信司法委員會,要求該委員會舉行聽證會。TechNet和其他十幾個倡導團體還簽署了一封信,警告反壟斷小組委員會主席兼副主席、眾議員戴維·西西林和賈亞帕爾提出的兩項法案對消費者服務業的負面影響。

另一個反對其中一項法案的團體是美國國家風險投資協會(NVCA),其成員包括幾家科技公司或其風險投資部門。NVCA表示,它反對其中一項新法案,該法案將把舉證責任轉移到主導平台上,以表明新的合併不會違反反壟斷法。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政府必須證明一項交易會減少競爭並損害消費者,一些執法倡導者表示,根據現行的判例法,這些交易很難有效進行。NVCA警告稱,初創企業將是受到此類法案影響的企業。

一些反壟斷專家認為,執行反壟斷法案存在障礙,其中最大的障礙是司法機構,無論是打破壟斷還是停止收購,執法者必須在法庭上勝訴。這一切都不容易。

一些投行人士則預計 ,大型科技公司的結構不會受到重大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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