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消協訴辛巴燕窩案今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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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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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雷達財經,作者 | 張凱旌,編 | 深海

5月9日上午,河南省消費者協會就“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事件提起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正式開庭。

據了解,本案源於2020年11月發生的“辛巴假燕窩”事件,雖然辛巴方面已經召回了辛選直播間銷售的全部該燕窩產品、並先行承擔了退一賠三責任,廣州市場監管部門、快手也對辛巴和燕窩品牌方進行了罰款、停播等處罰,但事件遠未就此結束。

2022年1月,河南消協通報了對該事件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的最新進展。這是河南省第一例由消費者協會組織提起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並且已於2021年12月被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而河南消協的訴求則是,向包括快手、辛巴、融昱公司(燕窩品牌方)在內的多位被告索賠7971.4156萬元,並要求快手永久封停辛巴的直播間賬號。

最新消息顯示,在庭審尾聲,各方表示願意在法庭主持下調解。但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維維認為,多重因素下,此案距離最終結果的公布,仍將經歷漫長的等待。

01 假燕窩案成導火索,河南消協請求永久封停辛巴賬號

2020年10月,有消費者在社交平台中曬出了一段質疑辛巴旗下主播“時大漂亮”的視頻,稱在其直播間內購買的燕窩實為“糖水”,迅速引發輿論關注。

起初,辛巴和時大漂亮還曾回擊質疑,並一度稱即使自己傾家蕩產也要告這些人誹謗,時大漂亮在直播間推廣銷售的茗摯牌燕窩均為合格正品。但職業打假人王海發布的檢測報告卻顯示,辛巴團隊所售燕窩產品中蛋白質和氨基酸的含量為0,且作為真燕窩重要指標之一的唾液酸含量只有0.014%。

“實錘”放出后,辛巴方面於11月底發佈道歉信,承認茗摯燕窩在直播間銷售過程中存在誇大宣傳,產品實為一款燕窩風味飲品。

致歉的同時,辛巴團隊也給出了解決方案,即召回辛選直播間銷售的全部該燕窩產品,並承擔退一賠三責任,共需退賠6198.3萬元。

一個月後,廣州市市監局和快手雙雙給出了處理結果。其中廣州市監局擬對涉事直播間開辦者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下稱“和翊公司”)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90萬元的行政處罰。對涉案商品銷售主體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下稱“融昱公司”)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200萬元的行政處罰。

而快手電商則全站下架了該品牌燕窩產品,並在廣州市監局處罰情況公布后,追加封禁“時大漂亮”和辛巴賬號60天;對和翊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旗下27名電商主播封停15天,要求該公司組織旗下電商主播進行相關培訓與學習。

儘管彼時,針對市場監管部門的處罰細節尚存爭議,如王海就曾表示,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相關規定,應追究辛巴刑事責任,並判處無期徒刑,但隨着辛巴的封停和復出,外界對此的關注本已告一段落。

不過,河南消協顯然對此案的結果有着不同的期待。

2022年1月,其在新聞通報會上提及,2020年12月底,曾接到消費者對辛有志(辛巴)直播間售賣假燕窩、涉嫌欺詐的投訴。經調查,辛巴公開承認的銷售金額約為1549.5760萬元,但實際調查后僅線上旗艦店交易總金額已達到1992.8539萬元(僅2020年9月17日直播帶貨當日起至“茗摯”旗艦店被關閉之日期間總銷售額)。其中,河南省交易2124筆、交易總金額60.1410萬元。

據此,河南消協向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和翊公司、融昱公司、大洲新燕(廈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大洲新燕”)、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下稱“浙江天貓”)和辛有志6名被告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要求6名被告共同承擔退一賠三責任,退賠金額總計7971.4156萬元。

河南消協還請求快手永久封停辛有志、和翊公司開設的直播間賬號,大洲新燕公司停止生產銷售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產品。

河南省消協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段曉明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該案的調查取證時間長達近一年。

02 是否符合公益訴訟條件?

不過,對於河南消協的起訴,行業內人士不乏質疑之聲。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認為,河南消協啟動公益訴訟程序,並不存在法律障礙。從合理性角度而言,無論案件大小、是否典型,消費者協會啟動公益訴訟程序,都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一種保護。

但律師王維維則表示,依據目前最高法對於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的意見,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的啟動條件有三個關鍵點:消費者眾多、不特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但從辛巴案目前已知的信息來看,受損消費者可通過調取交易記錄的方式得到確定,涉案金額明確,屬於消費者眾多但特定的情形。(不像諸如虛假廣告等造成的侵害消費者人數及損失等不明確)。

根據5月9日的庭審情況來看,這也是被告之一浙江天貓的論點。天貓方面的代理律師稱,河南消協欲代表尚未完成退款的消費者起訴,至少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在受理批量消費者的退款投訴並搜集相應的聯繫、退款方式后才可提起公益訴訟。

而辛有志在其《民事答辯狀》中稱,曾多次派人與河南消協溝通,希望河南消協提供那些通過時大漂亮直播間鏈接購買“茗摯燕窩”產品,且未能獲得先行退賠的消費者名單,以便和翊公司履行退賠承諾,但時至今日,河南消協都未能提供。

王維維還指出,公益訴訟更顯著的特點在於其具備預防性,更像是一種使社會公共利益免於遭受未來進一步損害的手段。而辛巴方已經及時採取了措施,不存在使社會公共利益持續受損的危險。

與王維維相似的是,還有觀點認為,同款燕窩很多主播、明星也賣過而未進行退賠,但此次公益訴訟只針對辛巴而並未為這部分消費者維權,亦偏離了維權的初衷。

雷達財經注意到,相關統計顯示,涉及推廣辛巴燕窩同款產品的直播紅人、主持人、演藝明星有金銘、朱丹、王耀慶、陳浩民、辰亦儒、郭聰明、馬可、瑜大公子、李響、葉一茜等,甚至還包括近期爆火的劉畊宏。從網絡公開直播片段看,這些直播間所用的宣傳賣點均與辛選直播間大體相同。

03 行業人士稱永封處罰訴求過重,快手天貓稱已履行法律義務

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封禁辛巴賬號的處罰訴求過於嚴重。

王智斌表示,消費者協會不是執法機構,它可以代表消費者提起有關消費者權益糾紛的訴訟案件,訴訟請求應與消費者具體權益有關,不應對企業的經營行為進行干涉。要求第三方平台關停一家企業的賬號,有干涉第三方平台和涉案企業日常經營之嫌。

王維維則指出:“我認為提出永久封禁辛巴等的快手賬號的訴訟請求,更多的是一種象徵性的訴訟請求。一是相對缺乏法律法規支持,二是本身辛巴已經接受過封禁處罰,本着一事不二罰的原則也沒有理由再次處罰。三是,辛巴團隊售假事件本身發生后,其所受到的處罰已經能夠達到較好的社會教育效果,再通過永久封禁等方式進行處罰,也沒有必要性。”

而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李勇堅更是在近日發布的《推動直播電商規範發展 促進消費持續恢復》一文中提及,“對積極履行了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的主播,應該給予更多的寬容,不能一棒子打死,更不能以消費者權益保護名義進行盲目壓制,避免出現‘寒蟬效應’”。

“相比較反覆追責,協同建立全方位的消費者保護機制更為重要。”李勇堅稱。

值得一提的是,河南消協在起訴書中還請求法院判定快手和天貓平台對商品售假承擔連帶責任。

對此,快手和天貓的代理律師均表示,已經盡到法律規定的相關義務,在燕窩事件發生后,對相關賬號進行了封禁處理並下架相關商品。

而王維維則認為,河南消協在起訴書中,將快手、和翊公司、融昱公司、大洲新燕共同作為本案中與消費者對應的經營者複合體的觀點較為牽強。

“平台的監管責任應該主要考慮到其是否對直播帶貨人售假的行為盡到了審慎的監管責任,是否採取了合理有效的措施對售假行為進行及時制止等,這個都需要等待開庭時候,平台作為被告進行舉證才能了解其細節,才能判斷平台是否應該承擔連帶責任。”

04 各方願意接受調解,律師:案件短期難有結果

雷達財經了解到,辛選已經於2020年11月給出了先行賠付方案,燕窩事件的品牌方融昱公司更是已經被吊銷營業執照。

在河南消協公布對辛巴假燕窩事件的訴訟后,辛選集團曾公布了最新的賠付進展。截至2022年1月14日,公司已經向消費者賠付共計4143.9216萬元,且賠付方案目前依然有效。

而河南消協的訴求之一則是四方共同承擔退賠金額總計7971.4156萬元。那麼,已經賠付的金額是否應該從起訴標的中扣除?

“河南消費者協會的近8千萬索賠金額必然存在重複計算的問題,具體的賠償金額需要在訴訟過程中通過雙方舉證來明確,最終的金額大概率不可能支持到這麼高。”王維維稱。

不過,王智斌則表示,消費者協會有代表消費者提起訴訟的訴權,該訴權不因企業主動賠付而消滅。企業主動賠付的金額指向特定的消費者,不能因為部分特定消費者得到了賠償,就減免其應對其他消費者的賠償責任。

需要指出的是,河南消協索賠的7971萬元和辛巴已賠付的4143萬元並非僅有的參考標準。

假燕窩事件后,辛選集團曾針對融昱公司故意誤導辛選向廣州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而2021年6月廣州仲裁委員會得出的裁決是,確認融昱公司故意誤導辛選作出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2020年12月16日以前“燕窩事件”退賠貨款中的3035.5459萬元由融昱公司承擔。

而這也意味着,在廣州市仲裁委員會看來,和翊公司與辛巴一方並沒有主觀欺詐消費者的故意。本次庭審中,辛巴方律師就指出,退一賠三的先行賠付承諾是一種對消費者負責的自願行為,不能因為和翊公司自願履行先行賠付責任就理所應當地認定和翊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

對於該案的後續進展,王維維認為,短時間內庭審或無法給出有效的判定結果。“現在好多案件的時間,一說有疫情就可以中止審理延期。年底前能出結果就不錯了。”

針對5月9日庭審后,媒體報道稱“各方願意在法庭主持下調解”的信息,王維維則表示,因為案件本身複雜,很難判,一直都在說調解,但這並不會影響案件會拖較長時間的預期。

雷達財經注意到,由於現行《消保法》對於消協的性質、定位、運營保障沒有明確的規定等原因,消費領域的公益訴訟不僅立案難,訴訟時間也相對較長。如中消協的首起公益訴訟就曾耗時3年。

在此背景下,河南消協與辛巴等多方的對峙,或才剛剛開始。

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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