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收款

明年3月1日起個人收款碼禁用於經營性服務,禁止個人靜態收款條碼被用於遠程非面對面收款 … 《通知》對收款條碼管理進行了說明,對於個人或特約商戶等收款人生成的,用於付款人識讀併發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條碼,應有效區分個人和特約商戶使用收款條碼的場景和用途,防範收款條碼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於違法違規活動 … 對於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徵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

媒體報道:
21-11-26 品玩: 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寶個人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收款
21-11-25 鈦媒體: 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收款
21-11-26 CNBeta: 明年3月1日起 微信、支付寶個人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收款
21-11-26 36Kr: 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收款
21-11-26 新浪科技: 微信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收款有哪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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