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升級讓“個人自行抓小偷”成為可能 拋出網絡時代新命題

6月6日,一位署名為“愛跑廚”的互聯網從業人員在《南方都市報》上撰文,詳細講述了自己追逐並抓獲小偷的經歷。事件的大致經過是這樣的:5月19日,“愛跑廚”在廣州某咖啡館消費時,其手提電腦被盜報警后,“愛跑廚”心有不甘,根據電腦的定位追蹤系統,跨越廣州市的三個區,追蹤近20公里,在電腦被盜5小時后,“愛跑廚”及其朋友一起撲倒並抓獲嫌疑人,將其扭送到派出所,破了自己報的案。

技術升級讓“個人自行抓小偷”成為可能 拋出網絡時代新命題

這個特殊的個案,觸及到一個普遍的困惑。當前,手機、電腦等很多電子產品,都帶有定位追蹤系統,這些產品一旦被盜,受害者可以對小偷進行精準定位。科技進步給“抓小偷”帶來了便捷,也對警民協作方式構成很大的影響,這是過去不曾出現的一種現象。但個人只要使用“手機找回”等功能,就難免會感到困惑,因為精準定位只是為個人追回被盜物品提供了線索、創造了條件,但如何追回,個人採取行動的邊界在哪,民眾心裡沒底,也很容易做出錯事。

首先要看到,“愛跑廚”自抓小偷,不僅屬於下策,而且還充滿了風險。對於不具備執法權的個人而言,即使明知對方為小偷,除了正當防衛之外,不應該主動挑起肢體衝突。為了控制小偷,“愛跑廚”和朋友一起,對小偷採取了“撲倒”“肉搏半小時”等行為,這在性質上屬於互毆,“愛跑廚”及其朋友可能受傷,他們一旦“用力過猛”導致對方傷殘,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假如警察按照傳統模式來抓小偷,就難以做到如此快速精準,即使最終能夠破案,也要耗時費力,而且被盜物品一旦被轉手賣出,追回就會困難重重。相比之下,受害者破案心切,再加上有定位追蹤系統幫助,因此個人行動迅速,抓獲小偷的效率更高,但缺點是,個人不能採取帶有執法性質的行動,機會稍縱即逝,假如執法人員不能迅速到場,就會錯失良機。兩種方式既存在時間和效率差,又各具優劣,如何趨利避害,是一個很值得探討的新命題。

個人協助破案的積極性應該得到保護,警方的執法權和嚴謹的處事規則等優勢,更要加以利用。網絡時代,在抓小偷等方面,應該進一步明確警民互動的方式與規則,尤其需要釐清個人行為的邊界,確保個人行為既不逾越法律邊界和增加風險,又能為警方提供更大協助。此外,警方如何共享個人獲得的信息,怎麼快速出警等,都值得仔細思考與謀划。

隨着信息技術的發展,尤其隨着萬物互聯時代的到來,自帶定位追蹤系統的產品將越來越多,民眾在這方面的困惑也會水漲船高。因此,網絡時代這個新命題,不僅當前亟待破解,而且將來還會不斷被加入新的內涵,需要漸進式地改良破解方式,使“抓小偷”等行為能夠適應互聯網快速發展形勢,形成警民互動的“互聯網+”。漫畫/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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