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落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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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網站7月12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提出,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落戶限制,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落戶限制,確保外地與本地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標準一視同仁全面放寬城區常住人口300萬至500萬的I型大城市落戶條件。完善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積分落戶政策,精簡積分項目,確保社會保險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佔主要比例,鼓勵取消年度落戶名額限制。

以下轉自國家發展改革委公眾號:

《“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已公開發布。為了解《實施方案》有關情況,針對社會各界關注的相關問題,記者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劃司有關負責同志。

一、請問出台《“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的背景和主要考慮是什麼?

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國最大的需求潛力所在,對推動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促進共同富裕都具有重要意義。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明確提出實施新型城鎮化戰略,提出走以人為本、四化同步、優化布局、生態文明、文化傳承的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

近十年來,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取得一系列重大歷史性成就。1.3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效顯著,城鎮化空間布局持續優化,“兩橫三縱”城鎮化戰略格局基本形成,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持續增強,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基本確立。到2021年末,全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4.72%、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提高到46.7%,城鄉居民收入比降至2.5,城鎮化水平和質量大幅提升,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了強大動力和堅實支撐。

“十四五”時期,我國仍處在城鎮化快速發展期,城鎮化動力依然較強,與此同時,城鎮化質量亟待進一步提升,城鎮化發展面臨的機遇動力和問題挑戰並存。為推動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建議》和“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的新型城鎮化的戰略目標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明確“十四五”時期推進新型城鎮化的目標任務和政策舉措,推動城鎮化質量不斷提高。

二、“十四五”時期我國推進新型城鎮化的總體要求是什麼?

“十四五”時期,推進新型城鎮化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城鎮化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轉變城市發展方式為主線,以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統籌發展和安全,把握統籌謀划、協同推進,因地制宜、分類施策,積極探索、重點突破,穩妥有序、守住底線等工作原則,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戰略。

為推動“十四五”時期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政策導向有效落地,《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穩步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明顯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差距明顯縮小。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顯著提升,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未落戶常住人口。“兩橫三縱”城鎮化戰略格局全面形成,城市群承載人口和經濟的能力明顯增強,重點都市圈建設取得明顯進展,軌道上的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基本建成。

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區非核心功能有序疏解,大中城市功能品質進一步提升,小城市發展活力不斷增強,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明顯增強,城鎮開發邊界全面劃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2950萬畝以內,城市內澇治理取得明顯成效,城市燃氣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深入推進,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提高到87.5%,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超過43%。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城市治理體系基本建立,治理能力明顯增強。

三、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鎮化的首要任務,“十四五”時期,在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方面有哪些任務舉措?

推進城鎮化的首要任務是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十四五”時期,要堅持存量優先、帶動增量,着力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

一是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落戶限制,各城市因地制宜促進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並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權利、履行同等義務。

二是完善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建立基本公共服務同常住人口掛鈎、由常住地供給的機制,探索實施電子居住證。

三是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勞動技能素質。聚焦用工矛盾突出的行業和新業態,持續大規模開展面向新生代農民工等的職業技能培訓。探索通過社保卡為符合條件的農民工發放電子培訓券。

四是強化隨遷子女基本公共教育保障。以公辦學校為主將隨遷子女納入流入地義務教育保障範圍,根據人口流動調整教師編製定額,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位供給。

五是鞏固提高社會保險統籌層次和參保覆蓋率。穩步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並推動省級統籌,逐步放開放寬居民在常住地或就業地參加社會保險的戶籍限制。

六是強化農民工勞動權益保障。逐步消除性別、戶籍、身份等各類影響平等就業的不合理限制或就業歧視,建立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機制。

七是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分別對吸納跨省域、跨市域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多的地區給予支持。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編製修訂充分考慮人口規模因素特別是進城落戶人口數量,合理安排城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

四、近年來,城市群、都市圈和各城市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未來在優化城鎮化空間布局和形態,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方面有哪些任務舉措?

增強城市群和中心城市等經濟發展優勢區域的經濟和人口承載能力,符合我國資源環境條件和人口經濟變動趨勢。同時,應加大政策舉措力度,促進人口經濟在城市間合理分佈,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

一是分類推動城市群發展。深入實施京津冀協同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區域重大戰略,積極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實施長江中游、北部灣等城市群發展“十四五”實施方案,推動山東半島、粵閩浙沿海、中原、關中平原等城市群發展,加強城市群對周邊特殊類型地區發展的輻射帶動。

二是有序培育現代化都市圈。建立健全省級統籌、中心城市牽頭、周邊城市協同的同城化推進機制,提高都市圈交通運輸連通性便利性,引導產業從中心至外圍梯次分佈、合理分工、鏈式配套,鼓勵都市圈社保和落戶積分互認。

三是推動超大特大城市轉變發展方式。統籌兼顧經濟、生活、生態、安全等多元需要,科學確定城市規模和開發強度,合理控制人口密度,有序疏解中心城區功能、設施以及過度集中的公共服務資源。

四是提升大中城市功能品質。推動製造業差異化定位、規模化集群化發展,完善對外交通通道及設施,支持三級醫院和高等學校在大中城市布局,增加文化體育資源供給,提升城市生活品質。

五是增強小城市發展活力。培育發展小城市特色優勢產業,持續優化公共服務供給。支持資源枯竭城市因地制宜發展接續替代產業,加強民生保障和救助扶助。

六是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選擇一批條件好的縣城重點發展,推進縣城產業配套設施提質增效、市政公用設施提檔升級、公共服務設施提標擴面、環境基礎設施提級擴能、縣鄉村功能銜接互補。分類引導小城鎮發展,優化邊境地區城鎮布局。

五、城市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在推進新型城市建設方面有哪些任務舉措?

城市是承載人口的重要空間、創新活動的主要策源地、經濟發展的主要引擎。目前我國生活在城鎮的人口已達9億多人,今後還將繼續增加。要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順應城市發展新趨勢,加快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建設宜居、韌性、創新、智慧、綠色、人文城市,打造人民高質量就業和高品質生活的空間,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是增加普惠便捷公共服務供給。優化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打造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

二是健全市政公用設施。優化公交地鐵站點線網布局,完善“最後一公里”公共交通網絡,完善停車設施體系,推進水電氣熱信等地下管網建設。

三是完善城市住房體系。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着力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

四是有序推進城市更新改造。重點在老城區推進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城中村等“三區一村”改造。

五是增強防災減災能力。構建公共衛生防控救治體系,加大內澇治理力度,推進管網更新改造和地下管廊建設。

六是增強創新創業能力。強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創新功能,促進創新型應用型技能型人才成長、集聚和發揮作用,優化營商環境。

七是推進智慧化改造。推行城市數據一網通用、城市運行一網統管、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公共服務一網通享。

八是加強生態修復和環境保護。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積極治理水、大氣、生活垃圾、危險廢棄物等污染,推進生產生活低碳化。九是推動歷史文化傳承和人文城市建設。保護延續城市歷史文脈,推動文化旅遊融合發展。

六、城市治理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在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方面有哪些任務舉措?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抓好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十四五”時期,要樹立全周期管理理念,聚焦空間治理、社會治理、行政管理、投融資等領域,推動城市治理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

一是優化城市空間格局和建築風貌。劃定落實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城鎮開發邊界,根據水資源承載能力優化城市空間布局、產業結構和人口規模,優化居住、工業、商業、交通、生態等功能空間布局,加強城市風貌塑造和管控。

二是提高建設用地利用效率。實行增量安排與消化存量掛鈎,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推動低效用地再開發。推進“標準地”出讓改革,推動不同產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推廣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開發(TOD)模式,打造站城融合綜合體。

三是提高街道社區治理服務水平。堅持黨對基層治理的全面領導,完善網格化管理服務,推進社區服務標準化,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提高物業服務覆蓋率。

四是健全社會矛盾綜合治理機制。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暢通和規範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五是優化行政資源配置和區劃設置。科學配備、動態調整人員編製,優先滿足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領域用編需求。嚴格控制撤縣建市設區,完善鎮和街道設置標準。

六是健全投融資機制。夯實企業投資主體地位,放寬放活社會投資,優化財政資金支出結構,推動政府投資聚焦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需要政府支持引導的公共領域、公益性項目。引導社會資金參與城市開發建設運營。防範化解城市債務風險。

七、城鎮化是城鄉協調發展的過程,在推進城鄉融合發展方面有哪些任務舉措?

我國即使基本實現城鎮化,仍將有4億左右的人口生活在農村。必須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堅持以工補農、以城帶鄉,以縣域為基本單元、以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為突破口,促進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和公共資源合理配置,逐步縮小城鄉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一是穩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實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政策,完善農村承包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制度。

二是開拓鄉村建設多元化融資渠道。鼓勵各級財政和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支持城鄉融合發展,逐步提高地方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業農村比例。

三是引導城市人才入鄉發展。推進城市教文衛體等工作人員定期服務鄉村,允許入鄉就業創業人員在原籍地或就業創業地落戶並依法享有相關權益。

四是推進城鄉一體規劃設計。統籌縣域城鎮和村莊規劃建設,實現縣鄉村功能銜接互補。

五是強化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縣鄉村統籌。推動城鄉基礎設施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護,促進向村覆蓋、往戶延伸。

六是促進城鄉產業協同發展。發展縣域經濟,構建以現代農業為基礎、鄉村新產業新業態為補充的多元化鄉村經濟。七是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健全農民直接補貼政策,統籌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就地就近就業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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