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通報員工摸魚侵犯個人隱私嗎?律師:未提前告知就屬侵權

近日,國美因為一份員工上班摸魚的通報引發了網友熱議。事件起因是,國美在一份通報批評中顯示了對員工使用流量的調查,其中將具體到部門、樓層,以及非工作流量的詳細信息全部公告,比如:XX部門使用騰訊視頻(10.3G)、抖音(2.8G)、愛奇藝(0.3G)等等。

企業通報員工摸魚侵犯個人隱私嗎?律師:未提前告知就屬侵權

對此,有不少網友認為,該企業如此監控員工,並且還全公司通報批評進行處罰的行為並不合理,甚至涉嫌侵犯個人隱私。

那麼該企業如此做法究竟有沒有侵犯個人隱私呢?有律師給出了專業的解答。

據央視網採訪專業律師周垂坤得知,企業是否侵犯員工個人權益,取決於是否提前告知。

律師表示:“因為員工使用的是公司提供的網絡,並且員工上網並非必須連接公司提供的公用網絡,所以,在公司明確告知員工的情況下,公司可以在工作區域的公用網絡上收集上述信息,並用於指定用途。但如果沒有明確告知員工,則涉嫌侵犯員工的個人隱私。

企業監控流量應提前告知員工

據周垂坤律師介紹,《民法典》第1032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上述事件中,反映連接公用網絡的用戶使用何種軟件以及相應流量的信息理應屬於個人隱私的範疇,非經過用戶的授權,不得收集、使用、加工、傳輸。

律師補充道:即使是公司內部的通報,也存在着泄露員工個人隱私的因素,特別是對於有上千員工的企業,同樣屬於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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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1-11-18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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